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飞 于 铭
著名导演陈凯歌的大作《梅兰芳》终于在2008年12月4日公映,可惜,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的全球首映礼之后,电影画面的华丽却难掩思想和艺术上的苍凉。这不是一部传记体的电影,因为现实生活中梅兰芳的强大后盾并不叫邱如白而是齐如山,这点在导演和演员接受采访时,都承认是进行了艺术加工的。电影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对原有的史实材料进行一定的升华和提炼,本无可厚非。艺术本应来自于生活并高于生活。但是关键在于为什么要如此加工?为什么把和梅兰芳共同生活了六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的孟小冬演绎成一个与梅之间不过是有过一段“浅尝辄止”的露水情缘的过客?又为什么我们从电影来看福芝芳的身份应该是梅兰芳的原配夫人?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电影《梅兰芳》是代表主流文化的儒家思想道德规范的话语霸权的产物。我们作为受众从电影《梅兰芳》中接受的“梅兰芳”这一文化符号其实是在著名导演陈凯歌和梅派传人梅葆玖先生这两位用电影这一形式解读梅兰芳的文化权威为我们塑造的符合作为主流文化的儒家道德规范的“梅兰芳”形象。
我们看到电影在处理福芝芳和孟小冬这两位梅兰芳的妻子的时候,是有着刻意的取舍和删节的。福芝芳在影片中的首次出现是在梅兰芳与十三燕斗戏之后。喧天的锣鼓和唢呐声里,一对新人欢天喜地地拜天地。影片以此作为少年梅兰芳一节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