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重启

2009-12-22 04:11马亚明
金融博览 2009年6期
关键词:新股投资者制度

马亚明

2007年下半年开始,金融海啸席卷垒球,中国股票市场也受到重挫,证监会由此执行了“平衡资金供求,控制新股发行节奏”的原则,停止IPO,以防止对市场带来冲击,并被视为中国政府救市的重要政策之一。自2008年9月华昌化工上市后,再没有新股挂牌,逾30家已经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批的公司,只能苦苦等待IPO重新开启。

2009年,股市开始逐渐回暖,投资者信心得以恢复,而市场融资功能的缺失在此时显得多少有些不合时宜,关于新股发行的话题一再被市场人士提起。

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标志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方案论证即将结束,IPO将抢在创业板之前开闸重启。

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A股上市首日的回报率高达118%,而港股则只有21%,上市前7个交易1日A股回报率为113%,港股仅为23%。发行定价严重偏离市场,一二级市场价差过大,导致A股市场首日爆炒现象长期存在。而询价机制的流于形式和机构大量资金涌入以提高中签率,更使得新股发行屡屡成为机构投资者毫无风险的饕餮盛宴。

新股发行作为证券市场运行的最重要部分之一,是没有理由走过去的老路而重启的。众多问题的存在,必须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就发行新股的本质而言,“怎么发”和“发什么”,是比“何时发”更重要的课题。

因此,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核心直指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并制定了相关的约束机制,体现了向普通投资者倾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政策方向,成为本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最大亮点。

高悬已久的靴子终于落地了。虽然投资者和市场对IPO的重新开闸都有所预期,但当这只靴子真的重重落下,还是引发了一阵不大不小的争议。说利空者有之,说利好者有之,认为开闸后的新股发行制度变更是改良而非改革者有之,为新制度拍案叫好者亦有之。

在中国股市七次暂停IPO后重新开闸,其时机选择是否恰当?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作用和长期影响能否如监管部门所愿顺利推开?开闸之举对A股市场影响几何?利弊为何?

时机是否恰当?

当前的市场环境与发展趋势,是否适合新股发行选择于此时重启?时机选择是恰当还是失当?

笔者认为,IPO重启是监管部门在充分论证后作出的决策,其时机的选择是恰当的。因为虽然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继续深化。但重启新股发行具有诸多有利因素。

其一,从大盘最低的1600点到2700点的回升,说明市场已经在逐渐回暖,目前,中国股市的市盈率在20倍左右,估值已趋于合理,并且市场的流动性也相对充裕,因而,当前的市场态势很难仅仅因为IPO重启就出现持续低迷或大幅暴跌,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态势不会改变。

其二,股市的回暖带来的自然是投资者信心的恢复。在这轮中国股市的上涨中,投资者(股民、基民)的开户数和持仓比例均有所回升,各方面迹象显示,机构投资者的投资仓位也日益加重,说明市场的信心已经有相当程度的恢复。

其三,外围市场如香港市场也开始回暖走稳,国际经济形势还是在逐步企稳,为IPO的解冻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改革亮点与制度深化

与IPO相伴而生的制度变革,为这次的IPO重启打上了特殊的历史印记。

在此次新股发行改革之前,目前我国实行的是IPO询价制和网上定价方式相结合的制度。这种制度有几个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是询价环节流于形式。在新股询价环节中,受到各种因素制约,询价制度没能够真正发挥应有作用。由此产生的“新股不败”现象,对于股市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是不利的。

第二,是新股发行有违公平原则。在改革之前的新股发行过程中,有过度向机构投资者倾斜之嫌。个人投资者只能参与网上申购,与机构投资者相比,其中签几率之低不言而喻。虽然战略配售事实上已经停了下来,但机构仍然占据了进行网下申购的优势。

第三,是新股发行导致的资金无序流动。由于改革之前的新股发行以资金量作为配售的主要依据,并且在发行时很少考虑时间安排,节奏时快时慢,结果导致巨额资金在银行与股票一级市场之间无序流动。大盘股越发越多,旧的新股发行制度对金融稳定的负面影响也不断加大。

