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征
摘要: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点、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关键词:公路;工程;索赔
中图分类号:U41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8-0218-01
1工程索赔原则
(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I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1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