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的“事故”

2009-08-01 07:06徐迅雷
记者观察 2009年11期
关键词:制度性老朱亲民

徐迅雷

这是一个很辛酸的故事:低保户得知可报销部分医疗费,过度激动猝死在医院。

其实这不是“故事”而是“事故”:重庆北碚区的朱某,年逾五旬,是低保人员,因病住院,他有高血压、冠心病、胃出血等病史。他所在社区的领导来到医院探望,赠送了一笔慰问金给他,还承诺由社区为他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他听后情绪非常激动,并流下了眼泪。社区领导离开病房不到10分钟,老朱的病情突然加重,出现严重的头昏、乏力、心慌、胸闷等症状,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尸检结果是:主动脉破裂、出血导致急性心包填塞死亡。近日,北碚区法院以医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等为由,判决医院赔偿9万余元。

办公室的同事读了这条新闻,都唏嘘不已。一个病人,激动而泣,喜极而逝,这是如何的幸与不幸?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方式方法有多种。最简单的,是过年过节,领导临时来看一看,递一个不知厚薄的红包——当然,有红包比没红包好,来看比不来看好。较实惠的,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比如社区领导承诺帮助老朱报销部分医疗费,尽管不可能百分之百给报销。很温暖的,是慈善机构的帮助,或者媒体伸出援手。而最根本的,毫无疑问是社会保障,刚性的、制度性的社会保障。

刚好有个来自深圳的消息: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修改15处,总的是大幅度扩大医保群体的范围,比如有深圳市居住证、16周岁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常住人员,没到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参加综合医保。深圳是个外来人口为大头、本地人口是小头的城市,没有外来人员也就没有今天的深圳,他们如果长期缺乏社保,那么这就是一个扭曲的城市、不公的社会。

我国其实是一个社会性保障严重不足的国家,医疗保障这一块尤其不足。现在农村开始有了一点低水平的医保,一些官员就开始过于乐观了,认为医保已经好得很,百姓看病已经“不差钱”。事实上是差得远。每一次没钱看病的报道,都应该让那些睁着眼睛说大话的官员脸红一次。

社会保障的制度性阳光,远未均匀地照耀在大地的每个角落,否则就不会有重庆老朱的悲剧。每天普照的阳光才能称为制度性阳光,而瞬间照到老朱身上的这一束“强光”,对他来讲简直就像“暴风骤雨”。

“特事特办”当然要比“特事不办”来得好,但如果有了普照的政策,那就不用“特事特办”的麻烦了,甚至也不需要“特定的政策”。仅是“领导看望”,仅是“特事特办”,那都是人治而非法治。恒久的法治“冷清”,好过一时的人治“热情”。领导的时时亲民有时反而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英国学者安东尼·阿伯拉斯特在《民主》一书中,对“亲民”有独到的分析,他说:政府不仅仅咨询人们应该去做什么事,不只是愿意倾听人们不得不说的事。政府和领导人必须接近人们,考虑到现代社会里公众和政府之间存在鸿沟,所以政府必须深入群众而不是期望人们来接近政府。在这个意义上,某些拉美领导人看起来比西方民主国家做得还好。在革命后早期的古巴,菲德尔·卡斯特罗,与那些想见他的古巴人有超常的接触。安东尼评述道:确实,“亲民”和“愿意倾听”与权力和政府的一种威权结构不是不相容的。更不用说,当本质上是在寻求一种对己作出的决议加以合法化,而不是展示一种征求意见和民众参与的情况了。

最高的亲民是“制度亲民”,而不是一级级领导个人的亲民。对于民众,如果有了法律政策的保障,如果有了法治制度的亲民,那么,领导做到“近民”就可以了,“近民”就是听取公众呼声、了解公众要求、接受公众意志、保障公众权利。我们宁可不要领导一时亲民,而要制度的恒久亲民,让广大百姓享受和风细雨的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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