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中情感与美感的体验

2009-04-14 04:38苏大林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09年2期
关键词:歌唱情感音乐

苏大林

摘要:歌唱是人表达情感最直接的方式之一。 在以审美为核心的歌唱中,情感的表现、情感的宣泄和情感的交流都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目标。本文以如何演唱好歌剧《血里火里又还魂》这首声乐作品为例,以作品的类型、歌词形象、旋律线条等方面,来论述歌唱中情感与美感的体验。

关键词:音乐;歌唱;情感;美感体验

歌唱是人的本能,是表达情感最直接的方式之一。情感是人们对客观活动的内心体验和态度。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积极的情绪和情感是人们的认识和实践的内驱力。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因此,在以审美为核心的歌唱中,情感的表现、情感的宣泄和情感的交流都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目标。但是,如何在歌唱中充分而有序地驱动情感心理,则是一个需要在认识和实践上不断深化的问题。

声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与器乐曲相比,歌唱时的情感除了以音乐的形式来表现以外,还需要通过文学语言的形式来表现。只有这样歌唱时的情感色彩才会更加浓郁,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著名音乐评论家李凌曾经说过:“我们永远不要忘记,唱歌就是唱情,声音只是一个工具。”因此,演唱者只有在丰富情感体验的基础上,努力本着以情带声、声情并茂的歌唱意识,才能达到,以情感人,以情治人的效果。

情感体验是歌唱中的重要过程,情感体验是人们通过实践对客观事物的感受,是认识主客观世界必不可少的途径。情感体验是一种心理过程和积极参与到各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对丰富感性认识和积累、对提高理性认识与能力,都有着积极的作用。歌唱中的情感体验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 情感体验的审美性:

人的情感体验是丰富多彩的,大致可以分为生活中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活动中的情感体验两个方面。生活中的情感体验是构成情感心理活动的基础,而审美活动中的情感体验来源于生活中的情感体验,但要更集中、更深刻、更容易激发起人的精神力量。歌唱时的情感体验显然是属于后者。这种审美性也称为美感。一方面使歌唱者能够更深入地体察、感受并创造性地表现这种特殊的审美情感,另一方面欣赏者更可以在作品的影响下,激起审美时的情感体验,从中受到美的愉悦和感染而产生美感。

二、 情感体验的多层次性:

人的情感是对客观事物所持态度的体验,并常常以是否能满足自身需要为基本前提,它具有一定的先天性,对歌唱的情感体验也是如此。例如,儿童不仅在生活中有喜怒哀乐的情绪,而且在吟唱歌曲时也常常与自己的情绪相一致。但是,由于孩提时期生活阅历和生活积累的贫弱,他们的情感是十分简单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和艺术实践的丰富,歌唱时的情感逐渐丰富起来,一些情感比较深刻且稍有变化的歌曲也能理解和表现出来。这种歌唱情感体验的多层次性还表现在由于生活经历、文化水平、艺术修养等因素的不同,所形成的体验存在着丰富与贫弱、深刻与浅薄等差异。这也是为什么同一首歌不同的人演唱会有不同的感受和会有不同层次审美情感表现的主要原因。

三、 情感体验的依存性:

人在歌唱时的情感体验是与生活中的情感体验不同的。生活中的情感体验带有主观随意性,由现实中的生活经历决定情感体验的内容,可以受个人意志和行为的控制。而歌唱时的情感体验主要依存于歌曲作品的内容,即必须根据歌曲提供的情感线索,与歌唱同步来进行情感体验,不能完全受个人主观意志的随意控制,歌唱者必须要排除歌曲之外情绪的干扰和影响,以歌曲的情感发展为主线,深入地去体会和感受,以促使歌唱情感与歌曲内容的吻合。

在歌唱中,情感体验不仅是必不可少的心理过程,而且它与感受作品、理解作品、表现作品是交替进行的,相辅相成的。在歌唱中体验情感,而在情感体验过程中又进一步加深了对作品的理解和表现转化成美感。在这种呈螺旋式上升的审美实践中,不仅歌唱技能得到了掌握和提高,而且歌唱美的形式和内涵滋润了心田。情绪和情感是受需要和认识驱动的,只有当全身心地投入到歌曲的意境中去,才能体验到歌中情感的真谛。歌唱中的情感体验必须以生活经验积累为前提,否则,难以感受到歌声中的真情实感。比如:在演唱《血里火里又还魂》这首声乐作品时,就需要演唱者酝酿感情,进入角色,要设身处地体验歌曲的情感内涵,只有这样,才能把审美情感的真切性地表达出来。

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在演唱《血里火里又还魂》这首作品之前,一个演唱者的内心应该有音乐的情绪:悲痛的、欢乐的、深情的、内在的、显露的、畅快的……。 这种情感的聚积 一方面来自日常生活感受积累,所谓“蓝天碧草寻常感,垒积心中总为诗。”另一方面靠艺术想像力,如“古道西风瘦马,小桥流水人家,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既然词句中点出“断肠人”,演唱者可以想像到这位断肠人的遇境和心情。由此可见,在演唱过程中,对歌曲情感体验得越深刻,艺术的表现力就越丰富,演唱者和听众也才能真正获得艺术美的愉悦和熏陶。因此,演唱者要深入到歌曲的内涵层面去领略情感,通过情感的体验来加深对歌曲的理解,达到净化心灵,陶冶情操,促使情感向美感的转化。为了把《血里火里又还魂》这首作品表现的更加完美,歌唱者还需要从作品的四个方面来把握:

