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盛兴
在专家组看来,简单的声称和主张是苍白无力的——在鼓励和支持本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政策框架下更是让人质疑。这至少带给我们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订和修改过程中,我们是否需要更多地加入专业论证和科学分析呢?
争端及专家组程序回放
2004年5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第8号令);
2005年2月28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第125号令);
2005年3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第4号公告);
2006年3月30日:欧盟和美国认为中国上述行政规章违反GATT1994国民待遇原则以及其他一些协议条款,要求与中国进行WTO机制下正式磋商;
2006年4月13日,加拿大要求与中国政府进行磋商;
2006年5月11-12日:中国政府与上述欧、美、加(合称“三方”)在日内瓦磋商,但未果;
2006年9月15日:三方要求成立专家组;
2006年9月28日:因中国政府阻止,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未成立专家组;
2006年10月26日:应三方要求,DSB成立统一的专家组,合并审理三案件;
2007年1月29日,WTO总干事建议专家组由Julio Lacarte-Muró、Ujal Singh Bhatia和Wilhelm Meier三人组成,其中WTO前上诉机构成员、乌拉圭人Julio Lacarte-Muró担任主席;
2007年5月22日和24日:专家组召集争端方举行第一次实质性会议;
2007年5月23日,专家组召集第三方第一次实质性会议;
2007年7月12-13日:专家组召集争端方举行第二次实质性会议;
2008年2月13日:专家组向争端方提交《中期报告》;
2008年3月30日:专家组完成《最终报告》;
2008年7月17日:专家组散发《专家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