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谋 李 力
长期的计划经济使得我国用命令和计划代替市场契约关系,许多契约关系的原则被行政权力扭曲变形,淡化了人们的信用意识。
在经济转轨阶段,以契约化交易为基础,以健全、高效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适应市场经济的契约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而原先植根于人格化交易的信用维持体系因市场的扩大、人格化交易地位的下降以及观念的急剧改变已然解体。旧的已破,新的未立,信用体系出现转型真空,信用缺失作为一个越来越严峻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日益突出,成为我国目前经济乃至社会整体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
一、两种文化的对比
在西方的传统观念中,契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宗教传统。《圣经》中《旧约全书》的“约”就是上帝与人类订立的契约,灌输了“约”的神圣性,履约的强制性和义务性。契约关系是人类社会商品经济的产物。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以后,大量的世俗化的契约交易活动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这使得契约的原则首先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原则。近代欧洲启蒙思想家卢梭从人性和自然法的角度出发,强调契约对社会存在的基础性及普遍性意义,并用契约思想来构筑其国家理论,使契约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法律乃至政治领域,出现了经济生活乃至政治生活的契约化,形成西方的契约文明和契约型社会。西方国家的契约文化是构成其现代信用文化的核心,这种契约文化反过来又推动了以契约信用为主要形式的信用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