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对摩梭女性的家庭权力影响研究

2009-08-21 02:06唐雪琼薛熙明
旅游学刊 2009年7期
关键词:旅游发展

唐雪琼 朱 竑 薛熙明

[摘要]摩梭母系家庭是一种有别于当今世界上普遍盛行的男性中心主义的父系或父权制家庭的文化模式。本文以云南泸沽湖地区发展旅游多年的落水下村和尚未开发旅游的开基村为案例地进行比较分析。探讨旅游发展对摩梭女性的家庭权力影响。研究发现:摩梭母系家庭权力由老年女性向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女性转移;摩梭女性的家庭权力模式呈现出多样化特点。旅游发展后摩梭女性家庭权力的变迁是资源理论和文化规范理论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在父权制社会普遍适用的社会交换理论则不能为本案例提供基本解释。

[关键词]旅游发展;摩梭女性;家庭权力;资源理论;文化规范理论

[中圈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9)07—0078—06

1研究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自1960年美国学者布拉德(Blood)和沃尔夫(Wolfe)从家庭决策权方面测量了夫妻间的权力关系后,有关家庭权力和决策模式的研究逐渐成为国外婚姻和家庭文献的主要议题。关注的内容从家庭权力的概念、测量指标到家庭权力运作过程与结果的理论解释等。他们不断考察哪些决策项目能更好地衡量家庭中夫妻权力的对比。通过区分组织权力与执行权力、分配权力与决定权力,更好地反映夫妻在家庭中的实际权力关系。家庭中的权威和权力来源于夫妻双方占有资源的比较,权力的对比要看哪方占有较雄厚的资源,这一思想后来发展成为解释家庭权力的主要理论——资源理论。希尔(D.M.Heer)、萨菲利奥斯-罗斯柴尔德(Safilios-Rothschild)、奥斯默德(M,W.Osmond)等学者在资源理论基础上生发出修正性理论——社会交换理论。女权主义则更认同父权制文化规范对家庭权力分配的影响,文化规范论对发展中国家家庭权力分配有更强的解释力。学者们在无穷尽的批判与争论中,积累了家庭权力研究的累累硕果。

国内学者关于家庭权力的研究多是与妇女家庭地位的研究混杂在一起。较早对家庭权力进行研究的徐安琪教授全面归纳和分析了夫妻权力和家庭地位的评价指标,并以第二次全国妇女地位调查的原始数据和上海市问卷调查为依据对家庭权力模式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台湾学者则以台湾、天津、上海为例,比较分析了华人家庭的夫妻权力模式,还有学者从宏观层面对中国城市家庭的夫妻权力进行描述和分析。她们多沿袭西方学者的理论思路,且以城市家庭作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广大农村和传统文化各异的少数民族家庭权力模式的研究还未给予关注。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家庭权力的研究,都是以父权制文化规范下的依靠婚姻和血缘关系建立的家庭单位为研究对象的,家庭权力等同于夫妻权力。而存在于云南宁蒗的摩梭母系家庭是一种有别于当今世界上普遍盛行的男性中心主义的父系或父权制家庭的文化模式,遵循“舅掌礼仪母掌财”的权力准则。摩梭家庭权力体现的是大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力关系,与主流社会的夫妻权力在表现形式、运作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研究摩梭母系家庭独特的权力模式及旅游发展对摩梭女性的家庭权力的影响,是摩梭母系文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家庭社会学、旅游社会学的补充和完善。

2研究思路和资料来源

研究以旅游发展多年的泸沽湖落水下村为案例地,调查研究摩梭家庭权力的变迁情况,同时选择尚未发展旅游的传统摩梭村寨开基村为参照对象进行对比研究,通过这样一组相距仅10余km,自然环境相似,历史基础条件相同,昔日经济文化水平相当,但近年来发展进程不同的摩梭村寨(图1)的对比分析,探求旅游发展对摩梭女性的家庭权力影响。

实地调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2006年7月18日-8月15日,主要是通过问卷调查考察旅游发展对落水下村妇女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影响,提出旅游发展对摩梭家庭权力影响的研究问题;第二阶段是2008年1月11—18日,与落水下村村民访谈,并对其中11户摩梭家庭人户调查;第三阶段是2008年8月5日-9月6日,落水下村31户摩梭家庭和开基村42户村民人户调查和访谈,进行对比研究。研究过程中分别对73户家庭入户调查,深度访谈人数25人,其中,落水下村14人,开基村8人,摩梭研究学者3人。

