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也玩广告代言

2009-08-26 09:44
青年博览 2009年14期
关键词:武松打虎兰陵东坡肉

流 沙

明星代言,似乎是新事物,舶来品。其实非也,古人也有广告代言,但就是考证不出是否收了代言费,还有代言了伪劣产品,古人会不会道歉,或者被抓进衙门打屁股?

山东阳谷县有个景阳岗,那是《水浒传》里地名,武松在那里打死了一只大虫。南宋时,官府立下了“武松打虎处”石碑。武松打虎前,曾在岗下酒店喝了十多碗酒,后来这种酒在当地闻名遐迩,历经千年不绝,现在阳谷生产的酒均以武松打虎作为宣传,武松自然是代言人,如果要收代言费,那得从南宋一直收到现在,那得收多少钱啊。

现在的《广告法》中有一条,商家不得利用国家领导人来做广告。但在古时,大家可不管这一套。东晋时,有个宰相叫谢安,谢安有位同乡,在岭南做官,离任时带回五万把当地的特产蒲葵扇,大概想赚上一笔钱。但由于时节不对,一把扇子也卖不出去。谢安想帮他一个忙,于是取来一把蒲葵扇来用,谢安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宰相,大家一看他在凉风习习的季节里摇起了扇子,以为这是时髦,于是竞相购买,结果销路大开,价格一涨再涨,谢安的同乡赚了一大笔钱。按照现代的眼光来看,谢安至少有两宗罪,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谋取不当之利;二是涉嫌做了虚假广告。

对于代言,古人的商业智慧其实并不比现代人差,他们也懂得利用名人效应推广产品。山东苍山县出产一种“兰陵酒”,李白写下一首诗,题为《客中作》:“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此诗诗名的意思是当客人时写下的,不知李白是吃了人家的手软,还是有什么代言费方面的猫腻,反正兰陵美酒,因为诗仙这一首极尽溢美之词的诗,一直盛传千年。

对于代言,许多文人均不能免俗。苏东坡曾为他创造的“东坡肉”写下《食肉歌》,那绝对是广告词:“黄州好猪肉,价钱入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后来,东坡到杭州做官,东坡肉的烹饪法带到了杭州。现在凡是到杭州来旅游的,大都要品尝一下东坡肉。但他这样一个好官去代言红烧肉,似乎不妥,大家一个劲地要吃“东坡肉、东坡肉”的,别人还以为你干尽了坏事,老百姓要吃你的肉,东坡先生真是个冤大头。

但东坡先生的代言,倒是一则活教材。那些一看到有代言费,就两眼放光的明星,当以“东坡肉”为戒,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代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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