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在我国农业经济研究中的应用与展望

2009-03-16 09:57晋洪涛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2期
关键词:博弈论农业经济展望

晋洪涛

摘要在农业经济问题研究中应用博弈论分析工具在我国起步较晚,存在着应用范围有待拓展、分析工具需要丰富等诸多问题,需要提高博弈论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并进一步拓展博弈论应用领域。

关键词博弈论;理论分析工具;农业经济;应用;展望

中图分类号F30;F224.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2-0264-02

自1994年John C. Harsanyi、John F. Nash Jr.和Reinhard Selten 3位学者因为在“非合作博弈理论均衡分析”方面的开创性贡献而成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到2007年Leonid Hurwicz、Eric S. Maskin和Roger B. Myerson再次获得该项经济学领域的最高荣誉,与博弈论领域相关的基础研究已是第6次折桂。这在诺奖历史上并不多见,反映出世界经济决策方式的演变,博弈论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政府和企业进行决策的工具。

作为一种理论分析工具,博弈论的主要应用领域是合作、契约、公共产品等领域,这些领域也是农业经济问题涉及的重要领域,因此博弈论这一理论分析工具可以在农业经济问题研究中大有作为。笔者从分析我国农业经济问题研究应用博弈论工具的总体状况入手,总结了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研究中应用博弈论的主要领域,并试图展望未来的进展方向。

1我国农业经济研究应用博弈论总体状况

采用网络搜索途径来获得有关博弈论应用情况资料,利用目前国内最大数据库之一、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CNKI数字图书馆”——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下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检索,其中:检索项为“篇名”或“关键词”或“摘要”;检索时间为1994~2007年;检索范围为核心期刊。检索步骤为首先将检索词定为“博弈分析”或“博弈”,其次在检索结果中将检索词定为“农”再次进行检索。检索结果分析如下。

1.1应用博弈论工具或进行博弈分析的论文数量迅速增长

笔者考察的时间从1994年开始,这既是纳什等人获得诺奖的年份,也是博弈论引入中国的年代。图1显示,1994年以来我国学术研究中涉及博弈论或应用博弈工具的论文从无到有,并出现了量的飞跃。从1994年的6篇到2007年的2 015篇,增长了336倍。即使从呈现大幅度增长态势的2000年计算也增长了10.5倍。

1.2农业经济研究应用博弈论工具比重偏低

农业经济研究领域应用博弈论理论的文章也呈现同样的发展趋势:从2000年首次出现2篇到2007年的31篇,增长了15.5倍。但是农业经济研究应用博弈论工具的文章比重仍然很低,虽然从仅占论文总数的1%提高到1.5%左右,但总体来看仍偏低。

1.3农业经济研究应用博弈论工具以“三农”热点问题为主

图2显示,当前农业经济研究领域中应用博弈论工具主要集中在“三农”热点问题。其中,关于土地制度的有18篇,占19.4%,其后依次是合作组织及产业化、新型合作医疗、农业投资、农业保险、公共物品等。可以看出,这些领域都是热点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们都是博弈论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也就是前文提及的契约、合作、公共物品等领域。

2农业经济研究应用博弈论工具的主要领域及观点

由前文可以看出,我国农经学者在很多领域的研究中都使用了博弈论工具。笔者主要从土地制度、合作组织、新型合作医疗这3个最主要的方面分析农业经济研究中使用的主要博弈论工具。

2.1土地制度及农地征用

农民生存仰赖于土地,国家稳定奠基于土地,有关土地制度的问题也成为学者研究的主要对象。人们讨论较多的是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2002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归乡村集体,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部分处置权归农户家庭。祝志勇(2003)认为,农地流转制度潜在利润转化为现实存在着多方利益博弈:一是农地所有者与土地承包者之间的利益博弈,二是农户(公司)之间的利益博弈,三是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利益博弈。张光宏(2007)指出,农地产权制度的基本矛盾表现在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表现为个人既是“所有者”又是“非所有者”。他用博弈论的观点分析了与农地权益密切相关的3类参与人(所有权主体、使用权主体和基层政府)的行为特征,提出要通过提高使用权强度明晰产权,同时改善农地经营环境,进一步使现行制度发挥作用,为新的制度安排创造条件。

农地征用问题也因为其引发矛盾增多而成为另一热点。汪阳洁和李世平(2007)通过建立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分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耕地非农化中的利益博弈,发现我国目前的耕地保护政策已陷入一种耕地保护陷阱的恶性循环:“政策严→供给少→价格高→占地多”,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中央向地方政府提供补贴,用以补偿地方政府因保护耕地所导致的机会成本的损失;二是增加地方政府不保护耕地的成本代价从而降低地方政府的不保护倾向度;三是完善土地市场,允许农村土地进入市场交易,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鲁金萍和蒲春玲(2006)认为在土地征用储备过程中地方政府与农民是一对重要的博弈主体,二者的博弈行为主要表现在土地或农地征用时的利益博弈,而博弈的根源则在于征用制度的缺陷以及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征地补偿制度不完善以及地方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分别是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的根本原因和重要原因。为了避免零和博弈,必须完善征地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公平有效的谈判协商机制。邹卫中(2006)也认为农地征用过程中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是一种零和博弈,目前我国的农地征用在制度规定和实际运作中存在着错位与不合理。

