当害人成为一种习惯

2007-05-14 13:37王国华
杂文选刊 2007年9期
关键词:害人魏忠贤家里人

王国华

刘志选,明朝万历年间官员,因政绩不佳,被罢官回家。三十年后的天启年间,通过走后门得以重新起用。七十多岁的刘志选,望眼周围年轻气盛、生机勃勃的官员们,心里真是酸甜苦辣百味俱全。当年自己刚登上政坛的时候,这帮生瓜蛋子还不知道在哪里玩泥巴呢,瞧现在他们个个不可一世的样子,刘志选心理极度失衡。此时,正是权阉魏忠贤最火的时候,为了迅速与别人拉开距离,刘志选毫不犹豫地投入了魏忠贤的怀抱。由于态度积极,咬人得当且下手稳准狠,刘深得魏忠贤赏识,数次升迁。人以群分,聪明如刘志选者,应该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不过有魏忠贤这样的后台,他当然也就有恃无恐了。后来,魏忠贤和皇后的老爹发生了矛盾,于是魏忠贤决意搞掉皇后父女,再把自己侄子的女儿嫁给皇帝,彻底掌控天下。但皇后可不像普通官员那么容易扳倒,整不好,就会落个“倾摇国母,大逆不道”的罪名。

当咬人的重任被派到头上时,刘志选也犹豫了,一旦落败,前功尽弃,弄不好就株连全家;干成了,从此锦衣玉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干,还是不干,这是个问题。回去跟家里人商量,家里人跟他算了一下经济账:你已经年过七十,魏忠贤比你小将近二十岁,你肯定死在他前头。只要他活着,你就有饭吃,你死了以后也不用考虑他是否得势了。这个说法挺新鲜,并且符合功利原则。刘志选一拍大腿:是这么回事!于是决定冒一把险。其实,他家人的这本账根本就是自欺欺人。你想想,“倾摇国母”失败,立即就满门抄斩了,还用等到以后再算帐吗?刘的经济帐是一颗自我安慰的定心丸,用一种似乎站得住脚但根本禁不住追问的理论来解脱心理上的紧张感。他这样做的前提,即明知自己干的是缺德事。在是非上,判断为“非”,在做与不做上,执行为“是”。

比起来,刘志选还算不上天良丧尽的极端。如果说刘做坏事时尚有所顾虑,一定要想方设法自我安慰的话,还有一种更有趣的人则又进了一步,他们根本无需自我安慰。这种人在我们身边不在少数。你经常可以听到他们这样议论:“瞧咱们单位,处处勾心斗角,小人遍地。”一下子就把自己排除在外。这种人总是很轻易地把自己置于道德的制高点上,跟他有过节的人都是混蛋,是小人。因此,他对别人使坏时,脸不变色心不跳,甚至显得正义凛然。他背地里说人坏话,两面三刀地传播小道消息,指使别人去领导那里告另一个人的状,打压给自己提意见和建议的人,自己随时为别人下绊子,在是非上,首先判断为“是”,在做与不做上,亦执行为“是”。自己失势了,是英雄落难;别人升迁了,是小人得志。别人都是用来被评价,做铺垫的,最终的是非标准,都要落实到他自己的利益上来。从宋朝金銮殿上的互相攻击,到明末自称“清流”的东林党,皆是此类人物。刘志选之流,尚有一条公众意义上的是非底线,而此类人,毫无底线可言,应该扪心自问的总是别人。他们从来不用算什么经济帐,明明自己害人不少,坏事做尽,却还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是英雄。

如果说刘志选还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丝人性光亮的话,后者则让人完全失去了信心,他们将危害别人当成一种习惯,把每个人都逼成坏人,只能使得争斗越来越激烈。

【原载2006年9月29日《城市晚报》】

插图/夏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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