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官监酒务与官酤法

2008-08-23 09:12魏天安
中州学刊 2008年4期

摘要:官设酒务,派监官管理,实行官酤法,是宋代榷酒的主要方式。官监酒务设在州县和部分村镇,其下属乡村道店称“支坊”或“坊场”。官酤法仍许私家卖酒,但私家酒店无酿酒权,要从官监酒务批发酒零售,成为官酒务的“脚店”和“拍户”。官酒务的工役人员,宋初以民夫为主,宋真宗以后以廂兵为主。官酒务赢利有定额,完成者监官有赏,完不成有罚。官监酒务把定额分摊给下属拍户,拍户逃亡或死亡,要由亲属子孙或其他民户充替。

关键词:宋代酒务;监官;官酤;拍户

中图分类号:K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8)04—0194—05

收稿日期:2008—02—19

作者简介:魏天安,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宋初承唐末五代之制,有的地方榷曲,有的地方榷酒。官设“曲院”,酒户从曲院买曲酿酒,官府垄断造曲,而不禁民酿酒出售,此为榷曲。既禁民造曲,又禁酿酒出售,由官设“酒务”造曲酿酒,酒户只能从酒务批发酒零售,实施官酤法,此为榷酒。酒务委派监官管理,也称官监酒务。宋代东京开封、西京洛阳、南京应天府榷曲,福建、广南、夔州路及少数州县不榷酒,许民户自酿,绝大部分州县设官监酒务,实行官酤法。

无论是榷曲还是榷酒,均设地界,禁止界外酒、曲至界内出售。建隆二年(961)四月,宋太祖颁布“货造酒曲律”,规定百姓私造曲一两以上即行处罚,“私造曲十五斤者死,酿酒入城市者三斗死,不及者等第罪之”。次年改为:“应私犯酒者,东京去城五十里,西京及诸道州府去城二十里,不许将外来酒入界,并入州府县镇城门。”犯私酒者“至五斗处死”,犯私曲者“二十斤以上处死”。县镇酒禁地界为去城十里。“应乡村道店有场务处,其外来酒不许入界”,犯者“至一硕处死”。乾德四年(966),再改为城市私造曲五十斤以上、乡村一百斤以上处死。犯私酒者,东京“二硕以上处死”,西京及诸道州府“三硕以上处死”,乡村道店“四硕以上处死”。①天禧三年(1019)十一月,将死刑改为“杖脊黥面,配五百里外牢城”②。曲、酒禁律量刑逐步减轻,但酒榷条例则更为严密,制度日趋健全,辑私组织更加完备,加之榷酒收入大部分入地方财政,故各地政府对榷酒不遗余力,其力度有不断加强之势。

太平兴国二年(977),京西转运使程能言:“‘陈、滑、蔡、颍、随、郢、均、邓、金、房州、信阳军未行榷酤,今请并置酒务。诏遣太常丞冯顿与内品一人同共监当,比较所收一年课利。”③今人常将此条理解为京西路陈、滑等州原不榷酒,实际上,此条是说京西路陈、滑等州原未设官监酒务,程能为多收酒课,建议改榷曲法为官酤法。诏令“比较所收一年课利”,即比较官酤法与原榷曲法一年收益孰多孰少。如原不禁榷,无酒课,则无比较之理。此后,官酤法逐渐推行到其他各路州府。“自能建榷酤之议,所在置官吏局署,取民租米麦给酝酿,以官钱市樵薪,及官吏、工人、役夫俸料,岁计所获利无几,而主吏规其盈羡。又酝齐不良洁,酒多醨坏不可饮。

至课民婚葬,量户大小令酤,民被其害,州县苦之。岁或小俭,物贵,殆不偿其费。”官酤法的目的是通过垄断酒的酿造和批发销售,增加酒课收入,但官监酒务首先要设置踏曲酿酒之所,《景定建康志》卷二十二《诸库》载南宋建康府公使酒库“为屋凡七十间”,官监酒库的规模要比公使酒库大得多。设置官监酒务初期投入成本很高,即使是只有房屋数间的偏远县镇酒务,因酒销售额少,官吏及工匠俸料所占比率大,要想很快收回成本也非短期之功,加之管理经验不足,酿造技术不精,造成官监酒务推广初期获利无几。