2.2合作组织与产业化

关于农村合作组织,王楠(2007)认为合作作为一种社会行动之所以能够产生,合作双方必定都是有目的的行动者,都是为了满足相互某方面的利益,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在各方需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王楠利用智猪博弈分析了合作社建立之初和建立过程中合作各方的收益,得出正是互惠的利益关系使得各方走到一起组成专业合作社。张明林(2006)则认为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市场机制、环境因子等外部要素影响,而且更多地受合作组织内部合作机制的制约。他利用智猪博弈分析一个林业合作社得出:小经营户需要以承担一部分很小的管理费用或让度一部分资源的直接使用权为代价,大经营户充当合作组织的管理者并承担大量的社会责任。同时他建立了一个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合作组织的合作机制,认为农业组织进行有效合作的条件取决于3点:一是合作组织提供的集体产品要有较高的超可加效益;二是农业合作组织成员存在着差异性;三是合作组织的制度安排能给每一成员带来合作激励。

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可以大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解决农业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在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叶正根(2006)认为制度是N个人博弈的均衡解。在家庭经营制度下,F个农户通过市场与K个企业进行交易,这时存在N (=K+F)个经济体之间的博弈,多次博弈的结果,农户和企业双方会从不合作均衡走向合作均衡,产生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合同制度形式。如何快速有效地在我国全面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创新就成为关键。政府和社会各界参与到多方博弈过程中,会加速组织创新的速度,加速合作均衡的形成,促进高层次合作均衡的实现,从而加速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实现。杨涛(2003)从区域间的自然资源禀赋差异和区域间资金丰裕度差异2个维度将区域分成4类,然后引入博弈论分析工具来研究该4类区域的博弈行为(农产品结构选择的博弈、侧重加工环节还是侧重生产环节的博弈),解释农业产业化的区域差异是源于各区域利用其自然资源禀赋差异和区域间资金丰裕度差异进行相互博弈的均衡结果。根据均衡解的经济含义,杨涛认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效率的关键是降低区域间的不完全信息,以提高农业产业化在生产和加工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

当前农业产业化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利益分配以及由此导致的合同违约。杨国巧(2006)认为龙头企业和农户虽然选择了契约市场进行合作,但作为契约经济人,在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也会出现非合作博弈的情况。杨国巧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探讨企业与农户如何走出囚徒困境,实现双赢。他认为根据多人利益分配协商的纳什谈判解,可以建立起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益分配模型。王爱群(2007)指出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中“公司+农户”中的“+”是指“订单”或“合同”关系,这种关系中公司和农户是零和博弈。最突出的问题是2个主体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合同违约率居高不下。他认为改善公司与农户博弈关系、降低违约率的关键是将公司与农户的非合作博弈关系转变为合作博弈关系,采用公司与农户垂直一体化为股份(合作)公司的方式。黄珺(2007)认为“公司+农户”模式的实际运行中普遍存在的合同履约率低的问题,其实质是公司与农户间的经济利益能否得到合理和有效的分配。他通过引入鲁宾斯坦动态议价均衡模型,对公司与农户合作时彼此之间的收益分配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影响公司与农户之间合约稳定性的因素依赖于2个方面:公司与农户的贴现因子;公司与农户谁首先提出订约条件。

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我国政府于2003年作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决策,专家学者对于这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陈春兰(2007)从博弈均衡制度观出发,认为制度是参与人行为策略互动的均衡状态,因此它是可以自我实施和维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农民个人、政府、医疗机构以及管理机构等利益主体的博弈,内含一种利益均衡。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决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否让农民以低于市场直接交易的代价获得高于市场直接交易的健康价值,决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否持续运行。朱满德(2007)运用博弈模型设计了影响农民参合意愿的关键参数,并运用效用与收益分析农民参合决策行为,提出了从受益面、补偿比例、封顶线、定点机构等方面加以改善,从而提高参合率的建议。

稳定的资金筹集机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运行的前提基础。孟宏斌(2007)认为合作医疗供、需、管三方利益相关主体的博弈将会导致合作医疗出现筹资瓶颈,因此要在遵循服务可及性、公平性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的制度设计、市场监管,在筹资渠道、比例及模式等方面创新筹资机制,确保合作医疗的良性运行。而李华(2007)则指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理性政府的正确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是农民的理性选择,但在政府是否供款、农民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存在着一种非对抗性、不完全信息、动态的合作博弈。因此,应确认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长期责任,以法律手段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供给主体行为,保证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供给的常态化,要充分估计农民理性,使农民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真正主体。

3评价与展望

总体来看,目前农业经济研究中对于博弈论的应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应用范围有待拓展。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农业经济领域应用博弈论的论文只集中于少数几个当前比较关注的问题上,这说明在农业经济研究中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博弈论分析的领域。二是分析工具需要丰富。目前农业经济问题的研究中,利用的博弈论分析工具还仅仅局限在非合作博弈中的囚徒困境、智猪博弈、鲁宾斯坦动态讨价模型等一些较为简单的工具,甚至部分文章仅仅简单地分析了几个博弈主体而没有使用任何博弈分析模型。

综上所述,我国广大农业经济研究者利用博弈论工具的理论水平还有待提高。笔者认为,农业经济中相当多的问题都可以利用博弈论的框架进行分析,一些新兴的博弈论理论为农业经济研究提供了更多的工具,例如合同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等,博弈论在农业经济研究领域中有极大的发展前途。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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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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