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论

2007-12-13 11:42:40李孺义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5期

李孺义

摘要:“圣”的理念,在儒家关于人的存在与发展的终极关怀之视野中,乃是关于中国古典道德形而上学之基础主体论的中心话题之一。他们从“从容中道”、“天人合德”、“人伦之至”、“大而化之”等层面,揭示了“圣”的理念本质在于人性、人格之全面而丰富的能力系统及其对象化实践所能够达到的境界。

关键词:圣格;价值理性;道德形而上学;从容中道;天人合德;人伦之至;大而化之

中图分类号:B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055X(2007)05-0011-05

“圣”的理念,在儒家视野中,乃是关于中国古典道德形而上学之基础主体论的中心话题之一。如果说,以“仁”为体的人性理念,是通过轴心时代的新型人文主体的历史性生成而生动地体现为“君子”与“士”的人格性相的话,那么,“圣”论之要旨,则是对人性、人格之实现所能够达到的境界做出终极的贞定。简言之,“圣”是道德形而上学的“人极”理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从孔孟开始,就将其道德形而上学设定为一个以“尧舜”名谓的“圣贤学统”或“圣贤道统”。这一道统学统之说,在儒学中拥有异乎寻常的地位,以致如果失去了圣人之道,就不会有儒家道德形上学及其统绪的脉承问题。

一、“从容中道”:圣格的本体论贞认

人格实现之境界的贞定,说到底就是“人正面而全面地向何处去”的终极眷注。这在中国古典形而上学中以“道”谓之。孔子认为,人循“道”而在,就成全着人性、人生、人格的“圣”的境界,其所谓: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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