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货轮“新星”号沉没真相

2009-06-01 09:27周馨怡等
博客天下 2009年6期
关键词:救生筏德卡航运公司

周馨怡等

一位船员用这样一句话概括了整个事件:“船方授意、水手长执行、船长意志不坚或极力配合,拿全船16条人命做了一次豪赌,结果输了个精光。”

一家原本利润微薄的小航运公司,在遭遇突发事件之后,以“赌博式”的方式试图扭转困局,终在异国边防军的炮火下付出了8条生命的代价。

账本

2006年8月,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向浙江通宇公司租下了一艘造价2000万元,载重S000吨的货轮(船号“鑫通宇108”),并将货轮改名为“New star”(新星),悬挂塞拉利昂国旗。之后吉瑞祥又将船租给了上海的一家海运公司。

租船人以每天4000美元的价格租下“新星”号后开始从事航运业务。但航运业遭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巨大,航运公司的经营困难重重。吉瑞样公司事故应急小组负责人史中明介绍说,航运公司接下了一笔业务,从泰国曼谷装运4990吨左右的大米到俄罗斯纳霍德卡潜。每吨大米的运费仅为30美元,大米商以总重4978吨的标准向租船人支付运费,运费总额为14.934万美元。

“新星”号1月3日从泰国曼谷启航,同月29日抵达俄罗斯纳霍德卡港,整个航程长达26天。再算上2天卸货时间和3天装货时间,这31天的租船费高这12.4万美元。从曼谷到纳霍德卡的整个航程有约6000公里。在航行期间,“新星”号每天需消耗5吨重油,1吨柴油,每吨重油约值400美金,柴油550美金。以此计算,航运公司在从曼谷到纳霍德卡的26天航行中需支付6.53万美金的燃油费。

因此,仅租船和燃油成本两项,即便“新星”号在到港后顺利交货,航运公司的亏损也已超过了4万美金。何况租船人还得支付海运代理费,以及曼谷、纳霍德卡的港口使用费。在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经营的背景下,航运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变得非常有限。

受困

1月29日,“新星”号抵达濒临日本海的纳霍德卡港。验货后,收货人俄罗斯Prodprogramma-Impuls食品公司开始卸货。不到5000吨的大米本该在2天内卸完,但最后150吨大米待卸时,风云突变。俄罗斯收货人以400吨大米在运输途中受潮为由提出980美元/吨的索赔要求。

“吉瑞祥已经向保赔协会投保,如果是运输方造成货损。保赔协会将作出担保,保证收货人得到应有的赔偿。”吉瑞祥公司特聘法律顾问孙芳龙说,“当时保赔协会已经着手处理这件事。俄罗斯收货人应该完成卸货,让‘新星号离开纳霍德卡港,不影响航运公司的其他运输业务。”

但双方的货损纠纷并没有就此得到解决,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仲裁院的裁定书显示,2月8日,俄罗斯收货人向该仲裁法院提出扣押“新星”号的申请。以弥补其高达123.66万卢布(折合34.7万美元)的货物损失。

但2月10日该仲裁院以俄罗斯收货人没有提供担保为由,决定搁置收货人的“扣船”请求。2月11日,在航运公司和保赔协会的多次交涉下,俄方收货人终于卸完了最后的150吨大米。但出人意料的是,在货物卸空后,为船办理进出潜手续的海运代理Oleg仍没有为“新星”号办理离潜手续,“新星”号只能继续等待。

根据吉瑞祥提供的信息,海运代理Oleg由俄罗斯收货人为航运公司指定的代理方,租船人没有其他选择。这使得吉瑞祥内部工作人员禁不住怀疑,“此次事件很可能是代理和收货人勾结,以大米质量为由勒索船主。”Oleg则拒绝回应吉瑞祥的质疑。

由于航运公司滞留期间每一天的损耗都高达数千美元,而该公司下一笔运输交易始于2月17日,一旦不能按时赶回中国天津港接货,便面临违约的风险。2月12日,办理离潜手续依然遥遥无期,已在纳霍德卡港滞留超过10天的“新星”号决定铤而走险。

离港

刘广超,“新星”号上的16名船员之一,也是船只遇险下沉后被救起的8名幸存者之一,他向媒体讲述了“新星”号贸然离港后被击沉的全过程。

12日晚11点20分,水手长马斌(音)要我去驾驶台操作,船开始起锚,离开纳霍德卡潜。船刚一动,港口上的人就问:“你去干什么?”印尼船长回答说:“我们去把一号舱的污水排出去。”船出了港口以后,港务人员又问:“为什么不排水还要往前开?有什么事?”随后,港务人员找到“新星”号的本地船务代理。“代理打电话过来问,船长回话还是说排污水,后来代理又打电话来,船长就把手机关了。再后来,潜上叫的时候,船长说“明白,明白”,但一直没回去,一直往前开。

