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企业对物流服务需求问题探究

2009-05-31 02:28易英霞杨小川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7期
关键词:物流服务需求成都

易英霞 杨小川

摘要:鉴于成都物流市场的发展滞后于城市经济的增长,而物流市场发展的内在动力主要来自于其工商企业对物流服务的需求,通过实地调研,对成都工商企业物流服务需求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发现物流服务需求不足的真正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激发成都工商企业物流服务需求的对策。

关键词:需求;物流服务;工商企业;成都

中图分类号:F252.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7-0070-04

虽然成都是中国重要的特大型中心城市和西部地区的“三中心两枢纽”(金融中心、商贸中心、科技中心、交通枢纽、通信枢纽)城市,但其物流市场的发展滞后于城市经济的增长。某一区域物流市场发展的内在动力主要来自于该区域工商企业对物流服务的需求。通过对成都物流服务需求的实地调查和分析,作者发现其工商企业对物流服务的现实需求严重不足,这与全国工商企业的物流服务需求水乎有较大差距。物流服务现实需求的不足影响到成都工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使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不利于其长远发展,进而制约成都未来的经济增长。目前,成都物流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缺乏有关成都物流服务需求的数据,作者通过市场调查来收集实际可靠的数据。

1调查实施过程

作者首先采用深度访问法,通过走访四川省工商联物流商会秘书长、成都物流协会副秘书长、成都运输物流协会道路货物运输站主任等物流专家以及成都市成华区物流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大致了解到成都物流市场的现状。然后根据专家的建议设计出成都物流服务需求状况调查表,在试调查以后反复修改,定稿后随即展开问卷调查,

物流服务需求主体分为工商企业货主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和消费者个人等,由于工商企业对物流服务的需求量远大于后两者,因此作者把对物流服务需求主体的研究定位于工商企业,其中又以生产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为主,于是按照行业性质将受访企业分为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这里商业企业实际上是指批发零售企业。根据代表性和典型性原则,作者于2005年3月在成都6个区中抽取了38家样本企业,具体样本分布见下表:

作者对样本企业的物流资源拥有情况、物流外包情况、物流执行现状、物流执行现状满意度评价以及新物流代理商的选择等五方面进行了调查,问卷回收率和问卷有效率均为100%,作者将调查结果输入SPSS数据库进行统计分析。

2成都工商企业对物流服务需求的现状分析

物流服务是按照货主的要求,为克服货物在空间和时间上的间隔而进行的劳动;除了包装和流通加工等转移部分生产资料外,其本质上是一种即时的,非物质形态的劳动。当这种劳动是为他人生产。不是为自我服务时,便具有商品的性质。物流服务需求包括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从数量上来讲,现实需求是指近期各种物流需求主体对物流服务的需求总量;潜在需求是指在一定的市场环境下,物流服务需求的最高限量中扣除现实需求后的那一部分需求量,潜在需求代表一种未来新增加的物流服务需求,它可能会被物流服务供给主体得到,使其市场份额增加,从而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但若由物流服务需求主体通过自我服务来满足,则不能转化为现实需求。

因此,作为工商企业,在物流执行过程中,可以选择物流自理,也可选择物流外包,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物流自理是潜在的物流服务需求,而物流外包是现实的物流服务需求,它可以通过“是否选择物流外包”和“物流外包程度”这两项指标来反映,通过调查,作者发现60.5%的工商企业选择了物流外包,也就是说有将近40%的工商企业尚未形成对物流服务的现实需求,而且即使对物流服务产生了现实需求,这并不意味着其需求量就很大。物流服务现实需求量的大小可由“物流外包程度”指标来衡量,该指标可用外包的物流量占总物流量的比例来反映,按“60%以上,30~60%和30%以下”来划分。调查结果显示,39.5%的企业物流外包比例在60%以上,18.4%的企业物流外包比例在30~60%,有42.1%的企业物流外包比例在30%以下,表明有将近一半的企业对物流服务的需求量偏小。以上数据说明样本企业中虽然有超过一半的比例对物流服务产生了需求,但其需求量并不大。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作者发现,成都工商企业中53%的生产企业和25%的商业企业有选择新物流代理商的意愿,说明物流服务的潜在需求还是相当大的,那为何现实需求不足?其主要原因归结于以下五个方面:

