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xis在音乐教育学中的含义和翻译方式比较

2009-09-01 09:03黄琼瑶
人民音乐 2009年7期
关键词:教育学含义哲学

近年来,在西方音乐教育领域兴起了一种叫做“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或“Praxial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随着这一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在我国的传播,有必要对“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的中文翻译进行探讨与研究。

在大多数中国的英汉字典中,“Praxis”一词直接被译为“实践”,例如《新英汉词典》中的三种译法:1.(艺术、科学方面的)实践,运用;2. 惯例、常规、习惯;3.(语法等的)一套例题或习题 ① 。因此,“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最直接的中文翻译,可以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哲学”(或“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然而,把“Praxis”简单地翻译为“实践”并不能包含“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的音乐教育学和教育哲学的准确含义。以下将从哲学、语言学、教育学和音乐教育学的不同角度对“Praxis”的含义逐一进行分析与阐述:

一、Praxis在哲学上的含义

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把人类对外部环境进行认知的体系分为理论(theoria)、技术(techne)和Praxis三种知识体系,而不是当今在我国普遍流行的理论和实践两种认识体系的二元分类形式。

亚里士多德把Praxis的知识视为一种平行于理论知识(theoria)和技术知识(techne)的第三种知识体系,并把它与其它两种知识体系进行了比较。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理论知识被认为是不变的、绝对的和普遍的知识(例如,有关三角的几何学知识)。后来的西方哲学家将这种理论知识描述为“认识外部客观世界的知识”。与理论知识相对应,亚里士多德描述了另外两种生产性知识:技术知识和Praxis知识。尽管这两者都具有在过程中产生知识的性质,但技术知识和Praxis知识却在其本意上是不同的。技术知识是一种关于行为中的知识或已经懂得如何做的知识,它存在于人们在展开行动之前就已经预见到行动结果的知识(例如,一个陶艺工人开始制作茶壶,使用已经完成的茶壶为指导,并由此知道这个茶壶的式样和功用,等等)。与技术知识不同,虽然Praxis也是一个产生知识的方式,但Praxis知识是一种在现有行动中探索,从而懂得如何去做后续工作的专门知识。因为,Praxis知识处在一个与技术知识不相同的情景之中,它依赖于在行为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思考和比较,进而产生新的知识对后续的自身行为进行预见和指导,而不是像技术知识那样有现成的技术指导。特别是,产生出Praxis知识的实践领域主要是人文科学方面,其行动过程植根于不同的人类社会和风俗的情形之中,它的准确的结果是不可能在开始的时候就提前预知的,因为社会的风俗环境各有不同且不断演变。因此,为了达到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是因人而异、因情境而不同的,它既不可能持续不变,也难以对这些手段和方法进行准确无误的详尽分析与判断。由此可知,Praxis知识是实践知识,但这种实践所意味的不是简单的体能上的实践,而是强调在实践中辩证地分析与思考,以期对后续的行为产生正确的指导。

西方哲学界把亚里士多德提出的Praxis知识体系定义为“主动的或有目标、有意图的行为”(Praxis in Aristotle includes voluntary or goal-directed action)。与此同时,他们把技术知识干脆简明地定义为“熟练的制造技术”(skilful manufacture),借以把Praxis知识与技术知识的不同含义区别开来②。

从上述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技术知识体系与Praxis知识体系的主要区别在于:技术知识所主要涉及的是一个在物质需求驱使下的生产技术过程;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标准,用于对过程的严密控制;产生一个有实际用途的物化产品;较少需要执行者的主观思维能动性。而Praxis知识主要涉及的是社会活动的实践过程;与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密切相关,不能主观设定环境状态,不能控制环境变化,只能在变化的环境中去适应、影响和诱导环境向有利的方向发展变化;产生一个有明确实际用途的社会成果。

为了与我国普遍接受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二元对立统一哲学分类方法相对应,技术知识和Praxis知识体系似乎都只能被归类在实践知识体系之下。但是无论是英语中的“Practice”还是中文中的“实践”都较多地侧重于肌体上的体验和训练。因此,在对Praxis进行中文翻译时,必须把包含其中的强烈思维特性突出地体现出来。

