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改革

2009-06-25 08:42李星辰
中国集体经济 2009年3期
关键词:后勤保障后勤社会化

李星辰

后勤保障实行社会化改革以来,全军许多单位都进行了试点,摸索了规律,总结了经验,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生活保障社会化奠定了基础。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适应国防建设和战争需要,实施后勤保障的一种新的模式和形态。它是在保障对象一定、保障主体相对扩大的情况下将部分保障任务向社会移交所形成的保障方式。

一、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涵义

后勤保障社会化是什么?

对此问题的认识并不统一。对后勤保障社会化内涵的科学把握,直接关系到社会化保障实践的深层发展问题。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社会化保障的内涵,完整准确地把握后勤保障社会化的科学含义。

科学认识后勤保障社会化的概念,应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后勤保障社会化是社会分工的深化。军队后勤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力量保障军队的需要,本质上是移交部分非军事职能,将可由社会承担的部分保障职能采用合同契约等手段移交给社会保障和管理,以此强化军队后勤的军事职能。

后勤保障社会化是开放系统间实现功能互换的良性协调状态。军队后勤依托社会力量保障,减轻军队办社会的负担,从社会大系统考察,是重新调整后勤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使之与环境需求相适应。

后勤保障社会化是在军队与社会之间优化资源配置,获得最佳资源配置效益的途径。

后勤保障社会化是市场行为,以货币为媒介,以军民互利为前提。

后勤保障社会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通常要根据市场经济发育情况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根据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整体推进的程度,而逐步扩大范围和走向深入。

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运行方式

后勤保障社会化,是由军队传统的自办实体、自我保障、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转变为用货币到市场上去购买物品和服务,涉及整个国家范围和军地双方各领域,这种转化理论上非常简单,但操作起来非常困难,需要诸多部门的配合,在适应军队驻地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条件以及推广实施进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从运行方式上看,其具有不同形式,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一)承包租赁方式

当前我军实行的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是以生活服务保障的社会化为发端和突破口的。因此,作为一种运用较为普遍的模式,承包租赁方式表现的最为成熟。这种方式就是以不改变产权和服务对象为前提,将军队招待所、服务社、食堂等纯服务性单位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按照合同规定转移给地方服务公司或个体从业者以及从军队后勤部门分流出来的人员,通过缴纳租金或承包费等形式,为部队提供有偿服务。目前,全军许多试点单位正普遍采用这种方式,特别是在一些部队医院广泛实行,已经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全社会化保障方式

全社会化保障方式是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采用的一种较高层次的运行方式。这种方式是依托社会技术资源,在军队后勤的更大范围内实行社会化保障。其具体内容可概括为10个方面:

1、借助社会服务保障系统为军事营区提供生活服务保障。即在第二产业较发达地区,通过将军队服务行业纳入社会服务系统,然后过渡到利用地方服务行业,直到将营区生活服务全部推向社会。

2、协调社会物资供应部门组织军民通用物资的统一供应。即以军队系统的后勤部门为主体,建立与地方物资供应部门相结合的协调机制,由地方根据军队提出通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要求组织供应。

3、会同国家和社会经济力量建设军地通用后勤设施。即将军队后勤需要兴建的军民通用设施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计划,地方兴建通用设施,必须考虑军事用途和性能,军队可以无偿使用。

4、组织社会科研力量开发研制通用装备、设备。即将军队规划内需要研制的通用装备和设备纳入国家统一科研计划,由国家和地方科研机构按军队要求统一研制。军队特殊科技攻关项目也可通过招标委托民间科研机构来承担。

5、利用社会修理力量实施军民通用装备和营房修理。即采取将军队修理力量向社会逐步移交和过渡的办法,通过与地方协调并立法,以招标和委托的形式由地方力量来承担修理任务。

6、依靠社会教育力量培养军民通用的后勤人才。即通过调整军队培训体制,逐步过渡到主要依托社会培养后勤通用人才,并由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统一计划,从地方院校毕业生中予以补充。

7、调整社会仓储力量储备军民通用物资。即依照相应法规,由军队确定通用物资储备的范围、品种、数量、方法、周转形式、补偿办法、向军队供应的方法等,并由军队提出储备计划,由国家负责储备、调用和供应。

8、调动社会生产能力生产军需物资器材。即通过转换军需工业企业经营机制,由军队企业化工厂按指令性计划生产过渡到向社会企业招标、投标,实行加工订货和择优保障。

9、发挥地方运输力量的作用,做好军交运输和车辆保障。即根据驻地情况和平时需要,与地方运输公司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保障军队交通工具的使用,包括借助社会力量实行军车安全检测的社会化保障。

10、加入社会保险,确保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残疾军人的妥善安置。即通过制订军人保险规划和方案,由国家财政拨款作为启动资金,使依靠国家和军队安置逐步转变为依靠社会保险安置。

三、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

实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对减轻军队“办社会”的负担,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保障路子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在大力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急需制定统一的社会化保障的政策和规定

具体来说,必须在国家现有通用法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定,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对社会化保障的目标、范围、对象、程序、方法加以规范。同时各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国家和军队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积极支持和全面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只有这样,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改革工作才能得到整个社会的重视和支持,才能从高起点出发,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实现规范化、高效益的改革目标。

(二)搞清社会化保障中的营区划片问题

应针对社会化保障改革的需要,结合住房制度改革,对营区进行划片分区管理。原则上可以分为军事工作区、生活服务区。具体来说,一是把部队、机关、院校、医疗(科研)等机构主要进行军事活动的营区划为军事工作区。这一区域内不设社会化保障机构,其营房、设施设备不允许用于社会化保障,该区域内的社会化保障只能选择水、电、气供应管理和卫生保洁、营区绿化美化等项目。二是把军事工作区外的区域,如家属院、生活保障区划为生活服务区。这一区域内可视情况选择饮食保障、商业服务、营房管理等项目推行社会化保障,其营房、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可用于社会化保障之用。具体来说,既可在产权归属不变的情况下,采取承包、租赁、委托、连锁经营等方式,用于社会化保障。

(三)重点解决人员分流问题

当前,解决好这个问题的基本思路是多渠道分流安置,逐步剥离,最终完全推向社会。具体来说,

1、要制定职工分流的相关政策。关键是总部要根据国家劳动人事政策,制定军队服务保障部门职工分流办法和规定,尤其是总部制定的政策规定要与地方劳动人事政策紧密衔接,最好是会同国家劳动人事部门共同制定,以增强政策规定的操作性和连续性。

2、加快对部队职工单位的改制改组工作。改制就是要打破用工用兵体制,改列编制为招聘制,打破干部、职工的身份界限,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企业化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剥离其与军队的隶属关系,最终实行社会化保障。改组就是在改制的基础上,把服务保障项目相同、相似的项目,把驻地相对集中,服务保障功能相同的单位“合起来”、“串起来”、“联起来”,并撤销部分服务保障功能单一、效益低下的项目和单位。通过改组,逐步淡化其军事属性,最终实现彻底剥离,走向社会。

3、要全面建立军队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各主管部门和职工单位应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工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人身伤亡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与地方保险和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从而推动职工的分流工作。

(作者单位:军事经济学院研究生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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