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机关管理外出经营纳税人的探索与思考

2009-06-29 02:39刘云龙
消费导刊 2009年23期
关键词:税收管理税务机关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外出经营情况逐渐增多,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基层得到了普及。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信息化建设,也在税务系统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关键词]税务机关 外出经营 税收管理

作者简介:刘云龙(1983,2月-),辽宁新民人,四川省米易县地方税务局。

一、外出企业税收管理的涵义

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就是外出经营,而当地对外来的施工企业称:“外出经营企业”。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包括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和外埠纳税人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制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外出经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体现为四类:一是纳税人到外埠进行临时性的商品销售活动;二是纳税人从事文体演出活动,到外地进行流动性表演活动;三是具有一定建筑资质的纳税人到外地进行建筑工程承包活动。四是在机构所在地经营交通运输业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所称“180天”,应当是指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二、外出税收管理的一般流程

首先是申报,纳税人到达经营地后,在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服务厅咨询服务岗提出申请,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领取《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或《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一式三份),申请查验货物。 同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申请报验登记:《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办税服务厅咨询服务岗受理,审阅纳税人表格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资料是否齐全后,即时封存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

办税服务厅咨询服务岗制发《税务文书传递卡》和《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当日内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转税源管理部门(企业或个体管理岗),税源管理部门当日内实地查验后,在《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注明报验货物数量返回咨询服务岗。咨询服务岗2日内在综合征管软件中录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

外埠经营纳税人经营活动结束,经税源管理部门实地稽核,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销售货物情况,当日内转递咨询服务岗。实际销售货物数量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数量不符的,纳税人应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服务厅咨询服务岗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由申报征收岗位征收)。咨询服务岗在当日内在综合征管軟件中录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三、加强外出税收管理的建议

由于建筑安装企业在其提供劳务和建造产品上具有跨区域、工程周期长和成本核算程序复杂等特点,使得建筑安装企业的税收征管成为难题,特别是外出经营的建筑安装企业,由于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其在外地的实际经营情况,容易造成税收流失。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规范外出建安税收的管理。

(一)建立税源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协税、护税网络

加强对税源的管理,不仅指法人,还要包括自然人。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记录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之中,从融资手段上起到控制和威慑作用。要推进税务机关机构改革,尽快合并国地税,推进大税务机构,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国税务部门计算机联网,实现税源户信息资源的共享。有些人挂靠在外地公司,凭借外管证所得税返回原地缴纳,申报纳税中而往往是通过各种手段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做小,应纳所得税数远远小于应缴数甚至为0,这种监控和规避也是要靠全国统一的税务机关政务管理平台方能实现。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及国、地税之间、部门内部门的合作,也要对具体内容和要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对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硬性的要求。适当进行物质奖励鼓励广大公民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人人喊打,使其无藏身之地的声势,为税务机关开展清理漏征、漏管工作赢得社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规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税源管理的档案

首先是加强税收基础信息的收集、调查、整理、录入、归档,建立纳税人电脑化管理的档案。完善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管理系统(掌握登记、变更、注销、非正常户、失踪户情况等),发票购领、使用、查寻系统,电子申报纳税、欠税催缴系统和税源监控分析系统等,为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申报质量的分析与监控、检(稽)查的选案以及税源的跟踪管理提供较为完整准确的依据。

(三)有步骤分地区继续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加强税收监控。应在交通运输行业中推行以税控装置与GPS数据监控相结合的多元化税控装置等新技术手段进行征管。从国外许多国家加强税收征管的经验看,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可以大大降低税收征收管理成本,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偷、逃税行为。据悉,长沙市在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税收收入增长50%以上。同时,新《征管法》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总之,由于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布置、征管力度的强弱,税收管理政策的范围变化多端,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高低,纳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原则下的侥幸心理,都给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带来储多问题。在目前管理基础上,推行税源管理职责,是现行征管运行机制的有益补充。对户籍管理人员具有更强的适应性,不仅可以明确职责,增强税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税收征管,而且还可以达到充分管理的效果,提高工作效率。当然,还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才能使税源监控职责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逸云,毕丽,金晓扬。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税收征管的思考[J]职业圈, 2007, (17)

[2]毕丽,金晓扬。建筑业税收征管把脉[J] 税收征纳, 2008, (07)

[3]周义平。建筑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江西财税与会计, 2003, (08)

[4]孔亮。浅析瑞丽市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云南地税, 2007,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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