淳化五年(994)四月,宋太宗“下诏募民自酤,输官钱减常课十之二,使其易办。民有应募者,检视其资产,长吏及其大姓共保之,后课不登者,均偿之”。官酒务募有资产的民户承包,缴纳酒务课利额80%的承包费,改官酤法为坊场买扑法。九月,“有司言:诸道州府先置榷酤,募民掌其事,内四百七十处岁课无几,愿一切罢之,但卖曲收直。诏从其请”④。宋代州府军监不足三百个,此言撤罢酒务四百七十二处,是指各州府所属县镇村寨酒课少的官酒务。所谓“卖曲收直”,即废罢官监酒务的县镇村寨许民自酿,但要从州县曲院或官监酒务购买曲孽,通过榷曲对酒户征收酒税。

太宗诏令官酒务募民买扑,但“民应募者寡,犹多官酿”⑤。景德四年(1007),真宗诏曰:“榷酤之法,素有定规,宜令计司立为永式,自今中外不得更议增课,以图恩奖。”⑥官监酒务此时已成为地方州府县镇榷酒的主要方式。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免役法,许多坊场募民买扑,不过,从《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九《酒曲杂录》所载熙宁十年各地酒务酒课及买扑收入看,官监酒务收入占榷酒收入的86.4%,远远多于买扑坊场的13.6%。官酤法自宋太宗以后一直占主导地位。

两浙宋初属吴越,建隆元年九月,“吴越始榷酒酤”⑦。太平兴国三年钱俶纳土归宋后,改为“募民掌榷”⑧即买扑制,承包人缴纳曲钱为酒税。雍熙元年(984)九月,“废杭州榷酤之禁,以酒曲课额均赋于民,依秋夏税期输纳。其酒更不禁榷”。把曲钱额均与民户随两税输纳,允许民间私酿。在此制度下,城郭富豪之家可自由开设酒店,“坐收榷酤之利”,乡村贫弱之户,“例纳配率之钱”,而不能享受到开放酒禁的任何利益。次年五月,诏令“自今宜依旧,置清酒务,差官监当,依江南例,减价酤卖,其所均钱并罢”⑨。清酒务即官监酒务。开宝八年(978)南唐统一于宋后,江南路官监酒务一度降低酒价,以示宽恤之政,两浙与江南路一样,虽有反复,但最终实行了官酤制。湖北、湖南的割据政权乾德元年即被削平,大部分州府实行官酤法。

官监酒务设在州、县和部分人烟稠密、酒税额高的村镇,州府官监酒务下属有多个酒店,县镇酒务下属的官营乡村道店,称“支坊”,“酒坊”,或称“坊场”。熙宁时期,宋神宗推行免役法,把原为酬劳服役衙前、分给衙前经营二万六千余处官坊场,用招标的方式,给出价最高的买扑者经营,以其买扑坊场钱为雇募役人之费。坊场指收费的河渡和官酒坊,其中官酒坊占绝大部分。熙宁十年(1077),全国有官监酒务1861个,买扑坊场中的官营酒坊是官监酒店的支坊,其数目远远多于官监酒务。

官酤法并非不许私家开酒店。南宋时杭州酒楼、酒店林立,有官营也有私营。杭州户部点检所下属有东、西、南、北、中酒库,各酒库又有子库(或称外库、上库、下库),每库均有酒店、酒楼,有的有二三处。有记载的官营酒店约二十所。私营酒楼、酒店如熙春楼、三元楼等,规模不亚官店,但不得自酿酒,而是从官酒库批发贩卖。“大抵酒肆除官库、子库、脚店之外,其余谓之拍户,兼卖诸般下酒,食次随意索唤。酒家亦自有食牌,从便点供。”此处的脚店是从官酒库批发零售的专营小店,又称“直卖店”。拍户也从官库批酒零售,规模较大,兼营饮食,且以饮食特色招揽顾客,如包子酒店“专卖灌浆馒头、薄皮春茧包子、虾肉包子、鱼兜杂合粉、灌煎大骨之类”。肥羊酒店“零卖软羊、大骨归背、羊杂鸯四软、羊撺四件”⑩,其中著名的有丰豫门归家、省马院前莫家、后市街口施家、马婆巷双羊店等。

