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孽子》的主题

2009-07-30 05:55
文教资料 2009年11期
关键词:白先勇

钟 燕

摘要:人们对同性恋这一特殊现象不但不能接受和承认,反而往往持鄙视的态度。白先勇用《孽子》对同性恋者的思想、生活和感情世界作了客观描述,去除了同性恋者伤风败俗的恶名。使人们对同性恋问题作全面的认识、理解和思考。

关键词:白先勇《孽子》同性恋人性的认同

从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七年的六年问,台湾发生了一系列对其历史和文学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作为台湾文坛的重要作家。白先勇在这六年内竟没有发表任何作品。他在做什么?六年后的第一部作品就是作家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孽子》。初读《孽子》,我们能得出这是一部关于同性恋题材的小说的结论。回想他的其他作品,我们可以发现在白先勇的内心深处,怀有对这一题材始终难以忘怀的特殊情感。无论是《玉卿嫂》中容哥儿和庆生关系的暗示,亦或是《月梦》中吴钟英医生的情感透露,还是《寂寞的十七岁》中杨云峰的心灵痛苦,都包含着同性恋的题材特征。作家对这一题材保持长久的兴趣,可以归因于他本身就是同性恋者,而且对这一点还保持着相当的自信甚至自豪的态度:“我一向不认为这个事情是种羞耻。”“一向不认为。而且在我来讲,可能我比较奇怪一点,我感觉到自己与众不同。还觉得是一种骄傲,有不随俗,跟别人的命运不一样的感觉。”对自己是同性恋者自信、自豪的白先勇创作《孽子》的动机是什么?在这部作品中要表达自己什么想法?

在一般人的眼里,同性恋现象不耻于人的原因在于它的“不合常情”和“违背道德”,在这两个标准的规范之下,同性恋者被归为“异类”。《孽子》中,白先勇从道德的角度,从“同性恋者也是人”这一观念上进行思考,来回答“同性恋者到底是怎样的人,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是怎样的情形?同性恋是否不合常理,又违背道德?把他们归为异类公平吗?合理吗?”

《孽子》在开头就以一种十分简洁的笔调,为“我”描绘了一个充满象征意味的场面。三个月零十天以前,一个异常晴朗的下午,父亲将“我”逐出了家门。阳光把我们那条小巷外照得白花花的一片,“我”打着赤足,拼命往巷口奔逃,跑到巷口,回头望去,父亲正在“我”身后追赶着。他那高大的身躯摇摇晃晃,一只手不停地挥动着他那支从前在大陆当团长用的手枪;他那一头花白的头发根根倒竖,一双血丝满布的眼睛在射着怒火;他的声音悲愤、颤抖,嘶哑地喊道:“畜生!畜生!”这场面触目惊心:畜生儿子被父亲逐出家门。父子关系原本是人类最为天然和亲密的天伦关系。对父亲来说,儿子不但是自己生命的延续。更是自己希望和理想的寄托者。对儿子来说,父亲是自己的楷模、崇拜者,可在李青父子间我们看到的是父子间的强烈对立。从父亲那布满血丝的眼睛,悲愤、颤抖的怒骂和挥舞着手枪的举动中,我们可以知道,李青一定做了父亲绝难容忍的事,才使父亲如此震怒和决绝。紧接作品又出现了育德中学的一则布告,原来,李青的同性恋行为是引起父子冲突的原因。在人类社会自身所具备的种种社会形态中,同性恋一直是一种难以被真正认识和理解的特殊现象,人们对这种特殊现象不但不能接受和承认,反而往往持鄙视的态度。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父亲往往是一种道德规范的体现者和实施者,而被赋予了某种远远超出他的社会身份本身的象征意义。作品中父亲对李青行为的暴怒和对李青的放逐,意味着占社会主导地位的道德观念对同性恋者的难以容忍和坚决排斥。而一则布告告诉我们李青在家里遭到父亲的放逐,同时也被社会象征的学校放逐了。这就使得李青的被放逐有了更为深广的社会意义:这不仅是指父亲的决绝行为的背后有着极为强大的社会力量的作用,而且指李青遭到了家庭和社会的双重抛弃。

