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条件

2009-04-15 03:37李佳慕
当代文萃 2009年12期
关键词:余香夫妻间境遇

李佳慕

幸福就是:“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而究竟什么样的境遇和生活能使人“心情舒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因为我本平凡,我的幸福就很简单——

有一份挣钱不必很多、能维持基本的生活之需并略有剩余的工作;最重要的是我有能力把它干得很好,并且是我热爱的,因为热爱,所以快乐。

一日三餐,大鱼大肉吃得,清淡蔬菜亦可,萝卜咸菜,也能嚼得齿有余香。

衣着不必高档时尚,但必须是最适合我的,能穿出自己的特色,体现自己的风格。“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我不需要住宽大的房子。家,最重要的是温馨。

我不需要丈夫出人头地赚大钱做高官,但一定要对妻儿知冷知热,有责任心;懂得夫妻间相互交流与沟通、互相体贴与呵护的重要,懂得很多人用教训得出的一个真理——“人这一生,无论在事业上多么辉煌,都不能补偿家庭生活的失败。”

我不需要儿成龙、女成凤,我不让孩子小小年纪就背负如此之大的压力,我只要他随兴趣爱好掌握一技之长——这是生存的根本,有一颗善心,做一个好人,不管做什么,首先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幸福的感觉,源自一颗容易满足的、热爱生活的心灵。有爱人陪着散步,和孩子一起游戏,与知己聊天,同父母相聚,有好书可读,与周围的人和睦相处,用心去感觉四季的轮回与更替,自由自在地沐浴阳光和空气……都是我的幸福。

其实,幸福只和一件事有关,那就是知足。因为知足,所以感恩;因为感恩,所以幸福。

(选自《海口晚报》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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