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检察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应注重的问题

2009-11-17 03:58经贵超
活力 2009年13期
关键词:检察人员检察工作办案

经贵超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不仅是国家司法机关之一,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担负着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方面,负有重大责任。对此笔者认为,其宪法地位和职责任务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自身建设中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

一、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使全体检察人员全面深刻地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理论上的明白是最大的明白,政治上的清醒是最大的清醒。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学懂弄通科学发展观,全面、准确、深刻地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使检察人员真正理解、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用科学发展观认识和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全面与局部、业务与队伍、力度与质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关系,保证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突出强调了发展的人文特征,强调发展的宗旨和目的是一切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对检察工作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既要注重干警队伍自身的发展和素质的提高,又要在履行职责中坚持“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做到“理解人、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塑造人”,全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全面发展。要从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出发,切实解决好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既要抓住各项检察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同时并不忽略或排斥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并不忽略解决实际存在的突出困难,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大局。

3.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协调推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注重整体协调,强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多种发展要素的内在联系和有效整合,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的良性互动;要统筹兼顾,重点处理号各项业务职能之间的关系,业务工作和队伍工作的关系。

4、树.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可持续战略。发展不能只顾眼前、不计长远,而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制宜,扎扎实实,不搞单一模式。法律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工作,取得实效。要重视队伍建设,要积极引进人才,大力培养人才,不断充实后备人才,打造过硬的检察官队伍,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储备。还要加强基础建设,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基础;有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二、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至关重要的是必须科学准确地把握检察工作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增强检察工作为科学发展服务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有一个清明的政治环境。检察机关要增强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检。

职务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实施的利用,滥用以及误用人民赋予的国家权利,侵吞国家财产,损害国家利益,或者行使职权时严重超出法律授权对公民合法权利造成侵害的行为,其直接危害的是国家正常的管理秩序。因此,查处职务犯罪是监督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是国家动用强制手段,通过司法程序强行纠正权利行使过程中的严重偏差,维护国家管理秩序的行为。这一过程是以权利制约权利,以法治权的过程,带有监督执法和司法弹劾的性质,这正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应当仔细分析形势,在职务犯罪的易发领域加大侦查力度,统一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领导,加强侦查指挥机制、侦查协作机制、特别侦查机制、信息和技术装备共享机制建设,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水平,以实现对职务犯罪的有效监督。同时,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用检察机关专门预防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化的大预防,既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内在需要。

第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检察机关要增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能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对于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立和谐社会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对于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也是最基本的保障。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传统”与“现代”两种体制并存和交织,形成二元社会结构。而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转型期是社会安全问题的易发期,因而社会安全已经成为国家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目前,国家正在切实地将各种利益关系整合进一个具有弹性的社会结构框架内,主动缩小二元社会结构中的差异和对立,特别是从制度上消除那些制造和强化二元结构的弊端,以保障社会安全,尽快实现由传统社会体系向现代社会体系的转化并轨,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稳步发展。作为国家权力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全,积极构建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机制上应当有所作为。要积极参与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把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的萌芽状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第三,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有一个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检察机关要增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能力,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一个全面进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文明的社会、法制化的社会、与市场化、民主化一样,法制化是现代化的一项必要条件和重要内容,它是现代化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法制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而司法公正之于发展的重要性,则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因为当前司法是否公正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关系全社会对社会公正的信心。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产生腐败,司法权也不例外。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立案通知权、抗诉权、纠正违法权,就是为了通过司法权利之间的监督制衡,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当前,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仍很严重,人民群众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办案、超期羁押、侵犯人权、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及以钱抵刑等问题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必须不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既要防止打击大力,又要注重保障人权。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既要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深入调查司法和执法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普遍地树立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三、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为关键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在上级院的领导下,全市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省院分类管理的日益完善,两个目标的有效落实,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检察事业发展具备了更坚实的基础。但从肇东检察工作实际看,也存在不少困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存在现实工作与职责要求之间不协调、线索稀缺与“案件黑数”之间不协调、专业人才稀缺与查办要求较高之间不协调、侦查方式的沉旧与犯罪手段的翻新之间不协调等突出问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队伍专业水平不够,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一些检察人员在执法思想、执法理念、执法作风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法职人员提前离岗,检察人员断档问题十分突出;事业编制人员消化不了,影响工作发展等。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要求,我们要认真研究、大力整改,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步科学发展。

1.要深入研究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是保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法。基层检察机关要统筹全院各项工作,既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进一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有意识地向办案一线倾斜力量,又重视抓好队伍建设、保障建设、理论研究等综合工作,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统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既全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注意往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着力推进、重点突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形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工作局面。要统筹各部门的工作,处理好检察工作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业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综合部门的各项工作,综合部门要为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的信息化保障、技术保障、后勤保障和安全保障,实现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检察工作整体推进。要统筹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把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又认真贯彻刑事政策,既坚持打击和震慑犯罪,又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统筹执法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既要加大力度,又要保证质量,还要提高效率,并把三者统一良好的执法办案效果上。

2.要深入研究检察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科学管理水平。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正确的观念转变为具体的实践,必须有相应的发展机制和制度安排作为保障,否则再好再科学的发展在实施中也难免要扭曲变形,甚至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初衷,所以必须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安排形成有利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体制和制度。我们目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业务工作、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协调发展机制不够完善,执法不够规范等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需要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机制,以先进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办案,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质量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机制、办案质量监督机制、办案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平台的动态监督和预警作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管理水平,保证严格公正执法;要进一步完善检察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管理平台的作用,提升辅助决策、督查督办的效率和水平,加强执法力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强检的各项工作机制,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

3.要深入研究检察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检察队伍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核心力量,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和保证。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标准,着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着力转变队伍思想作风和执法作风,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以中层干部、业务骨干、青年检察人员为重点,开展不同层次的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认真执行检察官法,严格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拓展选任渠道,扩大选任范围,从源头上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以检察队伍职业化改革为契机,按照专业化标准有针对性地配置、培训、选拔人才,促进队伍结构不断改善。从而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促进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针对检察人员执法思想陈旧,大局意识、责任意思、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我们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全市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相结合,大力倡导“联系群众、一心为民、与时俱进、公正执法、清廉严明”的作风,形成良好的精神导向。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引,坚决从严治检,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促进队伍作风的真转真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和不正之风。要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培养检察人员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工作状态;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考评的重要方面,奖惩分明,有效约束检察人员的行为。□(编辑/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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