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究竟教什么,学什么?

2009-01-29 06:07李占伟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09年7期
关键词:普通话文学作品语法

学生们从小学一年级甚至学前班就开始接触语文,可语文到底学什么?到底该学什么样的语文?就是现在的大学生也会被问得张口结舌,这不是夸张,而是发生在笔者的大学语文课堂上的事实。鉴于此,笔者认为,现在语文教学与学习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根本问题:1.语文教育工作者不知道教什么样的语文。2.语文学习者不知道学什么样的语文。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语文,《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是“‘语言和文字,也指‘语言和文学的简称”。《新华字典》上的解释是“‘语言和文学,也指‘语言和文章或‘语言和文学”。综合看来所谓“语文”不过就是语言、文字、文章、文学。正是在这样的理解下我们从小到大对语文的印象就是:生字词、作者简介、段落划分、段落大意、中心思想、写作文;也正是在这样的理解下,老师们的讲授千篇一律,学生的积极性消解殆尽、兴趣全无。

笔者以为,《现代汉语词典》上关于语文是“语言和文字”的解释首先就犯了一个逻辑概念上的错误。语言是什么?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语义为意义内容的,音义结合的词汇建筑材料和语法组织规律的体系。大致说来,它包括三个部分:语音、词汇、语法。那么其中的词汇又是什么构成的呢?简单来说就是由文字组成的。所以,语言在本身外延上已经包含了文字,再把它们两个放在一起就显得不伦不类了。就像我们说“凯旋归来一样”,“凯旋”本来就是“胜利归来”,那就语意重复的可笑了。

无可厚非的是语文的确包含:语言、文章、文学。展开了来说就是语文包含有:语音、文字、词汇、语法、文章、文学。所谓语音,简单来说就是普通话学习,在经济逐渐一体化、交流越来越密切的现代中国,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是很必要的。但在这个环节中,语文教学也存在有一定的误区:普通话固然重要,方言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我们祖国几千年文化的积淀不是单单普通话学习就能延承的(现在很多少数民族的语言在逐渐地消失,这其实也代表着一种文化的终结)。在语文教学中,有意识地让同学们认识到这一点,并在这个过程中加入一定的有意思的方言教学与演示,不仅能使学生兴趣大增,而且会使他们在普通话与方言比较的过程中更好地学习了普通话。在这个环节中,我们必须要牢记的是:普通话只是工具不是目的。所谓文字,就是让同学们掌握更多的汉字,进而能够接受更多的信息。然而在目前语文教学过程中,对文字的教学也存在着简单化的倾向。我们只是一味地让学生死记硬背,并没有更多的进行一定趣味引导。众所周知,汉字是世界上独特的表意文字,这也正是它的魅力所在,一个汉字你可能不知道它怎么发音,但你就有可能猜出它的意思。因此,作为一个高素质的语文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汉字演变发展史知识。当我们把一个个汉字的甲骨文写法、金文写法甚至于篆文写法给同学们写出来,他们可以直观地感受那个汉字的魅力时,也许不用去逼迫,他们也会记得很牢固。所谓词汇学习,也就是要求学生能够简洁地、准确地、丰富地去表达。在这个环节中,目前语文教学存在和文字教学一样的简单化倾向。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大可以引用一些生活当中词语引用不得当、不准确的例子,让同学们在轻松的氛围下接触新词汇、运用新词汇。还有就是语法环节,本来语文语法部分是最有意思,而且是最有东西可讲的部分,可是枯燥的语文学习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就是主谓宾、定状补……我们可以把类似“我差点没迟到”和“我差点迟到了”意思是否一致这样的语法问题带入课堂,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其实,不论是语音、文字抑或是语法在语文教学与学习中都只是一种手段和工具。我们首先应当明白的是,语文教学与学习过程的开端和指归都是文学,它是我们教学的载体,也是我们语文教材设计的主体,我们所进行的一切语文教育活动都是围绕课本上的文学作品展开的。所以,老套的教学把生字词、段落划分、段落大意、中心思想作为主体,就显得有些舍本逐末,得不偿失了。

所以,笔者认为要想搞好语文教学与语文学习,首先还要明白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文学?”别说学生,就是现在的语文教育工作者,估计也不会有一个相对完整与合理的回答。这也许正是语文教学与学习之所以不尽如人意的一个关键所在。文学,分为狭义文学与广义文学。广义的文学大致与文化等同,狭义的文学就是指有一定话语蕴藉的审美意识形态。这个定义中包含了几个部分就是“话语”“蕴藉”“审美”“意识形态”。所谓“话语”,复杂来说是指人与人之间通过语言而从事沟通的具体行为或活动,即一定的说话人与受话人之间在特定语境中通过文本而展开的沟通活动。简单来说就是教材中所选择的文学作品文本本身;所谓“审美”,就是要求这些文学作品中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与启迪,文学作品自身的特殊性正表现在它的审美性上,这种特殊性在于,文学意味着对现实抱有无功利目的,采取形象方式,表现主体评价。所谓“蕴藉”是对文学活动的特殊的语言与意义状况的概括,指文学作为社会性话语活动蕴含着丰富的意义生成可能性。其实也就是说这些文学作品中包含一些关于人生关于社会以及关于世界的深层思考,有一定哲理性,可以教会人更好地生活与生存;所谓“意识形态”就是指这些文章的主题上都是鲜明的、健康的、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一致的。

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语文学习真正要做到的就是通过文学作品这个媒介,让学生感到一种美的享受、崇高的洗礼,这也正是我们国家所一直提倡的“德智体美劳”并重教育理念中“美育”的题中之义;再者就是让学生通过语文学习最终达到一种对于人生更好的认识,为在人生之途上更好的生活积累经验;更高的追求就是广义的文学也就是文化了,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文化知识,以便其在社会生活上更加游刃有余。当然这也就要求语文教育工作者有很深的文学功底和很高的文化修养。

笔者发现,教这样的语文,语文学这些东西的时候,学生的兴趣有极大的提高,积极性也空前的高涨。他们甚至愿意自己去查工具书,认识生字词,愿意自己去总结文章的中心思想了,因为他们想要知道这篇或者那篇文学作品到底能给他们什么样的美的享受,到底能告诉他们什么样的人生哲理,到底在以后的人生旅途上能对他们有怎样的帮助。这也证明那些生字词的掌握和段落大意的分析在语文教学与学习中只是手段而已,并不是目的。

著名教育家蔡元培说:“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鲁迅也认为:“美术可以表见文化。美术可以辅翼道德。美术可以救援经济。”可见,美的洗礼、哲理性的传达以及文化的传播在语文教学与学习中占有不可撼动的主体地位。在这么一个众生喧哗、物欲横流的时代里,语文应该承当“救赎”的作用,不仅给人以美的享受,同时还要有如何更好生存的启示。所以,现在语文教学中所存在的掩耳盗铃、遮目不见以及舍本逐末、本末倒置的现象真的很值得我们好好反思反思了!

参考文献:

[1]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周浩波.教育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李戎.美学探索[M].济南:齐鲁书社,1999.

(李占伟 济南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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