3摩梭家庭的传统权力模式——开基村案例

开基村位于宁蒗县永宁乡政府所在地附近,地处永宁坝边缘,山清水秀。全村有42户282人,都是摩梭人。土地总面积625,99亩,人均土地面积2.22亩,山地和水田都较多。村民以农业生产为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产品,人均年收入约800元。村寨民居保留着传统的木楞房,摩梭民风民俗浓郁。

传统摩梭家庭由一个年长、有威信和能干的女性担任家长,摩梭语称为“达布”,达布通常睡在母屋内火塘边的祖母床上,负责整个家庭的劳动分工、生活安排、财产管理、接待客人、宗教祭祀等,达布在家中有很高的威望。

开基村除1户因为家中劳动力少,女性都下地劳动,不能下地的老年男性成为当家人外,其余41户摩梭家庭的达布都由家庭的母亲或者大姐担任,有27户家庭的达布年龄在51岁以上(表1),只有分家出来的小家庭才可能有年轻的达布。家庭的女儿辈们必须要跟随阿咪多年,学习当家能力,等阿咪很老,甚至去世,才可能成为家庭的达布,继承成为家庭权力的拥有者。

开基村案例1:GB家的老阿咪是开基村年龄最大的妇女,是一个四代同堂的摩梭家庭的当家人,笔者2006年7月首次拜访她时,她已经78岁了,精神矍铄,口齿清楚。她说自己50岁开始当家,要当到死才会给姑娘或孙女当家。谈到落水下村很多50多岁的老阿咪让年轻女儿当家的事情,老阿咪说:“落水下村的人现在钱多得很,她们(老阿咪)不识字,钱都数不清,就只有给年轻人当家了。我们村没那样有钱,我就是安排一下家里的活计,买买化肥,我干得动。笔者2008年8月再次拜访80岁的老阿咪,她睡在火塘边的床上向我们细数她每天完成的喂猪、煮饭、带曾孙等劳动,笑着说她还在管家。她的孙女告诉我们:家里人的收入都会交给阿普(阿婆),要用钱时再跟她要,跟她讲要买什么、多少钱,如果是去做客,要问她送多少钱?因为只有她知道我们家里以前办客时亲戚送了我们多少。”

在传统的摩梭村寨,大部分的家庭事务都与生产劳动相关,简单而易于处理,年老的阿咪凭借她几十年的生产生活经验和家庭成员的尊重,轻松地协调处理全家的一切内外事务。即使是盖房这样的大事,老阿咪也是主要的参与者和管事者,要筹措盖房的钱物、确定盖房的时间、协调亲戚朋友帮忙、安排帮工的吃住等,而家庭的阿乌(舅舅)更多的是材料的准备和盖房的技术指导。

开基村案例2:开基村村民XL家,双系家庭,7口人,56岁的阿咪当家,家庭的家务劳动、日常采

购、客人来访、子女的生活费用等都是由阿咪安排。丈夫是木匠,常年在外帮盖房子的摩梭人家做木工,收入全数交给妻子;阿乌60岁,10多年前永宁还比较闭塞时就从成都乘车5天5夜到拉萨朝觐,是村子里公认的有想法、有本事的男人,现在的主要劳动是放牲口。他们很喜欢谈外面的事情和摩梭文化的方方面面,与他们就家庭事务进行交谈,他们的回答都很含糊。

家庭权力是指在家庭中,个人即使遭受对方反对也能行使自己意愿的能力。克伦威尔和奥尔森提出了家庭权力的三层结构:家庭权力的基础、实施过程和结果。家庭权力的基础最初是由个人所占有的资源所组成;家庭权力的实施过程集中体现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包括家庭讨论、决定事情、解决问题、处理纠纷和处理危机等方面;家庭权力的结果包括谁做决定和谁取胜。

摩梭家庭有明确的性别分工:生产劳动、饲养家畜、家务劳动、生养后代由女性承担,男人外出跑马帮、伐木等赚钱养家,形成“男外女内”的社会性别分工模式。家庭中的男人和女人有不同的责任与权力。加之摩梭母系文化有一套协调各代、各成员之间的伦理道德规范,所以,家庭权力的实施是一个自然、民主、和谐的过程,不存在谁做决定和谁取胜的问题,更不存在遭受别人反对时强行行使自己意愿的现象。当家人在家庭管理上保持着比较多的民主色彩,对重大的事情不能独断专行,必须和家庭的姨母、阿乌共同商量,共同决定。摩梭当家人所拥有的家庭权力更多是家庭财产的保管和家庭事务的协调,是母系家庭成员对母亲的敬重。

