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琦的忏悔

2009-03-31 02:53
新西部 2009年1期
关键词:窝案规划局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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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收取的红包只有50元,而且“稍有脸红”,收到第一笔大额贿赂后,他也感到过害怕,心跳加剧,“既有着强烈的震撼,又有着加倍的恐惧”。然而,几年之后,仅从一个开发商手中,他就接过了680万元!一个手握重权的“黄金一代”,就这样在一个“贪”字面前身败名裂。

在2008年即将结束的时候,刚刚被判死缓的原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给纪检监察机关写了一份忏悔书,再次引发了公众对规划腐败的热议。

梁晓琦是重庆地产“窝案”曝光一年多来受审的若干名厅级官员中受贿次数最多、金额最大的一位。这个从1 995年才开始从政的官员,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就从重庆官场的“黄金一代”一步步蜕化为人人喊打的地产“硕鼠”。

也许不会有人想到,梁晓琦的腐败之路,竟是从一个50元的“红包”开始的。

事发“窝案”

梁晓琦案发始于2007年7月。时任重庆市渝中区副区长王政,纪委书记郑维、沙坪坝区副区长陈明因涉嫌收受开发商贿赂,先后被“双规”。2007年12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三人死缓和13年,10年有期徒刑。该案被称为重庆直辖以来涉及官员和商人最多、违法金额最高的“窝案”。

但是,随着“窝案”的渐次曝光,牵出的厅级政府官员和知名开发商也越来越多。人们发现,这三位政府官员的落马,仅仅是这一重大“窝案”冰山之一角。经过近半年的持续侦查和审理,梁晓琦涉嫌受贿总额高达1500余万元的特大受贿案终于浮出水面。

2008年3月28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梁晓琦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年7月9日,梁晓琦被正式逮捕。

梁晓琦被捕后,又指控和举报了多名上下级同事受贿事件,使重庆地产“窝案”震级进一步扩大。2008年4月,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蒋勇被“双规”,随后被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与此同时,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巡视员,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原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王斌,陆续因牵涉地产“窝案”被“双规”。

由于梁晓琦曾分管规划监察,市政规划和区县规划管理等工作,因而成为重庆地产“窝案”中的关键人物。

据调查,梁晓琦是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受贿案最重要的协同者。在重庆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富洲新城”项目上,他曾和蒋勇以及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共同受贿。“富洲新城”项目由来自上海浦东的富洲地产开发,梁晓琦,蒋勇、黄云都曾为富洲批地、提高容积率提供方便。

容积率是个专业术语,是指建筑区划内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容积率越高,可供其销售的面积就越多,获利越多。在梁晓琦等人帮助下,富洲新城的原规划建筑面积得以从130万平方米提高至200万平方米。如果以每平方米3000元的价格出售,开发商即可增加收入2.1亿元。

敛财高手

梁晓琦出生于1957年,“文革”后恢复高考第一年即考入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土木系学习。获得该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梁晓琦出国留学取得了朝鲜建设建材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他开始在重庆某大学任教,1995年才调离高校开始从政。1999年,梁晓琦进入重庆市规划局先后担任总规划师、副局长等要职;2007年调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江北嘴开发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梁晓琦收受贿赂和疯狂敛财正是在步入仕途后开始的。在担任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和副局长期间,他先后分管规划监察、市政规划、规划编制和区县规划管理等工作。

2004年,重庆某开发商找到梁晓琦,请求允许在禁建区域内建房。梁晓琦开始并没有同意,但这位开发商随后送给梁晓琦6万元,便顺利地拿到了批复。2006年,重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托梁晓琦调整项目规划后,不仅向梁晓琦行贿20余万元,还“卖”给梁晓琦住房一套,成交价比市场价低100万元左右。

梁晓琦就这样为行贿方的相关项目大开绿灯,提供方便,包括调整容积率,增加商业设施用地,减少绿地,调节限高、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从1999年7月到2008年3月,梁晓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29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业公司和个人的行贿,折合人民币共计1589.3836万元。

重庆检方在起诉书中这样写到,“梁晓琦沉迷享乐,生活作风腐朽,如此长的时间、如此多的次数,如此大的涉案款项,充分表明其主观恶性极大。”

梁晓琦有两个爱好:喜欢收藏名表和打高尔夫球。于是,就有行贿人想方设法投其所好。多名开发商曾屡次为他提供高尔夫消费卡和江诗丹顿手表。

一位当地开发商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先后给梁晓琦送上价值上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及首饰等贵重物品。与此同时,价值数万元的名牌手表、可以无限额消费的商务会员卡等各类贿赂物品,也通过各种方式到了梁晓琦手中。

调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后,梁晓琦胆子更大。据报道,仅从2007年10月开始,梁晓琦就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近700万元。

江北嘴开发公司直属重庆市国资委,是重庆八大国有建设性投资集团之一,专门负责重庆中央商务区(cBD)9550亩土地的储备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整体开发与管理工作。变本加厉的梁晓琦正是在江北嘴走到了他奢侈腐败的末路。