二、Praxis在语言学上的含义

从语言学的角度看,“Praxis”一词源于希腊语③,后被英语接受,并以Praxis为基础衍生出另一英语词汇“Practice”。但作为已成为英语用词的外来词汇,“Praxis”在英语区域的流行程度远远低于“Practice”。同时,“Praxis”和“Practice”的英文含义也是不同的。在Longman英文字典中,对Practice有许多层次的解释,排在前两位的是: 1.相对于观点、意图、规则等的实际应用或执行,其基本要点是行动(actual use or performance as compared with the idea, intention, rules, etc. on which the action is based. );2. 获得技能的体验(experience of a skill as gained by this.)。而对Praxis的解释仅有两种:1. 基于习俗的实践(customary practice.); 2.艺术、科学或技能方面的训练或实践(the exercise or practice of an art, science, or skill.)④。在极为详实的Collins英文词典中,对practice前五位的解释是:1.通常或惯例性的行动或进程(a usual or customary action or proceeding.);2.为达成熟练掌握而在某一活动过程中的反复演练(repetition or exercise of an activity in order to achieve mastery and fluency.);3.通过对某一技能或动作的重复,借以对其掌握的条件(the condition of having mastery of a skill or activity through repetition.);4.专业训练(the exercise of a profession.);5.做事的动作(the act of doing something)。而对Praxis的三条解释是:1. 专业或研究领域内与理论相对立的实践或实践方面(the practice and practical side of a profession or field of study, as opposed to the theory. );2.实践锻炼(a practical exercise.); 3.公认的实践或风俗习惯(accepted practice or custom)⑤。在英文版牛津哲学分类辞典中,Practice的词条没有被收录,对Praxis的基本解释是“主动或有目标、有意图的行为”,而最后的补充性解释是“与金钱需求相关的异化劳动相反,Praxis 也是一种真实的自由、自觉和可信的行为”(Praxis is also connected with genuinely free, self-conscious, authentic activity as opposed to the alienated labour demanded under capitalism)⑥。对这三种权威英文词典的解释进行归纳,可以体会出Practice与Praxis含义的明显不同,Practice侧重于体能实践的重复与训练,以期掌握操作技能;Praxis哲学意义较强,主要特征是实践过程中的思维性活动,侧重于专业研究的实践领域。

同样,在英汉词典中,二者的翻译也有所不同,“Practice”被翻译成:1.实践,实际,实行。2.练习,实习,熟悉。“Praxis”的翻译是:1.(艺术、科学方面的)实践、运用 。2.常规”⑦。

从二者不同的字词原意和字词翻译中可以看出,二者的流行及适用范围和含义都是有所不同的。“Practice”的流行范围极广,且含义层次较多,偏重于与认识、关注和规则相对应的体能性实践、体验和训练,多适用于大众化对实践行为的表述。“Praxis”的流行范围很窄,含义层次较局限、深奥,集中适用于艺术、科学和技术领域中对思维性实践行为的表述。由此可见,英语“Practice”的内在含义与中文“实践”的内在含义之间的吻合程度相当的高。而“Praxis”一词与中文“实践”一词的内在含义之间的吻合程度相对较低,因为中文“实践”一词不能充分地反映出“Praxis”一词中所包含的比较、反思、思辨、鉴别等思维活动的释意与内涵。

三、Praxis在音乐教育学上的含义及其翻译

从教育学和音乐教育学的角度看,教育行为无疑是一种社会活动的实践过程。因此,教育活动应当较多地涉及Praxis知识体系。但不同学科知识的教育活动的根本特性和所涉及的社会环境是十分不同的。数学、物理和化学的教学内容相对固定,教学结果的评判标准也就相对一致。而音乐教育的情况则相当不同。首先,由于音乐与不同的历史、文化和风俗紧密相连,因此音乐教学的内容、方法必然也是多样性的。其次,由于音乐教育与民族道德判断能力密切相关,因此音乐教学结果的评判体系当然也不可能是相同或相似的。由此可知,音乐教育所涉及的认知体系的主要和重要的部分是Praxis知识。因此,西方音乐教育哲学家在阐述其知识理念时,始终积极使用Praxis一词,而较少使用Practice一词。

结合音乐教育的特点和Praxis知识的性质,大卫·埃里奥特⑧(David. J. Elliott)、韦恩·鲍曼(Wayne Bowman)等人提出了Praxis认知体系的三要素:

1.能动性要素(Mindful doing):Praxis认知过程是一个能动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在多种社会因素的限定和引导下悉心地去运用。

2.个性化要素(Individuality):没有一个绝对标准的指标体系去衡量单个具体行动方案的好坏,使行动方案更为有效的关键是把行动方案紧密地与所涉及的社会环境联系起来。一旦行动方案与所涉及的社会环境中的文化和习惯因素有机地相连,行动方案就能发挥较大的正面作用。

3.非重现要素(Un-reversibility):因为与某一行动方案所联系的社会环境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所以这一行动方案不可能在同一社会环境中被重复。要保证每一行动方案都能有所作为的关键是在行动的同时就要不断地观察环境的变化和行动的有效性,以保证行动能得到正确的响应和及时的修正。

把这三个要素归纳在一起,韦恩·鲍曼用“mindful doing”⑨来高度概括音乐教育中Praxis的行为特点。在其中动名词“doing”体现了实践、行动的意思;形容词“mindful”体现了智慧、思维的意思。两个词的连用强调了音乐教育既不是完全的体能实践和行动方式,也不是单纯的智力和思维的活动,而是在实践中伴以思考、在思考中指引实践的过程。