4旅游发展对摩梭女性家庭权力的影响

——落水下村案例

4.1落水下村旅游发展概述

落水下村位于丽江宁蒗县政府所在地大兴镇与永宁乡之间,距大兴镇76km,是进入泸沽湖风景区的第一个摩梭村寨。全村共有91户518人,分上村和下村,上村靠山,主要是普米族居住,下村临湖,主要为摩梭人居住。落水下村共有32户摩梭家庭,是本次研究的主要对象。

落水上村和下村旅游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8—1991年,游客多为学术研究人员和官方考察团,没有设置专门的旅游设施接待,游客来后通常入住落水下村保护区的两所宾馆或村民家中,村中出现了专门接待游客而建盖的家庭旅馆。第二阶段从1992—1998年,村民开始全面参与旅游活动,家庭旅馆不断增多,划船、牵马、锅庄舞表演等相继开展,完整的村规民约及旅游体制逐步建立起来。第三阶段从1999年至今,游客大量拥入,家家户户都盖起了家庭旅馆,旅游接待设施日益完善,旅游业飞速发展。村民的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村寨面貌焕然一新,人们的服饰装扮、思想观念、价值体系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4.2摩梭当家权力逐渐向年轻女性转移

旅游发展多年的落水下村与开基村及其他摩梭村寨一样,家庭的“达布”仍然主要由女人担任。但达布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却与开基村有了很大的不同。落水下村32户摩梭家庭,除1户在外工作,家庭旅馆出租未调查外,其余3l户家庭的达布年龄都在50岁以下,20多岁的达布就有7人(表1)。她们大多数是家庭中有知识有能力的女儿辈。

在落水下村,几乎每家都有家庭旅馆,并参与了划船、牵马、跳舞等旅游服务工作,家庭收入支出比开基村数额大且复杂很多,村民们都说“年纪大些的妈妈都不识字,数钱数不清,不会算账,更不可能进行管理,就让有文化的年轻人来当家了”。由于摩梭人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崇母观念、一种特别厚重的恋母情感,加之老阿咪多年管家的行为惯性,即使母亲不再管家,有些家庭会把暂时不用的钱或者是存折交给老阿咪保管,年轻的达布也会告知她们一些家里的事情,以示对母亲的尊重。

落水下村案例1:DM的阿咪年轻时是村里最能干的女人之一,旅游发展以后,家里搞起了家庭旅馆,与外界的交流增多了,当时才40多岁的阿咪觉得自己既没有文化,汉语又说得不好,不能管理好家,就让当时才18岁的女儿DM负责家庭旅馆的经营和管理,女儿20岁就独立处理大家庭的内外事务,成为落水下村最年轻的当家人。DM认为:当家人与年龄、性别关系不大,主要与自己对家庭的责任、协调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有关。说起自己18岁开始当家,DM既谦虚又自豪,她说:“我的妈妈很聪明,在我小的时候就注意对我的培养,18岁开始让我学习当家,给了我很多指导和帮助,几年过来,我自己积累了一些经验,现在基本能自己独立当好家,但是碰到大的事情我还是会同妈妈商量或是告知妈妈这个事情。如果我的妈妈等她老了或者去世才给我管家,她就不可能给我许多具体的指导,我以后也要向我的妈妈学习。”

落水下村摩梭年轻达布与摩梭老一代当家的阿咪对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和责任有不同的理解。传统的当家阿咪在家庭中有着绝对的威望,承继着传统的家庭管理模式。摩梭年轻达布们在家庭日常管理和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重要而复杂的旅游经营管理,当家权力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

4.3摩梭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呈现多样化模式

落水下村与开基村相比,世代生存之本的农业生产被旅游所取代,旅游参与、对外交往、经营管理成为家庭的主要工作,对摩梭妇女的当家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女性在家庭中的当家权力因其年龄、经历、能力等的影响呈现出多样化模式。