造酒用曲由曲院提供。绍兴七年(1137),定杭州为行在,十年,设“户部行在点检赡军酒库所”,下辖杭州十一酒库,另有曲院和钱库各一所,共十三库。绍兴十六年,周紫芝云:“户部之有曲院,其在西湖六七年,为曲六百余万斤,官获其利三十余万缗,不为不多矣。”杭州曲院年造曲近百万斤,供十一所酒库使用曲,是因为杭州实施官酤法,曲院造曲主要供官酒库使用。此云六七年间卖曲三十余万缗,平均每年约五万缗,应是私家婚丧大事等酿造自饮酒时,曲院卖曲的收入。除边远小州如河东麟州无曲院,曲从并州、岚州调拨外,诸州府官酒务与杭州类似,均有曲院。如明州(浙江宁波)曲院宝庆三年(1227)造曲用麦2288.4硕,每硕3.6贯,曲麦成本为8238.4贯。按麦一斗收曲6.4斤的法定比率,明州曲院年产曲14.6万余斤。

拍户从官酒务批发零售,其批零差价大约为20%。太平兴国三年,李惟清为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实行“民市清酒务官酿转鬻者,斗给耗二升”的政策。雍熙三年,太宗发动伐辽战役,三司为筹措军费,改为给耗一升,“民多他图,而岁课甚减”,一二年后,“诏复其旧”。绍兴三年,宋对两浙、江东西等地酒务进行全面清查,“其官务若管酒价钱,而柏户沽卖私价大段高贵,赢落厚利,自合随宜增添。仍令逐州军每季具官务酒价与市价有无亏(折?),申转运事检察”。批发与零售差价太大时,酒务就提高批发价,以获取最大利益。

官酒务赢利有定额,下属拍户也要完成州府分配的定额,即“省额”。南宋初期,临安人口在数十年内处于增长状态,拍户完成销售额容易,获利颇丰,遂有“若要富,赶着行在卖酒醋”的谚语,吸引仕官子弟至临安拍卖酒醋。酒利是国家财政攫取重要对象,也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各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多收酒课,多数拍户完成定额并不容易。宋孝宗时,承节郎元汝楫监复州(湖北天门市)酒务,尽职尽责,按时完成酒税定额。复州太守责令酒务变卖“煑酝酸腐”的公使库酒,元汝楫说:“在城拍户,困于省额,不聊生矣,岂能认无用之酒,陪无名之钱乎?”坚决拒绝。公使库是路、州官员经营的“小金库”,其收入不上缴中央,而由地方主管官员支配,成为他们贪污行贿的工具。拍户是官监酒务的零售商,对公使库酒无代售义务。故酒务监官理直气壮地拒绝。不过,酒务监官是州府的属官,太守怒,“押汝楫下签厅供责,吏稍侵之,汝楫曰:我直彼曲,何供之有?遂取印,一抹而归”。面对太守加重拍户负担的无理要求,酒务监官元汝楫只有挂印辞官以示抗议,却不能阻止太守非法盘剥拍户。

酒户作为官营垄断行业的组成部分,少数可分享垄断利润,大部分则生活艰难。北宋开封与南宋杭州酒政较为宽松,酒户赢利空间大,不乏至富者。苏颂《丞相魏公谭训》卷十《杂事》载:孙赐原是东京一“酒家博士”即酒店伙计,“诚实不欺,主人爱之,假以百千,使为脚店”,不足一年,孙赐提前归还贷款,因善于经营,“人竞趋之,久之,遂开正店,建楼,渐倾中都”。这是卖酒至富的典型。有的拍户与官吏勾结,获取非法利益。如秀州崇德县石门酒库辖区“居民鲜少,又多贫乏之家”,只有拍户钱福“所居地名钱林,有僧寺颇大,有居民颇众,其地阔狭,几及本库地界四分之一”。钱福不赴官库打酒而造卖私酒,私置脚店而越界销售,遂使官库地界日蹙,销量日少,完不成定额,亏损败坏。钱福“挟库吏之势,而监官莫能察,恃保正之力,而乡民莫敢问。又金钱买求州县吏胥,而州县亦莫能较之”,获利颇丰,而石门酒库其他拍户三十人,却“衰老贫困,每恨卖酒极少”。拍户分销官库酒通常采用赊买法,如欠钱逾期未还,或分销酒额过高,所赊酒卖不出去,完不成定额,官府就要“差巡尉捕抑填纳”,以至有的破竭家产。拍户死亡或逃亡,要有其他民户充替,有时官府甚至“抑勒家属子孙充拍户”。

