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孤儿国际收养锐减之谜

2009-06-28 11:08夏阳
凤凰周刊 2009年16期
关键词:弃婴残疾儿童福利院

夏阳

来自美国国务院的一项最新的统计结果,似乎给数年来一直持续的中国儿童国际收养热潮“泼了一盆冷水”。

2009年4月出版的美国《时代》周刊报道说,作为中国孤儿最大的国际收养国,在中国刻意提高的收养条件约束下美国家庭领养中国孤儿锐减50%,这一说法源于美国国务院的一项统计数据。该数据显示,2005年美国公民通过中国收养中心成功收养了7906名儿童,但在2008年这一数字已经降至3909名。

造成这一变化的原因是北京在2007年5月实施的新收养法。新的收养法要求收养父母结过婚,未被临床诊断为肥胖,年龄小于50岁过去两年没服过抗抑郁药,面部没有畸形,还要达到一定教育和经济条件。而在更早的2005年,中国的涉外收养孤儿在达到巅峰之后就已经开始显现出下降趋势。

“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的提高,中国政府采取措施,积极预防弃婴犯罪,这使得国内弃婴在逐渐减少,而有收养需求的家庭在增多。”中国收养中心副主任甘薇薇称,“考虑到孩子的文化以及适应问题,中国法律体现出的原则是优先国内收养。”

但这种转变似乎还只是一个艰难的开始。中国国内基于无子女的家庭收养需求,和大多数国际收养家庭一样都希望领养健康的儿童,并没有为中国政府分担多少残疾孤儿数量逐年增长所带来的收养压力。

2008年因汶川大地震成为地震孤儿的近百人中,最终只有12名被社会人士收养。“报名及咨询的人很多但很多人听说只有残疾儿童可以领养,马上就挂了电话。”四川省绵阳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福利科一位工作人员对此颇感无奈。

弃婴时代结束

中国孤儿国际收养开始于“计划生育”政策强力推行的1990年代。据公开数据显示,当时中国有超过1500万的孤儿,大部分是健康的女孩,因计划生育政策遭到遗弃。中国弃婴现象开始被国外广泛关注。据中国官方在2005年仅有的一次精确的数据统计,中国需要收养的孤儿人数达到57.3万。

作为对关注中国孤儿的国际援助组织的回应,1992年,中国实施《收养法》后,向外国人打开收养中国孤儿的大门。当年被促成的收养案例就有252例,次年增长到679例,1995年达到近3000例并持续增长到2005年。

在此期间,国际收养看起来无疑是一项多赢的项目,外国家庭、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中国孤儿都能从中获益。涉外收养成为中国缓解孤儿抚养的一条理想通道。但对今天的中国来说,政府当初在计划生育政策下面临的大量弃婴抚养压力已不复存在。“这与国内弃婴的逐渐减少密切相关。”甘薇薇说。

发端于2004年的对计生政策的反思,在2005年掀起了大讨论,随着不育率的提高以及观念的转变,迫于社会老龄化及其他一些社会问题的压九城市居民的“二胎”计划被提上中国政府的议题,之前迫于计生政策被遗弃的女婴,亦在逐年减少。当年总理温家宝的“两会”报告中也指出要“做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

来自中国收养中心的数据显示,领养不到中国孤儿的,不只是美国家庭,从2005年中国涉外收养达到顶峰的1.5万余人后开始直线下降,2007年中国成功的国际收养案例仅有6000多例。

此前,中国收养中心已经对美国、瑞典、新西蘭、英国,加拿大等17国开放。1991年以来,仅美国公民从中国收养了超过7万名儿童,其中大多是女童。

从2005年后,从中国收养中心收养孩子已不是件简单的事,在递交各种必需的文件后,申请者要开始一次漫长的等待,如果收养一个健康的女婴,这一过程至少需要3年。这一年开始,与中国有领养关系的17个国家都开始发现,以往“收费合理”的健康的中国孤儿,越来越难以通过申请成功领养。

涉外收养未停止推动

2008年度中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被国内外家庭收养的孤儿呈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5.4万升到2004年的5.6万。但之后从2005年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孤儿收养总数从5.6万下降为5.1万,2006年下降为4.9万,2007年则降至4.6万,2008年4.4万。

