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患纠纷现象成因分析

2009-07-31 07:50钱国玲李姗姗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年15期
关键词:医患纠纷法制建设医疗保障

钱国玲 李姗姗

摘要:目前,我国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医患纠纷急剧上升,纠纷恶性化严重,医患诉讼一边倒,医疗机构负重前行。为化解医患纠纷,理顺医患关系,就要加强对医患纠纷现象的成因分析。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经济改革、医药改革、信任危机、法治建设构成了我国医患纠纷演变中的主要制约因素。

关键词:医患纠纷;医疗保障;信用危机;法制建设;成因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5-0082-02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命健康权重视程度以及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其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因此,分析新形势下医患纠纷的成因,对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以及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始终处于社会的大发展、大变化之中,要准确透视复杂背景下医患纠纷的形成原因和发展规律是困难的。但从宏观上透过医患纠纷的表面态势,仍能捕捉到其背后隐含的制约机制。这就是:经济改革、医疗改革、医疗体制以及信任危机和法治建设。

一、经济改革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革,是一场震撼中国、震撼世界的改革。它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生活,而且也改变了全社会,社会的政治、文化、教育、卫生等方方面面都无一例外地随之变革。经济改革是以非直接的方式影响医患双方,进而影响医患关系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确立,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格局,改变了人们的生活观念,改变了社会的利益分配机制。这都对医患关系的发展变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模式

回报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模式的基本制约机制。面对发展经济的巨大压力,国家投资日益向建设性产业倾斜,对以服务社会为基本任务的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日益减少,医疗机构在不知不觉中被推入“市场”。但由于体制变革的不同步,身在“市场”,行在计划(医药价格由政府控制,人事、财务等管理体制仍是按事业单位体制运作),从而使医疗机构不得不以计划经济的身份和体制应对市场化的生存环境。从上世纪80年代初,医院就提出了经济管理的问题,在注重医疗服务的社会效益的同时,重视医疗服务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医院事业单位的身份和救死扶伤的天职所决定,医院不可能真正实现企业化运作。生存的压力使医院不得不自寻出路,探索经济来源。这就不可避免地关涉到患者的利益,形成医患间利益需求上的冲突。

(二)随着市场机制的建立和成熟,人们的市场观念也在不断增强

平等、交换、效益等市场规则,日益被医患双方所接受,并用以考察自己的“生产”和“消费”。当自感交换不对等或效益核算低时,直接接触的医患双方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把对方作为不满的第一发泄对象。

(三)市场经济打破了计划时代的大锅饭,普天下统一的利益整体分化为不同大小、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上的利益共同体

在医患之间,医方(包括医疗机构与主管部门)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具有明显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密性。而且对患者来说,医方利益共同体不仅是一家医院,而是整个的医疗行业。在上世纪80年代初,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不仅会受到处分,而且在医疗事故之后,大都会有医德教育的跟进和工作作风的整顿。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医疗事故的审查比较重视政治因素,而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医院管理者是站在政治化的人民立场上来管理医院的。但这种情况在今天已极少出现,所见到的大多是医院对医务人员的袒护以及与患者的尖锐对峙。

(四)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和医疗市场观念的作用下,许多医院的运作日益市场化

这使患者自然地将医疗服务等同于其他商业服务,并以商业服务的规则和标准来衡量医疗服务。当医疗服务无法如愿时,纠纷的产生就无法避免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问题,就是这一冲突的最直接表现。

二、医疗保障制度和卫生体制改革

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是从1988年正式开始的,经过十年的反复试验,于1999年在全国正式推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原有医疗费用全部由国家、单位包下来的弊端,将医疗费用改为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医疗经费管理也由原来的分散管理改为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管理。同时,为保障医疗保障制度的顺利进行,也对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实施改革。其目的是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扩大医疗机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这些改革直接触及社会的利益分配机制,对医患关系的影响是必然的。

(一)从患者方面看,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增加了个人的生活负担,这必然引起人们心理上的不快甚至焦虑

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为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政府试图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但实际情况则是,药品价格不但未降,医疗服务价格反而提高了。如此一来,就又加重了个人的医药负担。但个人在承担更多的医疗成本的时候,并没有得到更好的服务。更重要的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也没有得到多大改善,“从公费医疗到医疗保险,我们自己掏的钱越来越多,负担越来越重。可是,医院却并没有跟着有多大的改变,我们仍然要小心翼翼地,惟恐医生不耐烦,可是医药费依然越来越高,红包越包越大,让我们如何相信医院?”

(二)从医方来看,医疗机构自主权扩大,但国家财政投入减少,这无疑加重了医院的生存压力

再加上退(病)休人员多、包袱重;医疗技术收费低,不能充分体现知识的价值;医疗职业直接关涉到患者的生命与健康,风险大、压力大,而其收入却并不比其它行业高,甚至还低于其他许多行业。因此,在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无法自行提高的情况下,为了生存与发展,医院只能依赖于利润较高的药品收入。为了经济利益,医生则猛开大处方以挣“回扣”,多施检查以挣“提成”。只要医院的补偿机制不完善,只要医生的收入不提高,就存在利益驱动。但在医药费用提高的同时,医药服务的质量并没有显著改善,甚至个别医院还有所下降。这自然要引起患者的不满。

(三)信用危机

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随着改革的深入,信用滑坡愈演愈烈。信用滑坡导致信用危机,致使经济运行受阻,社会生活混乱。医患间的信用危机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1.医方在利益驱动下的不当医疗,不负责任的重大医疗事件,乱收费及广为人知的红包现象等,无不失信于患者,失信于社会。据调查,患者对医务人员表示信任的比例仅为43.8%,医务人员认为医患之间相互信任的比例更低到只有25.96%。当患者对医方的信任和信心不足,而患者又因信息缺乏无法弄清事件原委时,医疗过程中的任何不良现象的出现都会导致患者或其家属对医方的质疑和愤怒。

2.医疗事故处理中的不公,是导致医患信用危机的第二个原因。长期以来,医疗事故的处理一直由医疗机构的主管方负责。这种“儿子”闹纠纷、“老子”当裁判的体制,直接违背了程序正义的一般规则。再加上大量医疗事故处理中的反反复复和错误处理,更在医患关系中雪上加霜,直至彻底失信于患者,失信于社会。近年来,许多患者采取自力救济的形式大闹医院,甚至施以暴力,无不与医患间的失信密切相关。

三、法制的完善和权利意识的增强

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社会主义法制化,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权力支配一切的生活状况。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法制观念逐步强化。尤其是党的十五大以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了质的飞跃,法制建设升华为依法治国的法治建设,法律规范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基本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权利义务关系成为制约人们的基本关系规则。在医疗行业,以前极少有人问津的手术剥离物的权属问题开始有人关注,历来言听计从的患者擎起了知情权的大旗,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权益都成了患者的重要价值追求。

相对于患者权利意识的增强,医方却显得有些固步自封,面对患者的权利要求,多有埋怨和抵触,真正依法约束自己、规范医疗行为的较少。偶而考虑法律问题,也多是消极地从避免纠纷的角度采取自我保护性医疗。患者的权利要求与医方的埋怨抵触相碰撞,纠纷的形成也就自然而然了。

参考文献

[1]刘乐云,江芬芬.主治医生被刺46刀.http://202.103.188.101/

pic/45/26/11/17/054.htm.

[2]中国医院信息网.医患关系亟待调整——来自医患关系及医德现状的调研报告.http://www.drpacific.com/dp0100/dp0101_content.asp?id=5087.

作者简介:钱国玲(1983-),女,山东冠县人,济宁医学院助教,硕士,研究方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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