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的“显”与“潜”等

2009-03-25 07:12晨等
四川党的建设 2009年2期
关键词:政绩公务药店

晓 晨等

政绩的“显”与“潜”晓晨

2009年第1期《求是》杂志发表胡锦涛总书记的文章《努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文章指出,一些党员、干部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

为官一任,自然应该多出政绩,造福一方。政绩不管是“显”还是“潜”,促进当地的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才是根本目的。然而有的领导干部只把政绩作为个人升迁的筹码,而将政绩的根本之义抛在脑后,于是出现了重“显绩”轻“潜绩”的现象。

“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对一些地方官员来说,如果领导看不见,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即使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他也可能熟视无睹、置若罔闻。而如果领导看得见,没钱借贷也要铺摊子、上项目,表面上看是广场宽了、夜景美了,但这样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子民生毫无用处,卸任以后,给后面的班子留下一屁股的债。有的地方急于招商引资见“成效”,但引进的尽是些垃圾项目、污染项目,GDP上去了,却给当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也断送了可持续发展之路。还有的违犯党纪国法,虚报数字制造虚假“政绩”,作为邀功请赏的筹码。这样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政绩,就算再“显”,也是“瞎折腾”的“政疾”。这样的“政疾”出得越多,对党的事业危害就越大。

可“潜绩”就不同了,它不以某位领导在任期间的成效为评价标准,或许现在看不到他的政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离任后,一些涉及民生和老百姓生活的政绩才显现出来,这样的“潜绩”比“显绩”更可靠、更实在,是关系子孙后代的政绩工程。这样的“潜绩”,是“前人植树,后人乘凉”,会被老百姓长久称颂,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在发展问题上,党员和领导干部要模范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变重“显绩”轻“潜缋”为重“潜绩”轻“显绩”。这一变就是科学发展,是长远发展。虽然一时半会儿似乎看不到成效,但发挥“潜绩”的长期效益,有利于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期望我们的每个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在考核上建立起科学的用人观,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不玩数字游戏,多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绩”,多干一些打基础、利长远、惠子孙的“潜绩”,老老实实按客观规律办事,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做出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药品“山寨”不得孙瑞灼

今年起,用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的“山寨药”,将被禁止在药店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去年年末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明令禁止药店继续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曾几何时,“山寨”这一带有江湖气息的词汇已渐渐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从最初的“山寨”相机到“山寨”电影,从“山寨”明星到“山寨”春晚,诸多带有模仿性质的“山寨”产品、“山寨”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形成了独特的“山寨文化”。对于这些“山寨”产品,人们大都以一种宽容、娱乐的心态接受它,因为它代表的是一种草根文化挑战社会精美话语权垄断的生活态度。但是,当医药领域也出现“山寨”现象,当众多的“山寨”药品让患者眼花缭乱时,我却想大声说,药品万万“山寨”不得!

当“斯达舒”变成了“斯大舒”,“金嗓子喉片”变成了“嗓子含片”,“妇科千金片”变成“妇科仟金片”……我们不能不为此感到担忧。纵观当前的医药领域,“山寨”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已泛滥成灾,某种药品甚至有20多个“山寨”版本。药监部门表示,山寨药品不是药,根本不具治疗作用。然而,这些“山寨药”或与真正的药品名称和外包装相似,或是以“食字号”身份混迹在城乡接合部和老居民区的药店中,让患者无从辨别,一不小心就会被“山寨药”忽悠,深受其害。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关系患者的疾病治疗和生命健康,关系重大。在其他领域,是否允许出现一些仿冒但价廉的“山寨”产品,或许还有可以讨论的余地;但在医药领域,“山寨”却万万不可!因为,“山寨”药品从本质而言就是假冒伪劣的药品,在配方、制作工艺、疗效等方面根本不可能像正规药品那样严格控制,或不具备治疗功能、或在功能上夸大其词。患者服用了“山寨”药品,不仅无助于身体健康的恢复,而且延误了疾病的有效治疗,甚至可能产生其他副作用,对患者的害处之大可想而知。

那么,“山寨药品”何以会出现并呈泛滥之势呢?在我看来,根源还在于暴利。桂龙药业公司在打假过程中发现,药店只花1.8元—3元就可以进一盒“食”字号的仿冒品,而市场零售价可以卖到12元—20元;“消”字号仿冒产品进价也只有2元—4元,零售价可卖到20元,比该公司一盒“国药准字”的慢严舒柠(市场价16元左右)还卖得贵。而且正宗药品由于配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成本因素,其进货价往往较高,药店从中获取的利润则相对较低,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药店反而更乐于推销山寨产品。

因此,我们为药品监管部门出台这一举措叫好的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违规药店的处罚力度,严格查处生产“山寨”药品的非法企业,铲除“山寨”药品生存的土壤,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原则上”给腐败留了道“后门”宁甬力

日前,某市下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在用餐及住宿上,宾客由市领导出面作陪的,原则上安排宴请一次,实行住地就餐,控制陪餐人数,主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工作人员安排工作餐。客人住宿标准原则上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原则上住宿费由客人承担。

政府部门制订公务接待标准,早已屡见不鲜,诸如“每人每餐不超过160元”、“三菜一汤”、“酒水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之类的规定让人目不暇接。应该说,这些规定的出台对杜绝公务接待中的奢侈现象会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然而仔细考究这些文件,我们往往会发现一个通病——在这些看似严厉的条款前面,总会附上“原则上”三个字,这道“后门”无疑是个败笔。

在如今的公务接待中,各种名目的铺张浪费让人深恶痛绝,可又总是屡禁不止。是没有制度约束吗?不见得,各地政府部门似乎在管理规章的制订方面没闲着,那么问题显然就出现在了执行层面,架空了制度,使之变成一纸空文。而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很多制度本身也存在漏洞,给了那些钻空者可趁之机,像“原则上如何如何”,一旦出现违反规定的吃喝,恐怕一个个都成了原则之外的“特殊情况”了。

讲原则本是政府公务的基本准则,但在一些领导看来,凡事“原则”当头是在给自己留下回旋余地,于是“原则上”便成为很多人的口头禅,许多问题在事后能够借此迎刃而解。可这岂不是对先前制订出的制度的亵渎?

尽管想把法规做到尽善尽美不太现实,可既然是制度,就必须是人人遵守的规范,谁若违反就要付出代价。像这般尚未执行就想着留退路,这样的公务接待规定与“聋子的耳朵”有何异?

“原则上”的特点是似是而非,表面上看着像是承认原则,却又为“原则”松动了口子,即便是法律通过“原则”式的处理,也使违法行为有了冠冕堂皇的借口。某些领导对“原则上”的自由裁量,实际上是不讲原则,为其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

殊不知欲壑无底,“原则上”的口子一旦撕裂,那么势必会越开越大,最终严厉的制度灰飞烟灭也不足为奇。而那些掌握着“原则上”话语权的领导,则更容易使其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既然规定中留有“原则上”的活口,那么利用公务接待大搞腐败又有何碍?因此杜绝奢侈的吃喝之风,还是请“原则上”趁早走开吧。

猜你喜欢
政绩公务药店
乌程汉简 公务简选
在药店购买药品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把“痕迹”当“政绩”不可以(漫画说纪)
为民造福就是最大政绩——树立正确政绩观
第二十二回 徐大椿防假开药店 梅花鹿显真大巡游
森林城市不能沦为“政绩工程”
药店里与大表哥偶遇
八项规定精神
———公务接待
妨害公务罪谨防滥用
妨害公务案件的侦查要领和证据收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