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伟
摘要: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物权性质的确定,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市场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提供了物质前提。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使得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合理的土地流转。可推动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在时其中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后,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使用权;问题;建议;农民首创精神
中图分类号:F30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4-0065-02
中国目前实行的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承包制,是在保持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基础上,按每个家庭人口的多少无偿地平均分配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好坏地块搭配。由此造成每个家庭经营的土地面积不仅狭小,而且零碎分散,同时使用权不稳定,共用性质的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及收益分配模糊不清等众多问题,成为阻碍农业继续发展的力量。主要影响包括:(1)土地经营规模小而分散,劳动生产率低。规模经济效益低下,使农业经营与其他产业间的比较利益不断下降,城乡差别进一步拉大。(2)阻碍农业投资和农业技术进步。首先,经营规模小,而且地块分散,不适于大规模机械作业;其次,在劳动力存在严重过剩的条件下,必然会出现以劳动代替资本的情况普遍发生,农民不可能也无力对农业生产进行大量的投资,使用权不稳定更是强化了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