但这个数据并不表示中国孤儿数量正在减少。作为曾经的孤儿输出大国,中国还在涉外收养的宣传上增加力度,只是在收养对象上,悄然发生了转变。

“作为新生儿出生缺陷较高的国家之一,每年中国约有100万的缺陷新生儿出生,其中的40%为终身残疾。这些重度残疾儿童大多会成为弃儿,其中一部分被政府举办的福利机构收养。”甘薇薇说,这一数字还在逐渐攀升。

2007年,全国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收养的儿童为7.9万人。2008年这一数字达到8.1万人。而在2004年,这一数字为6.6万人。

与当年面临被大量遗弃的女婴一样,中国现在重点是为这些残疾儿童寻找领养家庭。在国际收养残疾儿童方面,中国依然持肯定态度。“按照《收养法》的规定,收养福利机构内的孤残儿童,不受收养人有无子女的限制。”甘薇薇相信,随着弃婴的减少与国内经济发展和慈善理念的增强,未来国内的领养家庭将对残疾孤儿的接受程度逐渐增加。

与此同时,另一种努力在中国悄然开始,民政部于2005年6月20日,将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和国内收养有关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收养中心承担。国内的家庭寄养被作为中国收养中心的重点工作启动。在现实能力有限的孤儿院之外,数量庞大的中国家庭成为政府计划中孤儿寄养的目光聚焦所在。

甘薇薇称这是一次意外,本来民政部准备自己独力展开此项工作,但由于这一计划得到了中共总书记胡锦涛的赞许,随后才成为一个多部门联合的全国行动。

2006年3月,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15个中央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了一次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系统行动,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事业。

目前,家庭寄养作为孤残儿童养育的一种模式,已被全国的儿童福利机构所采纳。甘薇薇称:“我们这一行动的最终目的,是给儿童创造家庭成长环境,同时,促成一些家庭由寄养到收养的改变。”

但民间收养残疾儿童的热情与政府的期望似乎相距甚远。“孤儿院来一个健康的孩子马上就有无数个家庭盯着,但你要让他收养个残疾孩子根本不可能。”一些寄养家庭在领了民政部门的寄养金后,对待期望在寄养中得到家庭生活温暖的残疾孤儿,往往给予的是岐视,这让中国不得不开始尝试家庭学习和社会工作者家访的计划,以遏制这种“并不普遍存在的不良行为”。

依然是个难题

并不成熟的社會收养或许让政府失望。但正如外界对这一努力的正面评价一样,这个日益崛起的大国,正在逐步承担起自己应付的责任。

2005年后,整体孤儿的救助政策,并非全是不足。

民政部门在2006年开始实施《“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暨“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民政部将自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投入10亿元,国家发改委国债资金5亿元,地方各级配套8.5亿元,总计23.5亿元资金用于该计划。“蓝天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在全国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建设和完善集养护、教育、康复于一体的,多功能的、综合性的儿童福利机构。

长期受困于资金不足的各地政府,将蓝天计划当成“抓住机遇,实现2007年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按规划,这笔钱将在全国300多个市级城市中,新建,扩建儿童福利院据2007年底民政部门统计当年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年增长4.8%。

但有评论者认为历史会重演。在1980年后期,中国福利院建设开始大跨步之初,在国家计划的压力之下,每年床位增长率都能达到20%,但最终受资金之困,福利院扩张计划最终停顿。

其时,中国全民所有制民政事业固定资产投资仅4亿元,占全国投资总额的0.11%。资金短缺压力之下,民政部不得不将城乡社会福利院经过改革由单一的、以国家举办为主的体制,转变为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办的体制,从社会救济型向社会福利型转变,从单纯供养向供养与康复相结合发展,但最终受盈利能力所困,这一改革至今也未有明显效果。

一些福利院因为入不敷出,不得不依靠社会捐赠勉强度日,他们对一些前来领养孤儿的家长收取昂贵的“保证金”。而这就是当年送养大省湖南福利院参与贩卖婴儿的开端。

如今“蓝天计划”耗费巨资,按照统一标准建起来的福利院,依然面临着与当初同样的问题,甘说:“由于国内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和区域性的差别,地方政府保障的福利院经费水平有着一定差距。”

不过甘表示“为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儿童福利统筹,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民政部近期已发文,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即散居孤儿生活费不得低于每月600元标准。”

新标准虽然大幅提高,但并不会改变一些贫困地区的孤儿生存状况,因为这项支出依旧由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负担,对一些地方福利院来说,这一政策并不会让它们的经费增加多少。

面对中国孤儿收养对象的变化,民政经费的严重不足,依然是中国民政在社会慈善依旧乏力的情况下所面临的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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