2008年11月1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涉嫌受贿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晓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所得人民币1589.3836万元予以追缴。

狱中忏悔

被判刑之后,身在铁窗中的梁晓琦似乎才有了反思自己罪行的机会。前不久,他给纪检监察机关写的一份忏悔书中,自曝腐败史。

梁晓琦表示,自己第一次收取的红包只有50元,“那一刻稍有脸红,只是一瞬间。”据检方调查,梁晓琦第一次收受大额贿赂,是在2003年上半年担任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黄花园大桥北苑加油站的选址提供帮助,为此收受好处费25万元。

收到第一笔大额贿赂,梁晓琦感到害怕,自称当时“心跳加剧,头脑中有瞬间的空白,心里特别紧张,既有着强烈的震撼,又有着加倍的恐惧”。

正是这“第一次”的突破,让梁晓琦违法犯罪的胆量渐长,对受贿逐渐习以为常。在担任市规划局和江北嘴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期间,他疯狂敛财,受贿上千万;生活上腐化堕落,和多名女性保持

情人关系。梁晓琦在忏悔书中写道:“对于红包、礼金之类,从一开始不予拒绝,早晚就会突破防线。防线一旦突破,剩下的必然只有贪婪的后果。”

记者调查发现,在重庆一系列地产“窝案”中,开发商用金钱美色腐蚀干部,操纵其为己牟取更多暴利,已经成为规划系统内的“潜规则”。领导干部身陷其中,一旦自我约束不严,很容易被“拉下水”。梁晓琦和他的上司蒋勇及下属陈明等,就是因此纷纷“落马”。

在忏悔书中,梁晓琦还为公众曝露了规划腐败的另一个“潜规则”:每当有重大利益关系的“调规”(调整规划),一些早已熟悉或经朋友介绍的开发商就会送上一笔“感谢费”,而且大部分是利用年节的机会,比平时的礼金数额要大,名曰“感谢帮忙”。梁晓琦其实很清楚:“每个表示拜节的背后,都对应着相应的支持和关照。”面对开发商的金钱攻势,他开始还推辞客气,后来推不胜推,终于全盘照收,“在我接受的贿赂次数中,2/3以上是利用年节机会表示的。”

对于这种“潜规则”,梁晓琦曾感到恐惧,一度谋求脱身。2006年以来,他多次酝酿调离外人眼中的“肥缺”——规划局,并最终来到江北嘴开发公司,希望以此远离是非,逃离组织的视线。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有人劝我留在规划局,不要脱离为官主战场。实际上,我心里非常惧怕待在那个岗位上。我很清楚按那种搞法早晚会出事。”

然而,在无孔不入的“潜规则”下,履新后的梁晓琦不但未能远离是非,反而越陷越深。

堵塞“黑洞”

2008年8月26日,重庆市公布了《城乡规划管理违纪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规定,违反法定程序修改或擅自修改经批准的容积率等规划内容,情节严重者将予以撤职处分。

10月1 3日,重庆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分别对土地出让,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做出限制性规定。在土地出让方面,重庆否决了先前的国土房管局内部审议制,规定由包括城建、国土房管,规划等涉及城市建设的多个部门进行集体审议;对特殊建设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也采取了需先向市政府报批,同意后再返回的方式;而在对控制性详规的调整方面,冻结了将非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限制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调减j同时,重庆还将公共绿地调整为其他用途的最终决定权,收归市政府。

重庆地产腐败窝案表明,腐败现象已经贯穿了土地征用、审批、拆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放,规划的修改,土地的供应,地籍管理等在内的地产开发的所有环节,尤其是在对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减免、土地出让、控制性详规的修改上,几乎每起案件都有涉及,官员利用通过给下级或同级打招呼、写条子等简单方式,就可为开发商搞定委托的所有事项。

对此,有学者认为,规划腐败的频生主要是体制问题。现阶段还是政府权力和资本影响着规划的决策和变更,作为公共政策的城乡规划以及城乡发展的目标,更多意义上是对上级,对领导负责,是为市场服务而不是为广大公众和居民服务。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程序还很不完善,受到规划政策和发展政策影响的广大居民,却没有对规划和发展政策提出异议的通畅途径,即使能够表述他们的意见,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回复。公众作为监督规划实施的第三种力量没能得到发挥,因此缺乏制约规划腐败生成的环境,

贪官“落马”,行贿者自然也难脱干系。2009年1月6日,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艺林公司)因向梁晓琦行贿680万元被判罚金120万元的判决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的2008年12月19日,艺林公司总经理冯宝生以单位行贿罪已被法院判刑8个月。

让冯宝生感到有些“委屈”的是,他向梁晓琦行贿680万元,可梁晓琦还未来得及帮他的忙就“出事”了。其实,冯宝生应该感到“侥幸”才对,如果梁晓琦真的给他帮了忙,他得到的刑罚可能就不止8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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