4.3.1年轻女性初显才华

中学、中专学历的年轻摩梭女孩是大家庭中有文化、见过世面的人,容易得到阿咪和阿乌的信任,成为大家庭的当家人。落水下村20多岁当家的7名女性,都是初中或中专毕业的。年轻的摩梭女性学习新方法、接受新思想的速度很快,她们在一两年间经过长辈指点和自己摸索,全面掌管大家庭的一切里外事务。摩梭年轻的达布们既要尊重长辈和协调好兄弟姐妹的关系,更要有能力让大家庭伴随着旅游的发展兴旺发达,她们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落水下村案例2:中专毕业的摩梭女孩CO,顺从阿咪和阿鸟的意见回家参与旅游业。参与划船、跳舞、家庭旅馆经营等工作,能用英语进行简单交谈,引来了美、德、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学者和游客。旅游活动和家庭旅馆经营过程中显露出的才能,让阿咪和阿乌放心地把12口人、四代同堂的家庭交给她当家管理,那时她仅23岁。每天要去划船、跳舞、做家务、干地里的活计,还要考虑家庭旅馆的经营和还贷等大事。问及“村里年轻人是否有人不愿意当家”时,她不假思索就回答:“我就不想当家,很累,责任很大,压力很大。但是自己是没有办法选择当不当家的,家里总要有人管这些事。”在她的身上,既显露出年轻一代摩梭女性的才华,也反映出她们对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的担忧。

4.3.2成熟女性里外持家

民居接待是落水下村一项重要的旅游项目,落水下村的31户摩梭家庭无一例外都是由当家女性承担此项工作,有的当家女性还参与了划船、歌舞表

演等旅游活动,她们的文化程度高低不一,多为小学,部分初中,还有的只上过扫盲班,但在10余年的旅游参与过程中,她们不断学习,积累了丰富的旅游参与和管理经验。涌现出一批深受传统濡染却又有现代管理能力的摩梭女性,她们既承担了招徕游客、经营管理、偿还贷款等家庭重大事务,也要完成家务劳动、教育孩子、田间活计等日常琐事,是家庭中最辛苦的成员。

4.3.3传统女性当家不做主

摩梭“男外女内”的传统性别分工,使男人们练就了驰骋社会大舞台的能力。在旅游发展中,男人们考虑周全、能说汉语、交往能力强的优势得以进一步的发挥。特别是有男性担任村长、队长的家庭,家中的人常常认为他们见多识广、熟悉政策、消息灵通,希望他们在旅游经济的大潮中担负起带领家户致富的重任。在落水下村的很多摩梭家庭中,家庭旅馆的设计与建设、贷款、子女上学、联系客源等对外交往和家庭发展的大事,都是由男性做主的。女性从早到晚辛苦劳动,承担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

落水下村案例3:GZ家是母系家庭,三代7人,大家庭由阿咪当家,40多岁,没文化,但非常能干,承担了家庭旅馆经营、划船、家务劳动等。阿乌曾担任村干部多年,建立和完善了落水下村的旅游经济体制,制定促进旅游发展的村规民约,规范和治理旅游社区公众空间,村寨面貌显著改善,在村民中享有极高的威望。家里的许多大事都是由他首先提议。并负责实施。阿乌有很多常来常往的朋友不断地介绍单位接待的游客和自助游客过来,给家里带来了常年不断的客源。侄儿侄女的学习、工作问题也是阿乌要重点考虑的事情。阿乌虽然不当家,但在家里有着绝对的权力和重要地位,正如他还在读大学的侄女所说:“我舅舅虽然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做。但家里任何时候都不能没有他。”

GZ家的个案集中体现了旅游发展后摩梭男人在家庭中的权力明显增强的情况。特别是中年女性和老年女性当家的家庭,虽然保留了女性当家的传统,但当家不做主的现象很突出。

落水下村案例4:CTDS在1990年代到部队当兵几年,是村子里有文化、见过世面的摩梭男人。他与媳妇原来也走婚,孩子出生以后,落水下村因为发展旅游业,经济条件比媳妇生活的村子条件好得多,CDTS就想把媳妇娶回家,照顾媳妇和孩子。但他有兄弟4人,还有姐妹,大家庭不允许。他于是就分家出来单过。划船、跳舞等旅游项目由媳妇参加,家务劳动和地里的劳动也由媳妇承担。笔者问他“平时都做些什么?他笑着说:“闲啦,跟朋友玩,想做哪样就做一点。”与他就家庭权力的话题进行交流时,他笑着回答:“我媳妇当家,我媳妇管钱,她挣的钱也多呢。”“家里的房子是我租出去的。”“买车子的事情,我媳妇开始时不同意,觉得没太多用处,说我经常喝酒开车不安全,可是我的朋友们都有车开,不买车我多没面子,坚持要买,媳妇就同意了,她不同意也不行。”

