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松
内容提要:《唐律疏议》是中国传统法律的典型代表。该部法典集中地体现了中国待统法律中身份影响刑罚判决的特点。特殊身份享有刑罚特权,而身份等级的高下对比,更是定罪量刑中不可缺乏的考虑因素。这样的结果是同样的案件,却由于当事双方之间的不同身份对比关系,而出现不同的法律后来。这种身份影响刑罚现象的原因在于儒家法律思想所主张的礼制与法律的结合。
关键词:《唐律疏议》身份刑罚礼法结合
中图分类号:DF0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705(2009)02-52-56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它意味着法律一视同仁地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对任何违法行为给予同样的法律后果,并不因为人们之间的身份差异而有所区别,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尽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人类法治文明的一贯追求,但其从理想变为现实,却不过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在古代的阶级社会中,无论东方与西方,法律都会对人们进行身份等级的严格区分,赋予不同的权利义务,并根据违法行为人的具体身份给出差异化的法律后果。这种身份影响着刑罚的现象在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法律中更加突出,其原因除了阶级统治与压迫这个一般因素外,还包括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为了对这个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透视,本文选取了《唐律疏议》这部被公认为对中国传统法律最具代表性的法典为例,来探讨身份怎样具体地影响着刑罚。
一、《唐律疏议》:中国传统法律的代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