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宪政失败的原因与社会基础分析

2009-08-01 07:06:22程华
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3期

程 华

[摘要]内忧与外患以及新兴的社会力量是推动清政府开启宪政的主要原因。官僚、商人、士绅与知识分子在清末宪政运动中都发挥了各自不同的作用。在新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力量既是宪政的推动的力量,但由于清政府的保守性,也转化为推翻清政府的革命力量。因此,应当从社会基础层面反思清末宪政失败的原因。

[关键词]宪政;新政;社会基础;晚清政府

[中图分类号]DF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20(2009)03-0309-06

光绪三十四年即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终于批准并颁发了一系列标志宪政实施的宪法性文件,即《钦定宪法大纲》、《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及《逐年筹备事宜清单》。其中,《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也可以看作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宪法,标志着清末政府多年准备的立宪活动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及至今年,已达百年,百年回眸,清末宪政的价值仍不可低估,它对当时和今后中国宪政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但是,100年来,由于深受激进革命思潮的影响,对100年前的清末宪政的价值在实际上被大大的低估了,对清末立宪活动在中国宪法发展史上的发轫作用被轻描淡写。“通常,对中国近代宪政运动的研究都把重点放在民国时期,对清末立宪运动则常常是一笔带过”。其原因很多,本文拟从对清末宪政发生原因的分析作为出发点,对当时推动宪政的社会基础进行分析,并从社会基础角度厘清和反思清末宪政失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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