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雪琳
从3月末,国务院法制办就《规划环评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起,环保民间组织(以下简称环保NGO)就立即行动起来,号召和协助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与早期简单地号召大家维护公共卫生和节约资源不同,环保NGO的参与正在走向国家立法和决策的更高层面;与早期参与时的热情有余、理性不足有所不同的是,如今的环保NGO更加成熟和理性。
与去年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时,环保NGO的反应平淡不同,《规划环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一出,就引起环保NGO的重视。自然之友项目负责人张伯驹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时,环保NGO没有积极发声,等法律正式出台后,发现公众的参与空间是有限的。而一部法律在颁布施行后,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再有改动。他认为,现在公众参与的热情在逐步提高,大家需要更多的参与渠道,需要更多的空间去发挥,而这些都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如果不在法律、法规出台的过程中争取公众参与的权利,就会使今后的很多参与变得被动。
“我们现在的努力是为了以后的公众参与更加合法,对NGO的长远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绿家园的项目负责人窦丽丽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她同时认为,“NGO一直都在讲公众参与,所以从自身来讲,更应该身体力行,积极主动地把握住任何一个能参与的机会。”
对于国家开门立法的做法,环保NGO非常认可。“有了这个渠道,就可以在合法的状态下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环保NGO的推动与立法部门听取公众意见的目的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