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远
2007年1月底,震惊全国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腐败窝案相继作出一审判决,阜阳中院先后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被判入狱。尽管腐败窝案判决已经一年有余,但一些行贿者却毫发无损,仍然戴着买来的“乌纱帽”。其中就有连任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的何涛、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松涛等人。(2008年3月31日《中国青年报》)
这些行贿者有多嚣张、有多心安理得?向刘家义、张自民行贿十五次的何涛说得明明白白:“要是中央有人,我现在都到省里去了”、“因为犯错误就把一个人彻底否定掉了,那中国社会就不进步了。”
当地的权力生态已经扭曲到了什么程度?几个细节也交代得很清楚:在对阜阳中院原院长刘家义的《刑事判决书》上,何涛行贿的事实赫然在目。但在此案判决内容公开报道的半个月后,在界首市换届选举中,何涛却得以连任界首市法院院长。此外,何涛的行贿事实已被编入安徽省政法委编撰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一书中,该书在安徽内部发行,阜阳各级干部均认真学习了这本书。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何涛的行贿事实在阜阳官员中已广为人知,但恰恰是这么一个屡次行贿的人,却能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中,轻松连任界首市法院院长。正常的权力生态,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行贿罪该处以怎样的刑罚,刑法中规定得清清楚楚。可以预想,在被媒体集中曝光之后,何涛等人买来的官帽再也没法戴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