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水价,跟加拿大学学

2009-12-04 12:14
环球时报 2009-12-04
关键词:公用事业水费调价

戚 华

北京市水价拟上调0.9元,似乎已是难以扭转的“既成事实”。给人的感觉是,中国许多地方,自来水价格的调整仿佛是一件很方便的事:从消息传出到最终落实,不过十天半个月,就能差不多落实了。这要搁在公益性和效益两方面保持较好平衡的加拿大,绝没这么快捷。

拿温哥华来说,今年的水费也涨了,其中供水费的上调幅度是10%;排污费更高,达到16.4%-17.5%。要说幅度也不小,但社会和市民的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讨论和表决阶段,最终通过后就很快平静下来。

原因何在?这次调整水价不是临时起意的单项调整,而是由温哥华市政府提出、正式列入《2010温哥华财政预算案》的范畴。这个预算案写得很清楚,由于各项成本提高,加上金融危机影响和冬奥会因素,如要维持2010年各项公共服务水准不下降,就需要补上6170万加元(约合人民币4亿多元)的财政缺口。而办法只有两个,要么增加地税11.2%,要么提高公用事业费和服务费。理由清楚,条款明白。

在预算案提交市议会表决前,温哥华市利用社区论坛、电话咨询投票和网络调查等形式,将各项调价内容公之于众,并听取公众意见。这一过程长达一个多月,且并非走过场。包括排污费在内的多项调价幅度,最终都根据市民的反馈,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温哥华市政府也同样组织了听证会,且根据规定,听证会不能预设立场。包括水费在内的预算案听证会,温哥华一共举行了3场,其中最后一场是去年12月3日举行,而议会表决则为12月18日,这是为了给最后有表决权的市议会议员们留出充分研究的时间。

显然,在这样一个严谨、周密、开放性的程序中出台的关于调价与否的方案,即使是反对者也很难对这一过程本身提出异议。公众不仅很早就知道要调,且知道为什么调,更可以通过相关机制去发表自己的意见,影响最终结果。相比之下,国内的水价调整往往是“前面不知道,揭盖吓一跳”,就算举行了听证会,做了相关的解释,也很难完全平息民众的质疑和抱怨。

在加拿大,自来水供应商依靠政府补贴和对水源的控制为生。自来水则是公营项目,但实行完全的市场化管理。所有与直接产品无关的管理成本,都须从水费成本中剔除。而新上马的项目都须严格报批,一旦被认为会影响水费成本,就会被叫停。根据规定,如果自来水供应商提出调价,他们需要提供翔实的数据、资料、财务报表等,并随时接受质询,还须全额负担召开听证会的费用。在阿尔伯特省,最大的EPCOR水厂曾进行核算,发现仅申请并召开一次听证,就需要至少2000万加元。这些自然制约了供应商们的涨价冲动。而在中国许多地方,消费者连“自费维权”都受限重重,就算开了个听证会,费用也是来自大众缴纳的税款。供应商们提出涨价,成了得利,不成也是浪费别人的钱,自然不提白不提。所以,在中国常见的、供水企业以“成本上升”为由申请提价的现象,在加拿大根本不可能出现。

由于自来水涨价被列入加拿大的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其用途也自然被罗列清楚,公示于众,并受到严格的审计。公用事业原本就是服务大众的事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算多一些,最终实惠的还是公众。包括自来水在内,加拿大各种公共事业服务价格的管控,由公用事业委员会掌握。其成员虽由政府提名,却不端政府饭碗,而是从公用事业费中按比例提取(如阿尔伯特省是千分之一)。其经费开支的大部分,都用于聘请律师,为消费者代言。在国内的相关调价议程中,群众意见最大的,莫过于有倾向性的“歪嘴专家”。而唯有砸掉“歪嘴专家”们所端的官饭碗、商饭碗,才能听到真正代表消费者的声音。

所以,包括水费在内的公用事业费不是不能调整,而是必须过程透明、决策规范、去向明确、审计落实,必须给社会、给公众以负责任的交代,必须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也许加拿大的做法,能给中国一点有益的启示。▲(作者是旅加华人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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