落水下村有不少曾经外出参军、打工又回家的中年男人,他们见识广、主意多,他们一般不做家务、不干农活,较少参加旅游活动,经常约在一起喝酒、聊天、打麻将,过得很悠闲,虽然不当家,但他们有钱花,能够做主家里的大事,甚至可以买辆轿车,在乡间各处开着玩耍。他们认为他们干的是家里的大事,“我们不把房子盖起来,她们去哪里经营家庭旅馆”,“女人是直接找钱,我们是间接找钱”。男人主要完成策划和建设,女人具体管理家务。虽然家里的成员都认为当家人是女性,旅游经济收入也由女性管理,但家庭大事的决定权已经转移到男性身上。女性当家做主的传统习俗发生了明显的改变。

5结语

落水下村和开基村的对比研究显现出的摩梭家庭中女性权力的变迁,是摩梭人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传承传统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时代要求,兼顾两种情势的一种适应性选择。旅游村寨摩梭女性家庭权力的变迁,从现实层面看是旅游经济的冲击和渗透;从理论层面分析则是资源理论和文化规范理论共同作用的结果。

资源理论是解释家庭/夫妻权力的主要理论,它指导和影响了大量有关家庭/夫妻权力的理论和实证。基于夫妻双方的决策权力及其资源占有状况的对比分析,经过系统发展形成的资源理论,对摩梭母系家庭权力的形成和变迁机制也能进行强有力的解释。在摩梭传统社会中,男人以赶马运输为主,常年在外奔波,在家时日较少。主要由女性承担的农业生产活动在大家庭的收入结构中占了较大比重,同时具有收入稳定的特点,成为维系家庭生活的重要保证。而赶马经商等男性从事的经济活动则不能使家庭的经济来源得到持续性保障,加上男性长期不在家,女性还承担了繁杂的家务劳动。摩梭女性长辈在社会生产和家庭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勤劳忍让的品格、生儿育女的重担、丰富的人生经历,使得她们在家庭中有绝对的资源优势,成为大家庭的当家人。

文化规范理论强调家庭所处的文化和亚文化对谁是权威的认同。摩梭母系家庭女性当家的传统性别文化规范着家庭的权力结构,开基村等众多以小农经济为主的摩梭村寨,仍然延续着老年女性当家的社会准则。而在落水下村等发展旅游的村寨,农业经济结构被旅游经济所取代,村民由农民变为旅游从业人员,要求她们有旅游经营能力、服务意识,传统的老年当家女性不能达到和适应旅游发展的新形势,更不可能带领大家庭在旅游发展机遇中壮大。摩梭男人经常外出,开支大,乱花钱,当家不好,摩梭男性主外的传统也限制了男性接掌家庭权力,所以摩梭男人普遍支持女人当家,虽然旅游强化了摩梭男人的外联优势,加之游客带来的父权制文化观念对摩梭男女产生的影响,使男人的家庭决策权力明显增强,但更多以潜在权力或隐性权力形式存在。年轻的摩梭女性既有有形的、物质的资源,如文化、旅游参与等,又有着无形的、情感的持家能力资本,如学习能力、交流能力、家庭责任心、吃苦耐劳精神等,既能在家户领域赢得声望,也能在公众领域施展才能,成为摩梭家庭的新一代当家人。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父权制社会家庭权力的理论解释的主要思路之一的社会交换理论不能解释摩梭母系家庭权力的变迁。社会交换理论认为社会资源的分布是不平等的,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拥有和付出的资源、规范、情感、代价、报偿等的不等,决定他们在家庭中的权力大小,贡献的资源价值越大的一方拥有的权力越大,在婚姻中付出较少感情的一方往往可以更自由、更有效地控制和利用自身拥有的资源,对婚姻有较大需求的一方表现出较大的支配和统治行为,从而占据优势权力地位。由于摩梭的母系家庭文化和走婚习俗,摩梭家庭没有主流社会夫妻社会资源分布的差异;以感情为基础的摩梭走婚,双方都享受着高度的自主空间,情欲与家屋完全分割。因此,社会交换理论不能作为摩梭家庭权力变迁的解释工具。

摩梭母系家庭权力的研究,丰富了家庭权力研究的内容。资源理论和文化规范理论对摩梭母系家庭权力变迁的有力解释,拓展了以往学者在夫妻家庭、父权制家庭背景下解释家庭权力的传统路数。旅游业的发展,还使得摩梭男性在家庭中的权力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与男人为家长的父权家庭不同的是,这种提高是在女性当家基础上的有序提高,显现于男性在家庭旅游参与中重要家庭事务决策权力的增强。旅游发展带来的摩梭家庭中男性的变化,是全新的独特研究视角,值得学术界的关注。

责任编辑宋志伟责任校对张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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