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模式探究

2009-09-10 06:26王崇伟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年16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职业教育教学

王崇伟

摘 要: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新模式。本文首先研究描述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问题所在,最后归纳三种校企合作模式。

关键词:校企合作;教学;职业教育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职业教育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紧密结合。这些都为职业教育模式选择提供新视角。职业教育的关键在于特色,特色取决于教育模式选择,而在现有教育模式中校企合作模式又是确保特色的最佳选择。从2009年的就业统计数据就可看出高职教育的适应社会需求的迫切性和教育模式进一步改进的必要性。

1 校企合作的层次

我国职业教育是改革开放时代的要求的必然产物,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经十余年的艰苦努力,不仅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而且也与大量的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归纳起来,校企合作大致有以下三个层次:

1.1 浅层合作

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方向按企业所需确定,并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建立专门组织,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等为成员,与企业签订专业实习协议,逐步形成产学合作体。比如,建立由学校与行业(企业)有关领导、专家和教授组成的高职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审定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及实践环节内容和学时的安排;这些都处于浅层合作层面。

1.2 中等层次合作

高职院校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建立横向联合体,形成多元投资主体。比如,建立由知名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教学计划,按岗位群的分类,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的群体要求,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人才培养;依托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为高职学生参加职业技术资格或岗位培训与考核创造条件;以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式和机制开展高职教育,为行业(企业)定向和委托培养、培训,并到本行业(企业)对口实习、顶岗实践。毕业后就在企业就业,这些都处于中层合作层面。

1.3 深层合作

高职院校与企业相互渗透,以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提高整体效益,企业也主动向学校投资,建立利益共享关系,真正实现“教学-科研-开发”三位一体,学校在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可获得有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教学提供实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比如,采取校企一体,以产学协作的方式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模拟仿真企业生产现场环境开展实践训练与技术培训,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为兼职教师,把他们在生产第一线掌握的新技术、新工艺充实到实践教学中去。这些都处于深层合作层面。

2 校企合作存在问题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内在需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至今仍处于较浅层次的初级阶段和中层次阶段,与深层次的高级阶段仍有相距。具体说来,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认识不足

战略思考不足。我国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大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寻求教育合作伙伴,而较少有真正建立在优势互补、体现“双赢”的合作形式。特别是从企业方面分析,多数企业由于对校企合作缺乏战略的思考和实践的经验,在校企合作中处于消极与被动状态,使校企合作最终成为企业对学校的“公益支持”或功利性的投资,使校企合作陷于有“合”无“作”的状态。资金、政策制度缺位。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实践的合作,也是一种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合作行为,应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调节、规范和推动,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然而,目前现状是政策法规不健全,资金投人没保障,政府不重视,这些都是尚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2.2 目标冲突

组织使命相背。企业追求的是生产和经营的利润,学校追求的是培养人才的质量。市场经济给企业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盲目性和风险性。如何避免市场经济的诱惑给学校造成的消极影响,防止急功近利的人才培养观,保证学校的教育质量,也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

目标期限冲突。“面向社会、着眼未来、服务经济”是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经十多年的办学及校企合作的探索,高职院校一般都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把调整专业结构作为一项战略选择来抓,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开设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但必须注意的是,教育产品的长周期性决定了教育应有预见性。在专业设置方面,如何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长远性有效地结合起来,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宏观预测的指导性,使校企合作不仅满足企业当前的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这是解决毕业生出路、满足社会需求变化的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2.3 地位差距

供求地位差距。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少而又少,多数企业给予学校的资助,亦都停留实习基地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这种合作,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教育的生产性和消费性告诉我们,真正的校企合作应是双方自愿、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从这个意义上看,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具有良性循环机制的、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能将高职教育资源的势能转化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实现办学的整体效益还相距甚远。

3 校企合作的模式选择

校企合作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合作模式的选择。为了推动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职业院校应根据各自情况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因此,有必要分析国内外现有的校企合作成功经验,归纳、创新典型的合作模式。具体说来,有以下三种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

3.1 校办企业模式

职业院校根据有关专业的培养目标而兴办与开设专业密切相关的企业。学校利用校办产业实现校企合作。有实力的学校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兴办企业,实施科技和经营理论成果转化。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的、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比如,旅游学校办酒店、旅游公司,服装职业学校办服装厂、时装店,幼师职业学校办幼儿园,汽车维修职业学校办汽修中心,农业职业学校办种植场、养殖场、食品加工厂等,都是很好的做法。职业院校自办企业的优点是能完全按要求配合教学的需要、税后利润全部归学校所有、能成为职业院校对外交往的一个窗口、利于培养“双师刑”教师等。当然它存在创办和管理的难度大、职业院校要单独承担风险的问题。

3.2 行业办学模式

行业(企业)自主办学,政府将原有学校划归行业管理,产学研相结合。事实上过去的中等专业学校,大都是这种模式。高职院校按照本行业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的数量、专业规格等,在用人单位配合下,把人才培养好再输送给用人单位的一种模式。它可以避免人才培养的盲目性,学生不用担心实训和就业问题,故深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比如,酒店委托旅游学校培养酒店管理人员,畜牧场委托农业学校培养畜牧兽医工作者等。这种模式使用人单位不仅解决了实训和就业问题,而且还共同参与了人才培养,使人才规格符合其要求,学生一毕业即可上岗这是最理想的合作模式,只是目前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高职院校不容易找到合适的“订单”。

3.3 合作办学模式

合作办学又分为合作办企业和建立合作关系两种情况。

职业院校与他人合作办企业适用于对资金需求量大、技术含量高、市场较难开发的行业,职业院校单独办企业会有一定的困难,通常情况下职业院校可以凭借场地、技术的优势寻找相关的合作伙伴兴办企业。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分为紧密与非紧密两种。紧密合作关系是指职业院校根据教学的需要,选择一批企业签订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通常是企业定期接收学生到企业中进行实习实训并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并及时向校方提供生产一线的新信息,招工时首先考虑招收该校的毕业生,使校企达到双赢的结果。非紧密的合作关系是指职业院校与企业无固定的合约,届时根据各自的需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接收职业院校的学生进行实习,安排学生就业,企业不承担教学任务,学校不支付费用。这种合作方式对企业影响甚小,企业乐意合作。

总之,为了保证学生的培养质量,保证进口与出口畅通,学校必须认真研究社会需求,采取合适的办学模式,使学生具有较强的方法、专业、社会能力,提高毕业生的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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