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刑事立法对被害人的保护

2009-04-21 03:09:10唐佳丰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3期

唐佳丰

摘要:从微观层面讲,犯罪是一种危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被害人作为犯罪中的一类特殊群体,多以个体的形象出现,由于被害人遭受犯罪的侵害,一般处于弱势,需要寻求各种法律救济。中国刑事立法基于预防犯罪、平复犯罪危害和保障人权的目的,在尊重和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给予了比较充分的关注。文章试从我国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主要方面谈一下我国刑事法律对被害人的保护现状。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实体法保护;程序法保护;国家补偿

中图分类号:D9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05-0134-02

一、被害人的外延和内涵

有关被害人的概念,学界有不同角度的定义。有学者认为,被害人即是指因犯罪行为而使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人,是相对于犯罪人(加害人)而言的。还有学者认为,被害人是指正当权益遭受犯罪侵害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国家。日本学者大谷实认为,被害人即是指生命、身体等个人法益受到犯罪的危害的人。在由于犯罪而受到被害的场合,对加害人的责任的追究可以从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方面进行。

应当将刑事被害人的概念置于整个刑事法治的视野中考察,既要考虑被害人与加害人在犯罪学上的对应关系,也要顾及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与其他诉讼各方的复杂互动关系。当然,各个领域的被害人概念不尽相同,如犯罪学上的被害人概念和刑事诉讼法中的被害人概念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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