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秋凌
摘要:云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地方立法的不足也是原因之一。我省现有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价值理念、立法体系、环境政策和执行机制几个方面。
关键词:生态环境;地方立法;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F468文献标识码:A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因而,保护生态环境也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的基础和条件。为了维持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我省作出了很大努力,但目前我省的生态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造成我省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有自然原因、经济原因、人文社会原因和法律制度的原因等。本文主要对云南省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进行分析,以期能为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抛砖引玉。
一、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
环境问题自古就有,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因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将环境问题分为第一环境问题和第二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是因自然界自身变化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如火山爆发、地震、洪水等,人们通常将其称为自然灾害。这类环境问题是人类无法控制的,其危害后果也难以为人们所估量,人类主要是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