(1)成都工商企业对物流资产的保有率相当高,

物流资产主要包括货车和仓库,成都工商企业中,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拥有货车的比例分别为87%和70%,其拥有仓库的比例分别为93%和74%,而从2004年中国仓储协会主持调查的全国物流市场需求状况来看,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拥有货车的比例分别为49%和76%,其拥有仓库的比例分别为46%和89%。相比之下,成都生产企业对货车和仓库的保有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多,成都商业企业对货车和仓库的保有率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绝对值来看,两种物流资产的保有率都相当高。

成都工商企业为何有如此高的物流资产保有率?这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观念的原因,自建国以来的很长时期,我国企业都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结构盛行,不少企业都有完备的购销组织,拥有自己的仓库和车队,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一些企业感受到了市场竞争的压力,被迫将部分仓库、货车等物流资产剥离出去,将物流业务部分外包给专业仓储企业、专业运输企业或个人。但更多的企业,尤其是地处中国内陆成都的工商企业不愿将物流资产剥离出去,这除了历史遗留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观念。中国有句俗话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很多企业认为物流属于自己经营的范围,既然自己能做,为什么要让别人来赚这笔钱,在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影响下,许多企业至今仍抓着物流资产不放,致使他们对物流服务的潜在需求难以转化为现实需求。

(2)对物流成本没有清楚的认识和准确的核算。

到目前为止,成都大多数工商企业对物流的认识还处于朦胧阶段,对物流成本的概念知之甚少,本次调查中,作者发现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统计原材料和商品的物流量,而且对物流的管理大多处于分散状态,未将物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虽然有36.8%的企业设置了独立的物流部门,但其中很多流于形式,对企业物流进行统一管理的作用未能得到体现,就更谈不上对物流成本的核算了。

根据物流管理的基本功能活动分类,企业物流成本的概念性公式为:

企业物流总成本=运输成本+存货持有成本+物流行政管理成本。

其中,存货持有成本除包括仓储成本外,还有残损、人力费用、保险和税收以及库存占用资金的利息,当企业将

物流业务全部自理时,物流总成本等于物流自理成本;当企业将物流业务部分自理、部分外包时。物流总成本包括物流自理成本和物流外包成本,其中物流外包成本即指从物流市场购买“物流服务”这种商品时所需支付的费用。

由于我国企业现有的会计核算制度是按照劳动力和产品来分摊企业成本的,所以在企业的“损益表”中并无物流成本的直接记录,如订单处理成本可能包含在销售费用中,部分存货持有成本可能包含在财务费用中,等等,由于物流成本在现行会计制度的框架下难以确认和分离。造成目前工商企业对物流总成本概念的认识模糊不清,因此,在作物流自理还是物流外包的选择时,他们直接将自己运输或仓储的费用与物流企业所提供的运输或仓储的收费标准进行比较,而忽略了物流自理时运输成本和存货持有成本的其他部分,如自有物流资产的折旧费、物流人工费、仓库维护费等,以及物流行政管理成本,这样一比,当然物流外包成本就高于物流自理成本,调查数据也表明,没有一家生产企业认为物流自理的运作成本高,而高达75%的生产企业认为物流外包的运作成本高。另外,有60%的商业企业认为物流自理成本高(原因:成都大多数商业企业属于中小规模),43%的商业企业认为物流外包成本高,这主要是低估物流自理成本的表现,由此造成一种假象,即认为自理物流更划算。

(3)物流服务的交易费用居高不下。

成都工商企业在考虑是否将物流外包时,除比较物流自理成本和物流外包成本之外,还可能会考虑到物流服务的交易费用问题,物流服务交易费用包括寻找合适的第三方物流代理商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签订物流服务买卖合同的费用以及监督合同履行的费用,在深度访问中,作者了解到不少工商企业已经意识到物流服务交易费用的存在,并认为这种费用很高。①在现有的物流市场上很难找到符合企业要求的第三方物流代理商,调查发现,分别有40%和54%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对物流代理商的服务表示不完全满意或不满意,有些代理商在物流服务过程中曾出现货物不能及时运到指定地点、不能确保物流信息的准确性、不能满足需求波动、服务态度差等现象,给委托企业带来财产甚至信誉的损失,导致其他工商企业逆向选择风险的存在;②工商企业认为第三方物流代理商将服务费用定得太高,超出了其心理价格,导致谈判破裂;③监督物流服务买卖合同履行的花费很高。由于工商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代理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无法了解到对方的真实情况,包括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一方面工商企业不可能设计出非常完备的物流服务买卖合同,另一方面成都的物流市场处于成长初期,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得监督费用大大增加,特别是有一部分物流企业,如个体经营的货运代理企业,存在严重的信誉问题,在收到托运货物的货款后随即就消失了,使企业蒙受不小的损失。这样的现象在成都屡见不鲜,损害了货主的利益,扰乱了物流市场的正常秩序。