A、把握好作品的形象

词是歌曲创作的根据,是音乐灵魂的寄托,词的思想性深刻与否、艺术完美与否,是歌曲创作的关键。曲调是根据词而产生,是随着词的意境书写,从而声情并茂、激动人心。如:歌剧《党的女儿》是以红军长征时期为背景,描写一位普通的女共产党员田玉梅,凭着对党的赤诚和坚贞的信念,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歼灭叛徒,自己也英勇就义的故事。《血里火里又还魂》展现了田玉梅在刑场上死里逃生的情景和她悲痛激愤的心情,从形象的歌词中感受和表现歌曲的内涵。

B、把握好作品的线条

旋律是音乐的灵魂。旋律线条是构成音乐形象的重要因素。如:歌曲中有“山样仇,海样恨,山样仇,海样恨”(曲谱略),这四句像是一个排比句一样,旋律线条呈现出悲痛激愤的心情。一句更比一句重,在演唱时尤其要突出出来。强调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艺术的真实不等于生活的真实。但艺术的真实必须立足于生活的真实。如:歌词中有“万家闭门低声泣,刻骨的刀痕掩泪痕,老支书,亲人们,摇不醒叫不应,你们迎着枪弹去,留下我孤零零。”

从歌词中了解当时的场景,认识到当时在白色恐怖下,中国人民备受一切列强欺侮,几千万革命者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而英勇牺牲。在演唱时要以这种生活的真实写照为基础,强调突出田玉梅在刑场上,在老支书和同志们的掩护下死里逃生,但没有被敌人的血腥屠杀吓倒,擦干身上的血迹,决心和敌人斗争到底的心情。

C、把握好作品的伴奏形态

歌曲的伴奏是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作曲家常把人声旋律所未能充分表达的感情放在伴奏中来表达。使演唱者从伴奏中感受到歌曲的情感,以伴奏来带动演唱者的情绪,使演唱者未唱歌词就随着伴奏进入将要表达的意境。在演唱这首作品时和钢伴者共同探讨情感体验,通过交流探讨使我们对这首作品的理解达成了共识,在作品情绪处理中有了更微妙的结合。如:这首作品有一段前奏,通过钢琴伴奏对这段前奏的处理,使我们很快的进入感情,感受到剧中一种凄凉、哀怨、悲愤的情绪,从而为以情带声歌唱打下基础。又如:这首歌的中间部分的一段间奏,弹奏出来给人反抗的力量,为末句“我要再和你们拼一拼哪!”树立了人生自信心及高尚的品格。

D、把握作品的高潮

整首歌曲的高潮是感情与旋律均衡发展至最高峰,就应该在形成高潮前的乐句中,提前安排好情绪的铺垫,逐渐形成音乐的高潮,使歌唱的情绪随旋律一步步展开。《血里火里又还魂》这首作品的高潮部分我认为是:“茫茫生死路,悠悠两世人,茫茫生死路,悠悠两世人,天有情不让火绝灭,地有灵不叫种断根,鬼门关前走一走,杀不死的田玉梅,山样仇,海样恨,山样仇,海样恨,我要再和你们拼一拼哪!”(曲谱略)这几句是整个作品情绪最高潮最饱满的地方,那么在演唱时声音既要饱满又要坚定,把质问的意图和反抗的情绪表达出来,突出全曲的高潮,加深对主题思想的表达。

歌曲的最后一段往往是感情的高潮部分。它是总结的总结,高潮的高潮,它关系到全曲的形象是否塑造得完整。因此必须要唱好最后一段、最后一个字和最后一个音。如“山样仇,海样恨,山样仇,海样恨,我要再和你们拼一拼哪!”在唱这最后两句时不能有一种快要结束的感觉,认为就要完成任务了,必须养成善始善终的习惯,给全曲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从声音上和情绪上处理地恰当,把一首完整的作品呈现给观众,让人听后回味无穷。

综上所述,无论何种类型的声乐作品,都是以人声来表达思想感情,是人用以抒发和交流思想感情,最自然、最亲切、最直接的一种艺术形式。歌曲的创作与管弦乐不同,它是由词作者与曲作者合作而成,缺一不可。贝多芬有这样一句名言:音乐不在谱上,而在谱子之间。我们在唱歌时需要在歌词和一朵朵音符的花丛之中引发自己的感情,在歌词的形象中,展开丰富的想像力,发挥作曲家的创作意图,进行歌曲的再创造。对于一首歌曲,首先重要的是处理好歌曲与感情之间的关系。才能把歌曲演唱得淋漓尽致。在演唱前,要先熟悉曲、词,反复朗读歌词,从有感情地默读到高声读,深刻理解词的内容、历史背景、年代等等。歌曲的艺术表现,不仅应把乐谱上的要求充分唱出,还要把乐谱上没标出的体现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歌唱中的情感体验是过程,是方法,作为美感活动的一种手段,情感体验虽具有情感教育的性质,但最终还必须升华为美感,升华为理性的觉悟,要转化为意志力量。因此,在情感体验中还要注意多元化因素对心理的渗透,通过探索培养自己对声乐美的创造能力,这对于丰富情感体验,提升歌唱情感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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