较之于中国大陆的学者,台湾的音乐教育工作者较早地接触到“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的学术思想。但由于中英文语言方面的不尽相同,在台湾也没有形成Praxis的贴切翻译。以至于有些台湾学者认为,怎样翻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理解其全部的内涵⑩。在中国大陆,随着对Praxis-based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了解的逐渐增多,出现了若干对Praxis一词在音乐教育方面的书面翻译和口头翻译,如“实践”{11}、“实践导引”{12}、“实践思辨”{13}、“实践比较”{14}、“实践哲学”{15}、反思性实践{16}等等。作为音乐教育的实际工作者,当然更值得关注的是怎样翻译更有利于音乐教育的实际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了解Praxis的内涵,对工作有所帮助即可。然而,对于音乐教育的理论工作者,则应形成一个较为一致的翻译形式,以利于后续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与展开。以笔者之见,对Praxis一词进行中文翻译,大致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第一,不能脱离“实践”的含义,否则,与目前已为人们所习惯的“理论与实践”二元分类方法形成矛盾,从而产生新的不一致。关于这一点,上述的几种翻译都已做到了。第二,必须突出实践中的思维过程。这一点在“实践思辨”和“实践比较”两种翻译中均有所体现。另外,在《课程流派研究》一书中,除了将Praxis译作为“反思性实践”外,还特意将Practice解释为“实际行动”,较好地体现了Praxis与Practice之间在实践内涵方面的区别{17}。第三,简明易懂。由此可见,“实践思辨”稍嫌深奥;“实践比较”中的“比较”又容易与“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 Musicology)相混淆;“反思性实践”则显得字数较多。第四,符合现行习惯和翻译习惯。在这一点上,前述的诸种翻译都有值得推敲的余地。比如:将“实践思辨”改为“思辨性实践”似乎更好,但又不够简练。“实践哲学”的译法在哲学界已经存在多年,其专指英文词汇是“Philosophy of Praxis”。哲学方面的“实践哲学”所包含的内容是关于哲学方面“实践学”的纯理论性知识{18}。音乐教育方面的Praxis在内容上只占哲学方面的“实践哲学”概念中的极小部分,也唯恐“实践哲学”的译法影响了着力强调音乐教育Praxis所包含的强烈实践性质的本意。因此,如果采用“实践哲学”的译法,就应当全译为“音乐教育的实践哲学”,但用字过多。至于翻译习惯,还有一种方式可供参考,这就是利用Praxis的译音将其翻译为“普赖刻思”,取其“普遍依赖于时时刻刻的思维活动”之意境。这方面最著名的例证是《国际歌》中“英特纳雄耐尔”(international)和生物学中“基因”(gene)的音译运用。然而“普赖刻思”的音译缺少直接的语义联想,用字也较多,对于一种新兴学说,难以引起专业人士的普遍共鸣。

综合上述各种分析和考虑,特别是结合“mindful doing”所着力强调的意境,一个更为值得考虑的翻译是“行辨”。“行”代表了实践和行动,与“doing”相对应;“辨”代表了思维和判别,与“mindful”相对应;因此与Praxis的英文原意吻合度较高。同时,“行辨”一词含义比较清晰,不易引起歧义,也未见其他学科的相同翻译。另外它的用字最少,有利于对Praxis的许多相关事项进行延伸的语言修饰,不会引起因用字过多而形成的语言拖沓和冗赘;例如,谈到Praxis的理论问题可以组成“行辨哲学”、“行辨理论”的特定词组,比较简单明了;同样,在涉及Praxis的实践问题时,“行辨实践”、“行辨行为”也喻意准确。

总之,Praxis的认知体系有可能成为今后我国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更为适当与合理的中文翻译的研究与探讨将具有积极的意义与作用。

①⑦《新英汉词典》增补本,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7 第二版2002.7第3次印刷,p.1031

②⑥布莱克波恩(英Blackburn,S.)《牛津哲学字典》,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p.298(英文书名及出版社:Ox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③《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词典(Dictionary of Western Philosophy)》,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人民出版社,,2001.2第一次印刷,p.790

④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p.855

⑤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 21 Century Edition,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2000,P.1217

⑧Elliott, D Music Matters: A New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

⑨Wayne Bowman.The Limits and Grounds of Musical Praxialism. Unpublished manuscript, Brandon University,1999

{10}Yang, Arbin. Praxial Philosophy .2,24, 2005, from http://www.msu.edu/user/yangtaob/Philosophy/Phi-Elliott.htm

{11}覃江梅《美国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背景与内容》,《音乐教育》,2007第1、2期合刊(总第35、36期)

{12}{13}鲍曼博士在中央音乐学院演讲时的口头翻译之一

{14}黄琼瑶《从审美主义音乐教育思想向实践比较音乐教育思想的演变》,《文教资料》,2005,12。黄琼瑶《在实践和比较中发展的音乐教育学》,《文教资料》,2006,1

{15}黄琼瑶《鲍曼及其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中国音乐》,2007,1

{16}{17}张华、石伟平、马庆发 《课程流派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p.310

{18}张汝伦《作为第一哲学的实践哲学及其实践概念(Philosophy of Praxis as the First Philosophy and Its Praxis Definition)》?熏《复旦学报(社科版)》,2005,5

黄琼瑶 南京晓庄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责任编辑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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