南宋后期,有的地方酒务经营不善,完不成定额,于是招募或强令数家或数十家拍户承包酒务课额,而赋予承包者酿酒专卖权,称为“拍户抱额”。如明州慈溪酒务,隶属经总制司,原来是由明州支付酿酒本钱,每年缴纳经总制司“生煮酒额钱”即酒课二千二百余贯。嘉熙年间,遇风涝之灾,“务屋颓毁,遂令拍户抱卖,取净息”。后因私酒盛行,侵占市场份额,抱额拍户酿酒量减少一半,而所承包的酒课则不得减,“拍户屡词,乞复旧务”。于是,淳祐五年(1245)九月,“重建务屋”,恢复官酒务,拍户才得以解除抱额,仍为官酒务的分销商。

官酒务的工役来源,或差募民匠,或设置厢兵。太平兴国二年程能建议推行官酤法后,官酒务的酒匠及役人,多从民间差、雇,宋真宗大中祥符以后,多调配廂兵。《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五载:(大中祥符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诏:诸州军酒务委监官亲视兵匠尽料醖酿,其有酸败不任酤者,官吏悉均偿之。初,汉阳军监酒梁绍熙委兵醖造,不如法而酸败数百斛,计价钱踰二百万,三司因请条制故也。梁绍熙用兵匠取代民匠,而兵匠技术不精,酿造不按规定,损失二千余贯,故诏令酒务监官对兵匠加强监管,说明此时已有部分州军官监酒务使用廂兵。杭州酒务原来“雇民充役”,乾兴元年(1022),改为“置杭州清酒务指挥四百人,以隶酒官”。天圣三年(1025),“江宁府请如杭州例置百五十人,亦许之”。明道二年(1033),“置苏州清酒务指挥三百五十人,以隶酒官”。《宋史》云:“清务者,本州选刺供踏曲、爨蒸之役,阙人募人以充。”此“清务者”指清务指挥,指挥是宋军事编制的基本单位,每指挥法定不超过五百人,供役廂军指挥因事而设,多不足额,官监酒务廂兵以清酒指挥为名。北宋杭州属大都督府州,江宁府(江苏南京)、秀州宋属节度使州,均是人烟稠密的大州,熙宁年间,杭州在城及县镇酒务有11,江宁府有7,秀州有10,以此数计之,平均每务有廂兵30人左右。

天圣八年规定:“诸路州军差酒务杂役、酒匠人等,乞拣选无过犯军人充,不立年限,如作过犯,临时相度替换。”此后,廂兵逐渐成为官监酒务的主要供役者,但各地并不统一,“亦有准祥符编勅,月给钱傭匠之处”,且不少地方“醖匠多新犯配军之人”。九年,三司制定条例:普通役兵“以一年为替”,有技术的醖匠“不计年”。有过犯配军之人如至酒务役后“无大过者,且留充役”,有大过犯者“即时选替”。已募民匠的酒务,“亦仍旧贯”,继续供役。总之,宋代官监酒务以廂兵(包括因犯罪而刺配为兵者)供役为主,募民供役为辅,兼有征差服役的民匠。北宋时期,真正设置了清务指挥的州府并不多,大部分酒务虽有廂兵供役,却并未编制清酒指挥以统一管理。据《宋史》卷一百八十九《兵志三》载,熙宁以前,仅杭、苏、婺(浙江金华)、温、潭(湖南长沙)有清务指挥,江宁(江苏南京)有类似的“酒务杂役”指挥。宋神宗时,除上述六州外,池州(今属安徽)有“酒务营”指挥。宋徽宗时,淮南路“惟真州有清务兵士”,政和四年(1114),转运司徐宏中“乞于其余去处亦各专置。得旨,从所请。”即便设置了清务指挥,仍允许保留民匠,“酒匠得力,听留阙,或须雇人者,听和雇”。

南宋绍兴三十一年,权户部侍郎赵子潚、钱端礼言:“在法,诸州县酒务刷差强壮廂军充杂役,三万贯以上二十八人,以下十五人,已雇夫之费及依条帮支、专一监官重难钱自合依数支给。从之。”人口稠密的州府酒务规模较大,下辖数县亦有酒务,则每州酒务有廂兵一二百甚至三四百人,可组成一指挥。如仍不足用,可雇夫充役。南宋时期,沿江屯驻诸军及驻扎杭州周围的殿前、马军、步军三衙,或管辖州县酒务,或自行置务开酤,不仅影响州县酒课,且“占破官兵数多,妨废教阅”,故限制其人数,并逐步把屯驻诸军及三衙所领酒务收归户部,仍以“赡军酒库”为名,酒课大部分作为军费支用。

