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的罪与罚

2009-05-21 10:09:32张锐
决策与信息 2009年5期

张 锐

由于金融危机下全球信贷紧缩压力的加剧,那些昔日依托低税率或者零税率以及客户保密制度从而吸引世界诸国大量资金的避税天堂如今更加清晰地进入到了国际社会警惕与声讨的视野。并且与以往不同的是,未来对于避税天堂的治理已经不再停留在舆论层面或者小打小闹,代之而起的将是一场全球性的围剿行动。

离岸的“天堂”

在现代国际经济史上,避税天堂实际已经存在了50多年。半个世纪的历程让这一特殊的经济“怪胎”发育得相当成熟和完善。如今避税天堂不仅繁衍到了美洲、欧洲和亚太地区,而且形成了一套十分健全的法规制度支持机制和运作机制。

按照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避税天堂一般具有四大特征:对金融或其他服务所得不实行所得税或只有名义上的所得税,或将本地作为非居民(外国贷款人、外国投资者和外国借款人)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场所;不能有效进行情报交换;缺乏透明度,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不公开;有利于外国实体建立没有实质内容的经济活动。其中,税收优惠政策与金融保密制度是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被视为避税天堂的两个先决条件。

从全球范围来看,避税天堂大多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小国,甚至是很小的岛屿或“飞地”。如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以及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荷属安的列斯等,其中最典型的避税天堂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该岛面积仅有153平方公里,却吸引了约40万家公司在这里扎堆,而且还以每月2000家的速度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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