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事件: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工会之“疼”

2009-03-23 10:10许家旺
董事会 2009年3期
关键词:资方双龙首钢

许家旺

上汽被韩国工会刺痛的事件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敲响了重视工会风险的警钟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04)控股的韩国双龙汽车(上汽2004年斥资5亿美元收购双龙汽车48.9%的股份,目前已增至51.33%)风雨飘摇。2009年1月9日,双龙汽车向韩国法院提请进入“回生”程序,申请当日即被接受:按照韩国《债务者回生及破产法》规定,正常情况下是在一周内给予回复。1月13日,双龙汽车工会成员围堵中国驻韩使馆近两小时,谴责上汽“窃取韩国汽车技术、违背当初投资协议”,并欲把上汽告上法庭。上汽否认了上述指控。

2月3日,首尔中央法院和双龙汽车主要债权方选出两名法定的共同管理人,此举意味着双龙汽车将进入回生程序。此后,共同管理人将用4到6个月的时间制定复苏计划。

窃取技术、违背投资协议?

据公开报道,当初上汽与双龙达成收购协议,附带有韩方向中方转让技术和中韩双方在中国合作开发与生产汽车的协议。但四年过去,由于韩方工会动辄以泄露核心技术或窃取核心技术为由,向司法部门举报或组织罢工,导致这些协议迄今未得到有效实施。

此次工会围堵中国使馆的理由之一便是:窃取韩国汽车技术。是否存在技术窃取,应取决于双方技术转让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到目前为止,双龙工会关于技术流出的举报仅仅停留在“主张和据说”上。根据韩国《防止产业技术外流及产业技术保护法》,出售、转让核心技术必须获得国家批准。双龙汽车工会曾举报上汽低价转移SUV技术,但警方最终认定没有嫌疑。上汽称,其与双龙之间的技术转让都有合同为据,符合国际惯例。另外,工会宣称遭剽窃的是混合动力柴油机技术,而上汽的研发方向是混合动力汽油机技术,指责上汽“窃取”实属无稽之谈。事实上,企业并购之后的技术交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南汽集团收购破产的英国MG罗孚集团,就将其生产线整个搬到了中国。

工会发难的另一个理由:上汽未能履行其投资承诺。按照上汽双龙2006年初公布的战略规划,到2010年累计投资约25亿美元用于新车及新技术研发、增设工厂、扩充营销网络等。但上汽当初明确表示:这一投资在双龙能够完成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双龙工会显然对该项投资承诺存在误读。抛开投资的前提不谈,增加投资并非意味着上汽必须将其总部的资金注入双龙。作为双龙的控股股东,上汽完全可以使用在双龙获取的利润或利用双龙自身的融资能力完成。收购韩国汽车公司的通用和雷诺除了收购资金外,都没有从总公司注入过新资金,只是将从韩国国内赚取的资金进行再投资。

令上汽头疼的韩国工会

自上汽入主双龙以来,一直被强大的工会势力所困扰。企业的最高职位——社长一直由韩国人担任,而且派驻海外的中方管理人员还曾发生被扣押的情形。在收购过程中及收购后,双龙工会组织了多起罢工事件,或以罢工相威胁,逼迫上汽提高员工工资与福利待遇,并且坚决抵制裁员,这导致双龙汽车的生产成本比竞争对手高许多。

值得注意的是,韩国工会在年复一年与资方的利益对立、摩擦和斗争中,早已抛弃了传统的代表劳方利益诉求的功能,走向了管理、权力甚至政治。韩国的工会法律十分发达,不仅制定了关于工会权利、地位的一般性法律,针对许多行业工会也专门制定了法律,如《航运工会法》。依照韩国相关工会法律,工人通过罢工表达利益诉求是当然的权利,而且罢工期间资方要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这与德国由工会自己出钱完全不同。韩国工会面临的财务挑战不大,没有组织罢工的后顾之忧。韩国法律还规定,韩国企业里有了一个工会以后一般来说不能有第二个,但前提是这个工会不能是御用工会,不是受资方控制的工会。因此,工会罢工不一定是因为对资方不满,有时是通过罢工显示其强硬性,不是御用工会。有了法律的保障,使得罢工在韩国成为极其普遍的现象,工会通过罢工、与资方谈判,工资、福利日益提高,权力也越来越大。

当韩国工会走向管理、权力和政治之后,这意味着劳方或劳方代表走向了资方或“准资方”,工会还能否很好地代表劳方利益就成为疑问。事实上,韩国企业工会组织中许多的领导者由于坐到了与管理者相同的发言位置上,俨然成了“准资方”。如此矛盾的地位,使得他们不是毫无价值地干扰管理,就是投靠资方而成为“叛徒”。

由此可见,相较我国工会很多是企业管理机构的附庸,韩国工会可谓非常强势,甚至让企业处处受到了强烈压制,从而削弱了企业竞争力。

双龙事件启示:跨国经营的工会风险

目前,双龙的回生程序已经启动。按照韩国法律规定,企业回生程序是指在法院的主导下,调整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关系,促使面临危机的企业恢复经营的一种法定程序。进入企业回生程序后,作为回生计划的一部分,股东的股权有可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债权人也会丧失部分或全部利益。回生计划方案经关系人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法院认可。法院作出认可决定的,原有股东和债权人的权利依据回生计划方案的规定发生相应变化。制定计划需要4至6个月,在这期间,上汽将失去对双龙汽车的管理权,不过并不会影响上汽所持有的股份。双龙是否能够走出困境、恢复正常经营,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上汽收购双龙之前,对工会风险的评估明显不足,并未对韩国的劳资关系体系和工会运作模式作深入的研究。2006年双龙汽车发生罢工,上汽管理人员就采取了单方面强硬态度,宣布冻结工资,激化了矛盾,导致无法收场。上汽董事长胡茂元亦坦言:“韩国的投资环境没有想象中的好”。事实证明,上汽在谈判收购双龙之初存在颇多“失察”之处,对韩国商业环境缺乏足够的认知,特别是韩国的工会文化。

几乎每起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都会遇到工会势力强大这样的问题。1992年,首钢集团公司曾斥资1.2亿美元收购了秘鲁铁矿公司,成为成功并购外国公司的第一家中国国有企业。之后,在首钢秘鲁公司经营不景气的状况下,秘鲁铁矿工人的罢工接连不断。根据当地法律规定,企业不能开除工会领导人,但强硬的中方管理层坚决把矿区的工会领袖开除了,从而激化了矛盾;面对罢工的工会会员,首钢没有坚持通过谈判让他们回到岗位,而是通过劳务公司聘用劳务工,从而节省开支,结果最后劳务工也进行了罢工,要求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到2006年,首钢秘鲁公司仍然时常因工人罢工而停产,每年都造成巨大损失。在经历了14年的艰难经营后,目前首钢公司已经将秘鲁铁矿的部分股份出让,结束了这一段不堪回首的投资。

透过上汽和首钢在他乡的博弈,我们才明白,原来国外的工会如此难缠,而且破坏力惊人。在诸多发达国家,任何企业都无法绕过工会这一强势势力,丰田和其他日本企业之所以要到美国南部建厂,就是要避开强大的工会势力。事实上,制度、文化兼容是企业跨国并购和经营面临的共同难题,但做好准备工作,悉心研究对策,开创双赢的局面,并非不可能。

上汽作为国内车企海外并购的第一个吃螃蟹者,其不成功的经历为其他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经营敲响了重视工会风险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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