正是由于物流服务交易费用的存在,使得物流外包成本加上物流服务交易费用后远远大于物流自理成本。因此,尽管有些企业的物流自理成本居高不下,影响到总体利润空间的扩大,但他们还是宁愿选择物流自理,而不愿外包。

(4)工商企业中物流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

一般来说,工商企业的物流管理人员学历越高,专业经验越丰富,对企业物流成本和物流作业效率就会有更清楚的认识,能通过更精细的成本核算,掌握较为准确的物流自理总成本数据,并且把企业物流看成一个整体,将物流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由于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在整合物流资源的时候,物流主管自然会想到利用更加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代理商,因为他们所提供的物流服务将对降低企业整体物流成本、提高物流作业效率有很大帮助。这样做必将使物流服务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

然而调查结果显示,56.8%的物流相关部门主管具有本科以下学历,40.5%的具有本科学历,仅2.7%的主管具有研究生学历;19.2%的主管只有不到5年的专业经验,46.2%的主管具有5-10年的专业经验。34.6%的物流相关部门主管具有10年以上的专业经验。据1996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对196位物流管理人员进行的调查,几乎所有的被调查者具有学士学位。49%具有硕士学位,这足以看出物流管理人员在学历方面的差距。学历和专业经验的欠缺,导致物流管理水平的低下。据调查,有超过40%的企业尚未设置独立的物流部门,物流由采购部、销售部、储运部、车队、行政部、财务部等部门分散进行管理。这些部门的管理人员中,很少有物流管理专业出身的,大多数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物流管理知识的培训,甚至设置了独立物流部门的一些企业,其物流部门形同虚设,对物流的管理尚未统一到该部门,致使物流资产利用率较低,据调查,成都工商企业的仓库利用率为71.3%,汽车空驶率40.3%,装卸设备利用率48.3%。在这种情况下,工商企业仍然不愿意剥离物流资产,这也是物流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的表现。他们或者观念陈旧,或者没有充分意识到物流成本核算的重要性,从而犯低估物流自理成本的错误在所难免,导致在物流运作上选择非专业化的自理而放弃专业化的外包。据调查。47%的生产企业和65%的商业企业没有选择物流代理商的意愿,这样的企业其物流作业效率始终得不到有效的提高,调查发现,在自理物流过程中,生产企业占88%的比例缺乏网络服务。63%为作业速度慢,25%为物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或作业差错率高,13%为货损率高、物流服务内容残缺或不能满足需求波动;商业企业中占30%的比例为不能满足需求波动,10%为信息不及时不准确、货损率高或缺乏网络服务。以上数据反映出工商企业物流自理过程中的诸多缺陷,这跟物流管理人员的素质是紧密联系的。

(5)第三方物流代理商的服务水平普遍不高。

通过调查,作者发现40%的生产企业和54%的商业企业对第三方物流代理商的服务表示不完全满意或不满意。其中不满意的原因具体如下:生产企业中有50%的比例认为物流外包的作业速度慢、服务内容残缺、不能满足需求波动,有25%的认为物流外包缺乏网络服务、服务态度差,商业企业中有29%的认为物流外包的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作业速度慢、缺乏网络服务、服务态度差,有14%的认为服务内容残缺、不能满足需求波动,这说明第三方物流代理商的现有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工商企业的要求,当然工商企业不愿将更多的物流业务外包给物流代理商。

调查结果显示,工商企业在选择物流代理商时,首要考虑的是经济性,即物流费用要合理,然后是作业质量和综合物流满足能力,作业质量是物流代理商的生存之本,是衡量物流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如果作业质量低,比如货物运送不及时或货损率太高,会使物流服务需求企业感到不满,可能终止服务协议,转而由工商企业自己处理物流业务。综合物流满足能力是衡量物流服务水平的新标准,随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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