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神与借权

2007-05-14 13:37
杂文选刊 2007年9期
关键词:公权作法天神

阮 直

在国人的文化中,凡人是不能与“天神”直接对话的。老百姓知道有天,但叫天天不应;老百姓知道有神,但神却不显灵。“天神”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能敬而远之。但人们都知道没有“天神”相助,自己的力量是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于是聪明的国人便创造了一个媒介,这就是“巫”,“巫”是能沟通“天神”的,肉眼凡胎办不成的事儿托付给巫师呀,他能搞定。

我们的“呼风唤雨”、我们的“驱魔逐邪”、我们的“撒豆成兵”、我们的“飞檐走壁”都是由巫师借助于神力来幻化的。国人的高明之处是有自知之明,刚正不阿的神仙不可轻易亵渎,黎庶之民不敢直接去买通,但我们会“中转”,有人看准了市场的需要,于是“巫”的角色应运而生。譬如媒人就是我们婚姻关系中的“巫”,男女之间像隔着上帝,不敢直接对话,爱被神秘成“天意”,破译男女之间的“缘分”要请媒人。这个男人女人之间的“巫”不知毁了我们人间多少人的真情、真爱。而其他的巫师,在不作法时就是我们身边的同伙,有七情六欲,甚至有的比我们凡人更贪财好色。

在我们现实中,还有一种活着的“巫”,这就是某些能借“公权”而为他人谋私的官人。这些官人比起“巫”来要庄重得多,甚至还有几分神圣,他们“作法”的方式和程序比起巫来要阳光,但本质都一样,那就是“借力”,巫借的是天神之力,官员们借的是对政策、规则甚至是法律的解释的权力,因为官员有时就是组织、政府的化身,比起巫来请神,还少了一道麻烦。

比如央视《焦点访谈》曾报道过,云南思茅地区一张采伐令就毁掉了几万亩的原始森林,其实官员并不想欢林子,但木材商想砍,可木材商没有那么大的“法力”,于是便找到了官员去搬“天神”。果真灵验,官员们从“上级精神”那里破译了“造林要讲效益”的玄机,于是决定:砍掉生长慢,没有经济效益的原始森林,改种生长快的经济林。有了砍伐的名义,就有了违法的胆子。于是为官一任,造孽一方的大行动开始了。有几个幼稚的村民想集资买下自己农田四周的林子,可乡政府不卖,那些村民好纳闷,为啥我出二十万不卖,木材商只出十八万乡政府就卖了呢?难怪那些村民迄今还是村民。

巫师的最大害处是收了人家的钱财,请不来天神相助,不能帮人消灾,巫也就不灵验了。可是,请官员相助那是相当的灵验。思茅地区政府砍林子就是一例,官员们为木材商办事,那可一切都豁出去了,够意思!

其实思茅地区砍倒的不仅仅是一片林子,也是对我们现行体制的一种对抗,在这些官员的心中,他们压根儿就不信我们的立法能限制他们“借用”权力的本事。好多的林子可以再种,一百年长不出,我们再等一百年,人类在五百年之内还不会毁灭嘛。但是,官员们蔑视自己体制内的法规行为,这就比“巫师”作法时不是驱邪,而是作鬼更可怕了。因为,天神的天威是巫师们借不来的,但我们的“公权”官员们却能借来。

应该让我们的“公权”像“天神”一样,不是哪个巫师想请就请得来的,那就是要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和法制,才能限制官员的借权越轨。

插图/Temiz(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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