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峻
摘 要:当我们从“看”的角度来阐述文化心理的作用时,不应该忽略中西不同的图式性质对其图式文化取向所产生的基础作用,也不应忽视这一视图原则形成的原因。中国绘画心理结构的发展,不仅因为中国人特有的文化心理所形成,而且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种图式的“图示”性质所提供的形式基础。这一图示性质与我们今天在西方图式的影响下的绘画意识有着极大的不同。“图示”原则的“释读”性,不是反映论意义上的视觉应对,而是通过对“形象结构的特征性”来表征其所“示”之意,并通过释义性的视图过程,实现其意境的对应性领悟。这与中国审美意识中对《易经》的“象”的领悟方式一致。虽说西方图式同样赋予形象以文化的含义和寄托,但就其“形式”的审美体验是不能与中国绘画中思辨性的“图示领悟”相提并论的。因此,图式的差异不仅体现着不同文化的视图的原则,事实上它直接影响着由此生成的文化取向和绘画的领悟特性。
关键词:图示性质;释读性;形象结构的特征性;立象以尽意、观物取象。
正文:
以视觉传达为手段进行认识和交流的活动中,图像是最重要的运用形式之一。然而,在图式传达中,并不会因为眼睛的生理构造相同,就可以无视视图的形式原则而获得相同的图像意识和象形领悟。因为,不同的视图原则反映了不同的文化要求和视觉领悟的心理特征。
在中国古典绘画史上,“托物见志”、“诗画相形”的移情特征广泛见于中国画的实践,“这种审美观念的源远流长和经久不衰,绝非偶然,而是民族审美趣味和审美心理结构历史发展的结果。……
中国学术研究 2008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