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布置创意之保护

2009-03-14 04:53:16王维晓
消费导刊 2009年3期

[摘 要]会展业中的各种展览会必须具备这样一个功能,即观众通过参观展会,搜集和整理出足够他们了解和方便使用的资讯。他们把资讯局限在必须知道的最小范围内。因此,参展商面对的观众对很多事情都知道一点,在专业方面却都所知甚少。观众对资讯的要求,使得展商必须提供清晰,一致而且易于理解的产品或服务信息,那么这对参展说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有限的时间,空间和范围如何提供大量的信息,如何打开观众更为广阔的创意想象空间,这是会展布置创意所要解决的内容。

[关键词]会展布置创意 创意会展 会展品牌化

作者简介:王维晓(1984-),女,山西交城人,上海大学法学院06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一、会展布置创意之法律问题

会展的布置包括展馆的建筑和标志性建筑以及展馆内各展区的设计,装饰等。如果某一会展的规模特别巨大,那么众多具有独创性的建筑作品代表的是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建筑风格,风土人情和历史文化传统。这当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应受著作权相关规定的规制。会展布置创意所涉的法律问题,确切地说是所涉知识产权问题,笔者主要介绍两个问题。即权利归属问题和相关作品的专利权问题。

关于权利归属问题,又可分为三种情况。一,公开征集的作品。会展主办方首先须在征集规则中就明确规定著作权的归属。根据双方约定的不同,著作权人可能是主办方,可能是应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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