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舆论监督的走向分析

2009-12-01 08:44周传河
中州学刊 2009年5期
关键词:政治文明舆论监督自律

周传河

21世纪以来,我国舆论监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第一,党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不断推进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舆论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第二,媒介技术革新不断拓展舆论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网络的开放性与信息的无限性使信息无所不在,舆论监督因此获得了广泛的参与力量和信息来源。第三,“全球化”浪潮正日益推动着中国的信息开放,我国融入世界的步伐加快,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开放势在必行,这些方方面面的“接轨”与变化也对舆论监督产生着日益明显的积极影响。第四,我国在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出台的一系列重要举措,给舆论监督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民主监督工作实现制度化和质的飞跃的重要开端。在这种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的社会背景下,舆论监督将日益成为群众共同认可的行使权力、阐明观点、表达意愿、抒发情感的重要方式和主要渠道。

一、舆论监督的规范化走向

1.党和政府对舆论监督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舆论监督是一个制度化的进程。我国目前对舆论监督的规范更多的是依赖政策,而政策规范往往是法律约束的前奏,因此,我国舆论监督的政策规范实际也是为将来制定相关法律进行准备。可以预测,政府今后对舆论监督的政策调控,将不再以直接颁布政策、通知、宣传规定等形式的硬性控制,取而代之的是政府顺应形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舆论监督更讲究策略的隐性软控制。社会的文明进步,特别是新时期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呼唤着媒体“监测环境”的功能,权利意识日益觉悟的群众也需要通过舆论监督来维护“知情权”和“公共利益”。既然舆论监督有着如此强烈的社会需求和如此重要的社会作用,那么,对其进行严格的硬性控制显然不是正确的做法,而积极充分地发挥其“社会雷达”的作用,引导其推动社会进步才是可行之道。

对此,党和政府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开始采取鼓励、引导的隐性软政策调控舆论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广州孙志刚案件的全国曝光到不合理的“收容制度”被取消;从腐败案件一起起被揭开到《党内民主监督条例》的建立;从突发性事件的及时报道到重大信息及时公开制度的确立,新世纪以来日益浓厚的舆论监督氛围,已经显示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舆论监督,正通过与媒体的良性互动,让舆论监督的正效应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其日益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2.媒体的行业自律作为一种道德约束力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由于目前尚无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作为舆论监督实践者的新闻媒体,根据实践经验摸索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定,将成为规范舆论监督操作的有效手段。新闻舆论监督属于新闻自由的权利范畴。“新闻自由是新闻舆论监督对权利的要求;自律作为新闻媒介的内在要求,是对义务的承诺,它们都是舆论监督必要的前提条件。没有新闻自由,舆论监督就无从谈起;没有新闻自律,舆论监督可能偏离正确的轨道。”①因此,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应加强自律,防止新闻自由权利的滥用。

新闻自律制度的确立,是新闻业的社会管理日趋成熟、完备的标志。相对于政府管制而言,媒体自律具有较多好处。一是自律的成本较低。公民向自律机构投诉,方式灵活,可以采取电话、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而且不用交任何费用。自律机构采取核实、调查、听证等形式来处理投诉和争议,程序简易,双方都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二是自律的效率较高。自律机构专门处理受众的投诉,可以迅速做出处理和答复。三是专业性较强。自律机构一般设在媒体内部,行业性的自律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审查更为有效。在我国新闻法尚未出台,媒体舆论监督常常为官司所累的现实情况下,采用媒体自律,制定一些内部的规定,不仅是对规范舆论监督操作的一种积极探索,而且也是媒体规避舆论监督风险,防止自身权利滥用,确保舆论监督正常开展的必要手段。

二、舆论监督多层次化的价值取向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舆论监督的实质是将政府工作及社会事务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将从事国家管理的公民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它既是保障公民权利免受侵犯的“盾牌”,更是监督公共权力、遏制权力腐败的“利剑”。因此,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公务行为为监督对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舆论监督的应有之义。

但是,长期以来,舆论监督在实践中发生了价值取向的偏差。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舆论监督研究”课题组,抽取全国9个省(直辖市)作为调查地区,对新闻从业者和广大受众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普遍反映舆论监督对象层次偏低,认为监督报道“不敢碰硬”、“批小不批大”等。有人据此总结舆论监督存在“六多六少”:一是监督国家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报道少,监督普通百姓多;二是拍“苍蝇”(无背景或权轻势小的基层单位和普通工作人员)的报道多,打“老虎”(位高权重者)的少;三是打“死老虎”(司法、行政或纪检监察部门已有处理结果的人或事)的多,打“活老虎”的少;四是监督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报道多,具体个案少;五是不轻不重的报道多,重大事件、重大问题报道少;六是有头无尾或虎头蛇尾的报道多,能坚持到底,弄个水落石出的少。②舆论监督的低层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不满,媒体也在积极地寻求更广泛的监督对象。

不过,纵观新时期舆论监督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舆论监督的发展有着一个逐渐迈向高层的趋势:从最初颇有主观性和战斗色彩的“新闻批评”的说法,到后来客观和中性的“舆论监督”概念的普及;从最初集中于社会风气、伦理道德的“假、丑、恶”批判到后来追求重大信息披露、重大案件曝光和政府决策的民主监督等。所有这一切,都体现了舆论监督已经走出了狭隘的新闻批评,越来越接近其民主、公正、客观的本质要求。舆论监督对象的高层次是今后舆论监督发展的新方向,也是舆论监督正常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舆论监督的层次和社会效应相关。批评某些基层权力机构或下级人员的不正之风,在当地小范围内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则影响不大;而对高层权力机构中的重大“腐败”要案公之于众,就会产生“振聋发聩”的社会效应,对全局性政风转变的促进则会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要促进改革和建设的深入发展,保障国家的繁荣昌盛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体系中的主渠道,其关键在于加强对权力和群众目光相对集中的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使舆论监督的多层次化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政治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为舆论监督的多层次化提供了宽松的政治环境。围绕政治文明建设,我们党提出了一系列规划,如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从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到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另外,我们党还提出了一系列政治文明建设的创新性举措,如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尊重和保障人权,扩大基层民主,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等。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党还从政治文明的维度出发,提出了以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这些政治文明建设战略性规划的提出和民主政治建设的突破性进展,无疑为今后我国舆论监督的多层次化提供了可能。其次,公共知识分子队伍的成长壮大为舆论监督的多层次化提供了智力支撑。结合目前中国知识分子现状,笔者认为,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就是那些“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就公众关心的政治、社会和意识形态等热点问题在各种公共媒体和讲坛上发表评论的知识分子”。在信息社会,公共知识分子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信息的主要创造者和传播者。知识分子自身的条件,使他们更有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想,对社会持批判的态度。随着社会的多元化,知识分子会有更多的职业选择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其参与舆论监督的触角更为普遍。随着我国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公共知识分子必将在舆论监督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他们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想也将不断推动舆论监督对象的高层次化。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各个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开放的日益扩大,特别伴随经济的发展、政治的民主和社会的进步,舆论监督的规范将更加依赖法律和自律而逐渐淡化政策控制;舆论监督的价值取向也将触及更为广泛的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利。我国的舆论监督既前景广阔又任重道远。

注释

①田大宪:《新闻舆论监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01页。

②郭平保:《新闻监督报道受众不满意的原因》,《当代传播》2008年第4期。

责任编辑:佚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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