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玉华
我国反腐败历史上,在已落马的亿元级贪官中,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案有着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人们说姜人杰是人中之“杰”更是贪中之“杰”。让我们从理性思考的角度分析姜人杰案的新特点,或许可以探索出几点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来。
思考之一:运作土地高手必成贪中之“杰”。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短短3年期间受贿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平均每天受贿约10万元。他以受贿金额最高的“江苏第一贪”形象出现,其单笔受贿金额8250万元也创下贪腐最新纪录。2008年10月23日,姜人杰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
近几年来落马的贪官,大多是靠运作土地贪污受贿的,姜人杰也不例外。所不同的是他的手段更毒辣,心更黑而已。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姜人杰受贿1亿多元,在这些受贿款项中。只有2万元与土地没有直接关联,其余受贿款全是从地皮上生出来的。姜人杰深知。只有抓到土地才能啃到大鱼头。据知情人介绍,2001年6月,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块150亩土地因为多年未开发,被苏州市计委、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等四部门会审确定为取消项目,报姜人杰审批。可是,姜人杰却能变戏法般地把这块土地运作给个人搞开发,自己从中收取了一笔8250万元的巨额贿赂。可见,姜人杰真是个土地运作高手。
拿到土地的人叫顾文彬,是姜人杰的老部下,原是苏州工业园区一个办公室主任。2001年,正值房地产业抬头之际,顾便想借机下海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