酒务造曲的原料是麦,磨面是繁重的杂役。磨面主要依靠水力或畜力拉磨,有的酒务磨面科配民户完成。宋仁宗天圣八年,陕西转运司言:“秦州路岁造曲用麦数万石,止合于在州及近郊水碨户分配变磨。”所用麦子由转运司供应。被科配的水硙户多达80余。由于水碨户在请领麦子和交回面粉时,经常被官仓吏人“邀滞骚扰”,致使他们联名投状,愿为官府打造水磨五盘,“只乞官自变磨应副”,免除他们的科配之役。这一建议被秦州知州张纶采纳。庆历三年(1043),保州通判石待举“申请乞更不差磨憔驴子,只以厢军兵士推磨”,河北转运使张沔竟然“依所申行下”,在本路推广。廂兵有俸料,其俸料不计入酒务成本,用廂兵代驴拽磨,可“省得草料”钱。欧阳修奉诏出使河北,发现此事,上奏制止,“依旧却差驴子”,以免引惹兵士闹事。怀州酒务用面原来采用“均麦于民,率众力以供”的方法,科配民户代磨,仁宗皇祐年间,晁仲衍任知州,利用境内沁水,“创碾硙,借水势,岁破麦数千斛,以给榷酤”。

注释

①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一、之二,建隆二年四月、三年三月、乾道四年十一月,中华书局,1957年,第5133页。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四,天禧三年十一月己卯,中华书局,2004年,第2170页。③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三,太平兴国二年十月,中华书局,1957年,第5134页。④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五,淳化五年四月戊申,中华书局,2004年,第780页。⑤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四,淳化五年九月,中华书局,1957年,第5134页。⑥佚名:《宋大诏令集》卷一百八十三《榷酤不得增课诏》,中华书局,1962年,第665页。⑦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建隆元年九月丁未,中华书局,2004年,第25页。⑧脱脱:《宋史》卷一百八十五《食货下七·酒》,4514页。⑨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三,雍熙二年五月,中华书局,1957年,第5134页。⑩吴自牧:《梦梁录》卷十六《酒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41页。北宋东京有脚户而无拍户,是因为东京榷曲,酒店多为私营,以是否有酿酒权划分正店与脚店。南宋杭州榷酤,私营酒店均无酿酒权,故不再以酿酒权划分正店与脚户,而以拍户下属分置酒店和规模较小的直卖店为脚户。直卖店隶属于官监酒务,同拍户一样从官监酒务批发酒贩卖,故此类脚店有时也称拍户。城市中的拍户酒店多兼营饮食。周紫芝:《太仓稊米集》卷五十九《与张尚书论移曲院》,《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4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21页。罗浚:《宝庆四明志》卷五《郡志五·叙赋上》,《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87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74页。脱脱:《宋史》卷二百六十七《李惟清传》,9216页。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一五,绍兴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0页。庄绰:《鸡肋篇》卷中,中华书局,1983年,第67页。杨士竒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四十七,《用人·吏部尚书赵汝愚奏荐张汉卿、元汝楫状》,《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37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21页。苏颂:《魏公谭训》卷十《杂事》,中华书局,1988年,第1177页。黄干:《勉斋集》巻二十九《申提领所乞惩治钱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6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19页。黄震:《黄氏日抄》卷八十四《附通新漕季厚斋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7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861页。《庆元条法事类》卷三十六《库务门》,燕京大学图书馆藏版,1948年。参见李华瑞《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第十二章,河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梅应发、刘锡同撰《四明续志》卷四《兴复经总制诸酒务坊场》,《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87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90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十八,乾兴元年四月丙寅,中华书局,2004年,第2280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十二,明道二年二月乙未,中华书局,2004年,第2606页。脱脱:《宋史》巻一百八十五《食货下七·酒》,4519页。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八,天圣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中华书局,1957年,第5136页。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八,天圣九年正月四日,中华书局,1957年,第5136页。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一三,政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华书局,1957年,第5139页。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一之一,绍兴三十一年正月六日,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4页。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一之二,绍兴三十一年二月十七日,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5页。徐松:《宋会要辑稿》《食货》八之三三,天圣八年四月,中华书局,1957年,第4951页。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卷一百十七《河北奉使奏草·乞一面罢差兵士拽磨》,中华书局,2001年,第1786页。王珪:《华阳集》卷五十《提点京东诸路州军刑狱公事晁君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93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73页。

责任编辑:王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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