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案:为中国司法立威

2009-01-22 09:39李仲周
WTO经济导刊 2009年9期
关键词:司法程序司法制度中国政府

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相互融合的程度越来越深,利益的交织越来越密切,国际贸易争议案越来越多,这是难以避免的趋势。过去,外国政要,组织和个人企图通过施加政治压力来影响中国涉外司法裁决的案例层出不穷。现在到了用司法手段来顶住外国政治压力的关键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严守这个法律防线是抵御外国政治压力的最有效办法。西方人都视中国司法为政治体制的附属物,行政机关可以随意干预司法程序,所以如果西方人或亲西方的中国人违反中国法律,西方政客或政治组织就对中国政府施压,要求中国领导人干预司法程序,且把分明的犯罪行为说成是人权问题为罪犯解脱,使他们得以逃避法律惩处。如果中国司法容忍、姑息,对一些犯罪行为网开一面,那此例一开就等于为外国干涉中国内政打开了绿灯。商人唯利是图、贪赃枉法之事难以避免,必须绳之以法。但这要留给独立的司法机构来处理,不需要政治人物来分心,这样可以避免因司法个案影响国家间整体友好的合作关系,是符合国家最高利益的。如果说过去中国司法未尽善尽美,那么从今以后就应该认真捍卫司法的尊严,绝不容许外国人干预。

最近发生的力拓员工涉嫌犯法被拘捕,澳大利亚反对党、政府总理、国会议员、新闻媒体全都披挂上阵为嫌疑人助威,要求中国领导人出面干涉、立即放人。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们认定中国的司法是不独立的,是听命于国家领导人。本文无意质疑国家领导人有特赦权,但这种权威是建立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的。要中国领导人出面干涉、立即放人,那是对中国司法制度和中国领导人的蔑视,是不能容忍的。

司法审理需要时间是常识,既不可草菅人命,也不可姑息养奸。谁能要求中国国家领导人干预一个司法个案的审判?难道那些要求干预的人是幕后支持者或指使者吗?试问有哪个西方国家能容忍中国干预他们的司法审判?中澳两国有着广泛的双边合作关系,为何能让一个司法个案干扰本来两利的合作关系?中澳关系难道不符合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吗?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国家三天两头搞所谓的中国经济间谍案调查,中国政府并未对此加以干涉。这一方面说明中国政府问心无愧,另一方面说明中国政府充分尊重他们的司法。照理说应该礼尚往来,相互尊重。但西方企业管理人员涉案就全面动员来干预中国的司法程序,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西方国家不能一方面抨击中国存在腐败,另一方面又为自己的企业在中国从事违法和腐败行为保驾护航。

中国的法制同外国的有共通之处,但绝不是从属于西方司法制度。有些西方学者出于傲慢与偏见总嫌中国长得不像西方,千方百计要按西方模式来改造中国。这些都是落伍之人,他们注定要失望的。奉劝这些人要用现实的眼光来看新世界。

中国对外国企业敞开大门,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国企业没有特权。中国必须坚守这道法律防线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对任何无理要求手软,都只能助长他们的气焰。中国必须坚守司法独立才能营造一个清廉高效的营商环境。这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国的司法制度还不够具体、不够完善,那是因为过去此类案例并不多见。现在应该尽快完善起来,用司法的武器来捍卫中国的正当权益。

这里也给有意“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那就是走到哪里首先都要学会尊重当地的法律。中国政府会保护中国企业在国外的正当利益,但一不小心触犯了所在国法律,中国政府也是爱莫能助的。当然,对于栽赃陷害也要提高警惕。企业在所在地依然要树立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做守法的经营者。这是企业成功的首要条件。

李仲周

经济学家,现任中欧支持中国参与世贸体系项目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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