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扬
“接受美学”这一概念是由德国康茨坦斯大学文艺学教授姚斯在1967年提出来的,随即形成了一股美学思潮,随着这股思潮不断发展和风靡全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文学艺术的审美观念。笔者作为一个音乐教育工作者,试图在本文中反思我们当前的音乐教学,探索接受美学对音乐欣赏教学的启示,以求构建一种新的更能体现艺术的本质的、更适合时代要求的音乐教育方式。
一、接受美学的主要观点
接受美学的核心是从受众出发,从接受出发。一个艺术作品,总会有人欣赏;欣赏者就是接受者。接受美学认为,欣赏者和作品的关系中,欣赏者不但不是被动的接受者,相反,而且还是作品创造的主动参与者。接受者的主体作用,被同时摆放到空前重要的位置上,一部艺术作品,只有与欣赏者发生关系后,才成为真正的作品,由“自在”的存在成为“自为”的存在,欣赏者是作品的最后完成者。
二、接受美学与音乐欣赏
虽然接受美学是以文学的接受为研究重点的,但是接受美学不仅仅涉及到文学。因为一切美、一切艺术都有一个被欣赏者接受的问题,文学与艺术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接受美学的理论奠基人姚斯指出:“在作者、作品和大众的三角形中,大众并不是被动的部分,而且不仅仅是作为一种反应,相反,它自身就是历史的一个能动构成。”一部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受者的积极参与是不可思议的,是由读者再创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