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9-07-16 09:33
中国纤检 2009年6期
关键词:纤维制品务工人员消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纤维检验局(所):

为贯彻落实《中国纤维检验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中纤局法发【2009】31号)的部署,提高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健康安全,决定从5月5日到5月20日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宣传活动(以下简称消费警示宣传活动),现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望各地遵照执行:

一、统一消费警示内容。各地要采用中纤局统一规定的消费警示内容,若需结合当地情况对消费警示内容进行更改,须将拟制的内容报中纤局法规处审核批准后,方可采用。

二、各省统一组织。本次消费警示宣传活动,由各省级专业纤检机构根据本通知要求统一组织,并拟制活动方案。

三、建立宣传平台。请各地按照《2009年全国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新闻宣传工作要点》(中纤局法发【2009】37号)的要求,建立起宣传平台,将消费警示内容通过纤检机构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地要采取印制并发放宣传单(册)、提供咨询、组织质量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厂矿、工地等进城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进行现场宣传。除宣讲消费警示内容外,同时,还要结合实际讲解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危害和鉴别常识等。

五、加强沟通协作。各地在组织消费警示宣传活动中要注重与当地工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此次消费警示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积极争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和当地工会组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宣传。

六、及时总结汇报。各地在宣传中要注重有关新问题新情况的收集,及时发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及时汇报。活动结束后请各地于5月25日前上报有关统计和活动总结。

链接

进城务工人员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消费警示

根据近期有关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和天津、上海、山西、江苏、浙江五省(市)开展的进城务工人员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情况,发现进城务工人员在用的棉衣、被褥等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如填充物为禁用原料,属于劣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俗称“黑心棉”),以及普遍无质量标识、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这些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大多价格低廉,主要来自于集贸市场、路边小店、小摊等,给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健康安全带来威胁。

为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为了您的健康安全,切勿贪图便宜,请选择安全、合格的棉衣、被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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