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刚
诗歌是最早绽露的文学萌芽,它以特有的声情韵律感染着万千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著名作家何其芳认为:“诗是一种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样式,它饱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而且在精练与和谐的程度上,特别是在节奏的鲜明上,它的语言有别于散文。”文学史研究表明:“原始人在劳动的过程中,由于筋力的张弛和工具运用的配合,自然地发出劳动的呼声。这种呼声具有一定的高低和间歇,或者重复而无变化,或者变化而有韵律,这样就产生了节奏。”“原始人在劳动中发出的有节奏的呼声,虽然只是一种声音。没有任何歌词,但那种自然而健康的韵律实际上就是诗歌的起源。”《淮南子·道应训》中说:“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所谓“举重劝力之歌”,就是指人们借以调节动作、减轻疲劳、加强工作效率的唱和声。在古代祭祀、狩猎、耕种、喜庆等过程中,这种有韵律的节奏尤为分明。时至今日,水手的摇橹和拉纤,建筑工人的打夯,运输工人的搬运,欢庆时刻的击拍……都可以听到彼此唱和的歌声,音调和谐而有节奏。这种简单的劳动的节奏就是在表达情感。由此可见,诗歌的情感不仅寓于诗歌的形象、内容及语言上。诗歌的节奏、表现手法等这些“果壳”中也包藏着丰富的情感“肉质”。
一、重章叠句,推进感情。这种形式在《诗经》中表现得最为突出。如《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