遭到驱逐的李青是怎样生活的泥?“白天我们到处潜伏着,像冬眠的毒蛇,一个个分别蜷缩在自己的洞穴里。直到黑夜来临,我们才苏醒过来,在黑暗的保护下。如同一群蝙蝠,开始在台北的夜空中急乱的飞跃。在公园里,我们好像一队受了禁制的魂魄,在莲花池的台阶上,绕着圈圈,在跳着祭舞似的,疯狂的互相追逐,追到深夜,追到凌晨。我们窜逃到南阳街,一窝蜂钻进新南阳里,在那散着尿臊的冷气中,我们伸出八爪鱼似的手爪,在电影院的后排,去捕捉那些面目模糊的人体。我们躲过西门町霓虹灯网的射杀,溜进中华商场上中下各层那些闷臭的公厕中。我们用眼神,用手势,用脚步,发出各种神秘的暗号,来联络我们的同路人。我们在万华,我们在圆环,我们在三水街,我们在中山北路一我们鬼祟的穿进一条条潮湿的死巷,闪人一间间黝暗腐朽日椐时代残留下来的客栈里。直到夜深,直到夜真的深了,路上的行人绝了迹。我们才一个个从各个角落里,爬回到大街上来,这时,这些冷落的,不设防的街道,才是真正属于我们的。我们手里捏着一叠沁着汗水的新台币,在黎明前的一刻,拖着我们流干精液的身体,放肆而又虚脱,漫步蹭回各自的洞穴里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李青从进入同性恋圈开始,就从来没有对同性恋的肉体欲求有过任何的兴趣,甚至还引起他的厌恶。他成为同性恋者,显然有另外的原因。作者认为,李青在同性恋圈内生存的重大理由是寻求感情的寄托。李青从小就是一个敏感而又感情强烈的孩子,母亲生下弟弟后转移了对他的母爱,甚至把他视为“五鬼投的胎”,父亲则讷言寡语,不会表现父爱,李青在家庭中几乎得不到父母的感情慰藉和爱。他所有的情感都只能倾注在相依为命的弟弟身上。弟弟的去世使李青一下子失去了情感的基石。当他试图在赵武胜那里寻找情感依托时,潜隐的同性恋倾向、狂乱的心境和赵武胜的引诱,终于使他在实验室里迈出了走向“黑暗王国”的第一步。在这黑暗“王国”的十年,李青执着地追寻着精神温暖和情感寄托,同时他发现这其实并不是他一个人的独特需要,在他周围的那些王国里的人,其实都有着与他相似的命运遭遇和生命追求。作为李青形象补充品,小玉、吴敏、老鼠三个人物,他们的家庭和性格不尽相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现象:虽然造物主使他们背负起了与众不同的命运,但他们却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堕落,而是在不同命运的道路上追求着与人类大多数正常人世界一样的感情。

在我国几千年历史中占主导地位的儒家道德观念中,极为重视对家庭血缘的维系和对后代的繁续。儒家经典著作《周易·序卦》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也就是说,如果失去了生自万物的夫妇之道,也就失去了父子之道君臣之道、礼仪之道,整个儒家的伦理道德体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石。儒家道德观念重视对家庭血缘的维系和对后代的繁殖,不仅仅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组织结构和繁衍人口,发展经济,更主要的是因为夫妇、家庭和血缘是儒家伦理道德形成并生存下去的源头和核心,因此儒家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同性恋在中国社会一向被鄙视被认为是“可耻非人的禽兽行为”,首先就在于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反叛。但是人们按照正统的约定俗成道德观念评点人类行为时,从来没有对这种道德观念的绝对正确性产生过怀疑,而在白先勇看来,这一点正是要大加商榷的。对于常理、对于传道道德观念,白先勇明确表示:“我觉得人性是一个非常复杂、非常神秘的东西。”“人性中有许多可能性,……尽管在法律上可以规定一夫一妻,结婚年龄等等,人的感情却不可能因此而理性化,制度化。同性恋、同性之间所产生的爱情也许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人们拒不承认或斥之为“变态”都是没有理性的。

白先勇用《孽子》对同性恋者的思想、生活和感情世界作了客观描述,他要使人们了解同性恋者“也跟任何人一样,都需要爱情,友谊,和沟通”,他们也是人,“平等的人”,除了在感情的领域之外,同性恋者与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通过《孽子》,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一所谓“黑暗王国”其实并不怪异,他们有着与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天地和情感需要,他们的感情虽然产生于同性之间但与异性之间一样的真诚。在谈到创作《孽子》的动机时他强调:“对于同性恋,像对人性中其他的因素一样,我们应该深入地去了解,了解也许可以助长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容忍。”“其实,大家都是人,平等的人,最要紧的是互相了解,了解之后就会产生容忍。”

在白先勇看来,不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只要一种情感是“发诸自然的”就“都是可爱的”。异性恋寻找的是异己,同性恋寻找的自己,《孽子》中充分展示了作者的观点:一种情感,只要是“发诸自然”的,真挚纯厚的,它们就是道德的,而不论它的发生在同性还是异性之间。

一部《孽子》去除了同性恋者伤风败俗的恶名。使人们对同性恋问题作全面的认识、理解和思考。“《孽子》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借助《孽子》,呼吁在同性恋和异性恋之间达到“爱欲的和解”。这种思想的境界,作者在傅老爷子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傅老爷子充满人道的宽厚、仁慈,实际上是白先勇对人类心灵走向互相理解、沟通,以宽容代替偏狭,以爱心代替仇视的理想未来的期盼,并且通过傅老爷子这一形象表明了作者对这一理想的实现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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