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形势下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2009-06-22 05:02孙占学
活力 2009年8期
关键词:国家机关办案检察

孙占学

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使渎侦检察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辖范围缩小,二是主体范围缩小。这两个缩小给渎侦检察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面对新的形势,渎侦检察工作应当及时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克服畏难情绪,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准备。

一、及时调整办案方向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渎侦检察部门主要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而在此之前,非国家工作人员罪案在渎侦检察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随着主体变化,我们的办案方向也应做相应调整,突出重点,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犯罪作为突破口,打开工作局面。渎侦检察案件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而国家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本身就是国家职能部门,对法律实施运用得最明显、最频繁,比较容易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但也应当看到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着共同特征,即具有一定职权,关系网密、保护层厚,文化层次较高、反侦查能力较强,这种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侦破案件的艰巨性。为开辟案源,查清线索,准确立案,可以考虑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反馈。渎侦检察部门特别是基层院渎检部门历来存在人员较少、力量不足的情况。由于国家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本身素质较高,掌握较多的法律知识,即使出现违法现象,他们宁愿内部消化,也不愿检察机关对其进行执法监督,而近年来人民群众对这些部门因渎职造成的巨大损失以及徇私舞弊、放纵犯罪等丑恶现象反映强烈,查办这类犯罪,仅仅依靠渎侦检察部门自行侦查摸线索似乎力量不足。为适应新法,有必要在国家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开会,互通信息,从中发现潜在违法因素,这样,既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也有利于及时发现线索,惩治犯罪。

2.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形成办案合力。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案件不受时间限制,他们对群众举报的犯罪嫌疑人容易接触,处理方式上可进可退,对嫌疑人的心理压力比检察机关相对要小,因而从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发掘案源,或者是有了线索之后,在是否能够突破尚无把握情况,可以借用纪检方面的时间,请他们先出面与嫌疑人接触,再由渎侦部门自己来掌握犯罪尺度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二、及时调整办案方法

1.主动出击寻找案源。我们必须打破以前坐在家里等举报的工作模式,过去办案,我们基本上采用的是接待举报、梳理线索、决定是否受案的方式,但不可否认,历来举报人员多是普通老百姓,他们举报的内容一般与自身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密切相关,希望检察机关伸出援助之手维护其合法权益,而真正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徇私舞弊的举报非常之少,因此,如果继续沿用坐等案件上门的方式恐怕行不通,渎侦检察部门必须走出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横向联系,积极找寻案源。

2.加强初查中的调查取证。在方法上,初查可采用秘密方式进行,尽量推迟与嫌疑人正面接触的时间,在不惊动嫌疑人的情况下收集积累有关资料,且将重要证据加以固定,不给嫌疑人以翻供翻证的机会。

3.讲究审讯艺术及策略。为提高第一次审讯的成功率,第一要制定周密详细的审讯提纲,以初查证据为基础,先问什么,后问什么,都应精心策划,不打无准备之仗。第二要讲究审讯技巧,刚柔相济,虚实并进,重视在审讯中适时使用证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攻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第三,为防止串供毁证,侦查人员可兵分数路同步传讯重要证人,把讯问人与搜查、扣押等手段综合运用,同时进行。

4.正确处理与律师的关系。首先应该认识到,律师的职责也是捍卫法律,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合法性,从这个共同目标出发,侦查人员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方便;其次,如果发现律师参与诉讼时有渎职或帮助证人作伪证的行为,渎检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办。

5.用足用活视听资料。新刑事诉讼法规定视听资料为法定证据,增强了侦查方式的灵活性,有利于拓宽侦查视野和侦查渠道,因而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后,应请求领导支持,做发收集、固定保全工作,防止嫌疑人翻證、翻供。

三、坚持科技强检

新的社会形势下,社会信息化和科技化水平不断提高,犯罪的智能化和反侦查能力也将不断增强,检察机关传统的侦查手段将遇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要想在对抗日趋激烈的侦查活动中牢牢掌握主动权,就必须以强化情报和技术两大支撑点有效构筑侦查破案新的增长点,建立信息主导侦查、科技引导破案的新型侦破机制。我们必须加快对现有各项基础业务建设的系统整合,以运用当代先进计算机信息技术和推进网络建设为载体,尽快组建多级职能分析和处理犯罪情报信息,并能够主动进攻的反渎情报专门工作机构,建设一个分级成网、集中高效、远程查询和信息共享的情报工作体系,培养一批能对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将信息工作与破案工作紧密结合的新型侦查员,利用刑侦信息网络对大量零散、孤立的各种信息进行查询检索、串并分析、线索梳理等,建立“网上作战”工作机制。要清醒地认识到科学技术是未来反渎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警力增长的主要源泉,坚持“科技强检、侦查先行”方针,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技术装备,落实职称待遇,及时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服务侦查破案,努力适应执法办案需要,不断提高破案科技含量。□

(编辑/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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