13日凌晨3点40分左右,我听到印尼轮机长说:“后面有船已经跟上来了,离咱们还有2海里。”当时我在窗户里看了一眼,差不多,大概能看清楚那个船,俄方第一艘(边防)军舰过来了。早上9点左右,第二条船又跟了上来。接着它们呼叫“新星”号“停车,回航”。船长请示了T船公司,公司说,继续往前开,他们不会对你们开火的。刘广超还透露说,水手长马斌(音)是受船方指使要求船长继续开船。就这样,船方授意、水手长执行、船长意志不坚或者极力配合,拿全船16条人命做了一次豪赌,结果输了个精光。

击沉

此后事态的发展超乎人们的想象。从媒体报道、各方公开声明和网络上曝光的视频片段来看,可以一致认定的是,俄边防巡逻舰在不断用俄语和英语要求“新星”号停船,并在发出闪光弹、朝天鸣枪等示警信号后,朝仍继续前进的“新星”号货轮直接开火。造成船头、船尾多处损伤。

刘广超回忆,当时货轮已经走了100多海里,到公海了。“当时我们出去的时候就考虑到公海上安全一点。不会开枪。”

但是从13日中午11点到1点多,船受到枪击、炮击,然后攻击又从下午2点持续到4点。14日早晨,1号舱因为炮击已经进水,此外船有倾斜。15日,货船在被遣返航途中倾斜沉没。

“我们弃船下水后看见,船头和船尾都有好几个篮球大小的洞,海水不断地涌进去。”刘广超说。

由于船尾的救生船无法放下,而且船壳已经被俄方炮火打坏,当时船上的10名中国船员和5名印尼船员分别搭乘两只救生筏弃船逃生,其中一艘救生筏上的8名船员(包括1名印尼船长、4名印尼船员和3名中国船员),被俄罗斯船只救起。而另一艘救生筏上的8名船员(包括7名中国船员和1名印尼船员)却在冰冷的海水中不知所终。

“眼看船守不住了,于是船长发出了sos求救信号,我们都穿好救生衣,开始组织弃船撤离。”刘广超说。

在正常情况下,船员们穿好救生衣只需要数分钟,而且可以做到7分钟紧急集合,而当天从发出SOS求救信号到首批船员开始撤离,足足有40分钟的时间。

“我们其实是先把他们送上了救生筏,送他们从右舷下水,并朝俄边防舰艇方向漂过去,然后我们才从船的左舷登上另一只救生筏弃船的。”

按设计可以搭载20人的救生筏实际却只搭载了8人,而且离俄方船只较近的第一只救生筏却没能被营救上来,反而是后下水的第二只救生筏,从船侧绕到船端,在海上漂荡40多分钟后,被旁边的俄罗斯船只救起。

对此,俄方的解释是,当时海上气候恶劣,风浪太大,海浪高度达到6、7米,难以施救,而且第一只救生筏的防水顶篷没有及时打开,造成船上5人死亡,3人被海水冲走。俄方发现救生筏上的5人已无生命迹象,于是放弃了施救的努力。

索赔

沉船事件发生之后,“新星”号母船东浙江通宇公司已经向媒体表示,初步决定要求吉瑞祥按船的造价2000万元赔偿通宇的损失。

让情况变得更棘手的是,吉瑞祥还必须负责遇难船员的善后工作。

“租船人是个小公司没有能力处理赔偿和遇难者善后的工作,现在吉瑞样是最大的受害者。”吉瑞祥船务公司派往俄罗斯应急小组的成员李某无奈地说。

吉瑞祥已经为“新星”号投保了船壳险,按理保险公司可以支付因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船舶全部或部分损失。

但吉瑞祥法律顾问孙芳龙表示,“现在的情况比较复杂,所以我不能发表任何评论。”

吉瑞祥事故应急小组负责人史中明坦承,索赔程序复杂,当务之急是尽全力妥善处理遇难家属的安置工作。“下一步我们会向责任相关方索要赔偿。”史中明说。

但是,吉瑞祥派往俄罗斯的工作人员没有办法和俄罗斯边防军或者政府部门直接接触,所以至今无法正式和俄方协商索赔事宜。

“我们希望在中国政府的关注之下,俄方能以积极的态度对遇难者家属和吉瑞祥公司的财产损失做出赔偿。但如果协商无果,我们将聘请俄罗斯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向俄方索赔。”

原本预计在2月27日,俄罗斯官方将对外公布“新星”号货船沉没事件的司法调查结果,但至今没有任何后续消息。

应急小组成员李某在俄期间无法直接接触任何俄罗斯官方成员,也没有获得任何关键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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