而此次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四大亮点,直指新股发行制度此前的种种缺陷,成为了防止不公平产生的政策措施。这几个亮点有:

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要求询价对象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该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这将有效杜绝询价过程流于形式、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的失真现象,使得市场在定价过程中起到更加主导的作用。

只能选网下或网上一种方式申购。要求将网上网下申购参与对象分开,若有配售对象参加了拟发行股票的网下报价、申购、配售任一环节,则将被视为选择网下申购放弃网上申购。

网上单个账户设上限。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该次新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对最终定价超过预期价格导致募集资金量超过项目资金需要量的,发行人应当提前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用途。

加强认购风险提示。要求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向投资者提示新股认购风险。风险提示意味着市场交易的双方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是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的表现。

除了以上的四个亮点,证监会还就“市值配售”、“一人一手”、提高新股网上发行比例、存量股份发售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广泛听取了市场各方意见,适度借鉴了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发行制度,大体完成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方案论证工作。

总体而言,本次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出了促进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保护中小投资人利益的原则。监管方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设计,解决好技术上的可行性方面的努力,可谓有目共睹。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IPO开闸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都体现出了一个思路,那就是变目前对机构倾斜为向散户倾斜,更加注重中小投资者的意愿。

近年来,由于购买新股几乎稳赚不赔,一级市场几乎成为无风险的利益分配场所,“打新股”产品一度成为炙手可热的摇钱树。这也导致了我国IPO市场被机构垄断,新股发行后,交易上形成的巨大差价基本由机构瓜分,而散户投资者得到新股份额的机会越来越小,引发了中小投资者的一些不满情绪。

这种IPO市场的垄断造成的严重后果,便使新股上市后的走势很容易受到机构的操纵,正常的利益分配演变成新股的恶炒成风,中小投资者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不利于股市的稳定发展。

多年以来,市场舆论和普通投资者一直在呼吁,要求改革原有的IPO制度,

体现新股发行的公平、公正原则。证监会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可以说是顺应民意、积极推进资本市场规范化建设的一个良好开端。

指导意见的几项改革亮点,明显可以看到向中小投资者的适当倾斜。这意味着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将受到较大限制,而在资金量上处于劣势的中小投资者有望从中受益,可以有更多机会分享新股发行带来的溢价收益。

市场冲击几何?

IPO开闸的消息传出后,市场起初普遍担心其对于大盘的冲击。5月22日晚公布IPO将重启的消息,之后第一个交易日(5月25日)上证指数即大幅低开2%。

但是,大盘的强劲完全出乎了市场的意料,25日当天大盘收红,27日更是上涨1.7%。IPO重启的消息究竟是利好还是利空,更加说不清楚了。

也许,我们应该换个角度去看待IPO重启对于大盘的影响;也许,IPO对于股票市场的影响,本来就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大。

如同“大小非”一样。当时,市场连续下挫时也对其诟病不已,但是经历过本轮强势反弹之后,这个话题已经几乎无人再提,IPO重启可能也会遭遇这个状况。

实际上,历次IPO的暂停和重启都没有改变当时股市的基本走势。因为从长期来看,影响股票市场趋势的因素更多来自于宏观经济基本面,而非简单的供求关系。正如去年10月以来,市场的上涨并非源于新股发行的停滞,而是源于股灾后的估值回复、对经济复苏的预期以及流动性再度充裕。

从目前的需求层面来看,虽然投资需求的统计数字有所下降,但是实际需求仍保持平稳,消费需求与出口需求也在慢慢好转;从生产层面上看,4月份数据低于预期,但按照目前的发电量数据分析,5月份应该会好于预期;从股票估值来看,综合考虑2009年及2010年A股盈利增长前景,目前的市场估值也较为合理。所以,股市的走向如何,是不由IPO开闸与否决定的。IPO开闸对于股票市场的影响,更多停留在心理层面上,会迅速被市场消化。

换个角度看,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或许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更大。改革的结果,将使得机构投资者需要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新股,询价结果可能较以往低,促使二级市场参与新股的收益提高,推动二级市场发展,同时,也将有利于缓解新股发行前大量资金冻结,造成二级市场和货币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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