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数字时代新闻摄影的审美

2010-02-09 03:41
关键词:艺术美客体摄影

陈 亮

(浙江树人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0015)

摄影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对技术的依赖是这门艺术形式与生俱来的特征。数字技术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注定会给摄影带来巨大的影响。它给摄影带来最大的变化是速度和效率。与传统胶片摄影相比较,数码相机省去了冲印、扫描等程序,电子图片可直接进入后期排版印刷流程,这一点正是新闻摄影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所注重的,正如《中国日报》摄影部主任王文澜所言:在摄影的所有门类里面,新闻摄影最容易接受数字技术。

什么是“审美”?《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领会事物或艺术品的美”。人所进行的一切创造和欣赏美的活动,是构成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实践与心理活动,是理智与直觉、认识与创造、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统一。新闻摄影的审美就是通过摄影活动把新闻事件转化成为图片真实进行传播的一项活动。新闻摄影的审美是美学观念在新闻摄影中的体现,是摄影美学观和新闻观的辩证统一。

一、数字技术对新闻摄影审美的影响

从美学的角度看,审美分为三个基本构成要素: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新闻摄影审美的主体主要指新闻摄影创作者;新闻摄影审美的客体包括拍摄对象即画面表现对象以及受众对象;新闻摄影审美的主客体关系主要指新闻摄影创作者和受众之间的关系。

数字技术对新闻摄影审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新闻摄影审美的主体影响,二是对新闻摄影审美客体的影响。

(一)审美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

数字技术的一个特点是大众化,这使得摄影进入了全民时代。摄影的入门变得前所未有的简单,只要拥有专业单反相机,或者普通数码相机,甚至是带有摄影摄像功能的手机,你就可以成为一个摄影师。据美国 Strategy Analytics调查公司预测,2011年,全球人口的1/3都将拥有带摄像头的手机,这也就意味着约有20亿人具备了进行新闻摄影创作的基本技术条件。

这种技术层面的变化,也使得新闻摄影的审美主体发生了变化。胶片时代,新闻摄影审美的主体主要是专业的新闻摄影记者。他们拥有专业摄影工具,具备采访拍摄的垄断性,掌握摄影图片传播的主要渠道,构成了新闻摄影的审美主体。而随着数码相机、DV摄像机、带有摄影摄像功能的手机等设备的普及以及网络这种新的传播途径的出现,使得越来越多的自由摄影师、摄影爱好者、普通受众介入到了新闻摄影的拍摄和传播过程中,共同构成了新闻摄影的审美主体。

(二)审美客体的多元化

新闻摄影的审美客体的多元化主要体现在表现题材的多元化方面。

以往由专业摄影记者构成的新闻摄影审美主体,一方面受到数量的限制,专业新闻摄影记者人数是有限的,有时难以顾及到所有的新闻事件。另一方面专业新闻记者往往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有时难以把摄影报道做得全面深入。而由自由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和普通受众构成的多元化审美主体,存在着数量上的优势,没有任务的束缚,可以更自由地拍摄各类题材,这有助于提高题材的广度和深度,由于他们不受媒介立场等因素的影响,相对来说可以做得更准确、客观、公正,从而大大提高了新闻摄影的审美客体的多元性。[1]

二、新闻摄影的审美表现

(一)真实美

1999年,中国新闻摄影协会组织编写的《新闻摄影学概论》给新闻摄影下了这样的定义:新闻摄影,是对正在发生的新闻事实进行瞬间形象摄取并辅以文字说明,予以报道的传播形式。《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对新闻图片的注释是:以图片的直观形象和简要文字说明结合起来报道新闻、传播信息的一种新闻报道形式。从这两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到,新闻摄影的题材必须具有新闻价值和社会价值,真实是新闻摄影的基础条件和要求,也是对新闻摄影审美客体的必然要求。新闻摄影必须反映事实的真相,传递新闻的信息。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摄影对于新闻现场真实的记录本身就具有极强的震撼力和感染力,这种震撼力和感染力从审美层面看就是新闻摄影具备了真实美的审美表现。

(二)艺术美

在新闻摄影审美中坚持真实美是新闻摄影的根本,但同时也要追求新闻摄影的艺术美。新闻摄影是一种视觉新闻,它传递新闻信息的主要途径是视觉形象,艺术美是增强新闻摄影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2]一幅优秀的新闻摄影作品给人留下的印象首先是视觉印象,而这种视觉印象依靠的是艺术手段的表现。例如,我国著名摄影家解海龙1994年拍摄的被选为我国希望工程宣传标志的作品“我要上学”,其中“大眼睛女孩”那种渴望的眼神,给受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种印象的形成除了作品本身所具备的新闻价值外,另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摄影师利用自然光、抓拍、肖像特写、小景深等技术手段所营造出来的艺术美感。

(三)真实美与艺术美的统一

新闻摄影由新闻和摄影两个基本元素构成,通过画面的视觉形象来传递新闻信息,因此新闻摄影的特性包含了新闻性、形象性、纪实性、艺术性等特点,从审美的层面看就是具备了真实美和艺术美,这两种美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辩证统一的。法国摄影大师亨利·卡蒂尔·布列松,作为新闻摄影的先驱,提出了“决定性瞬间”的观念:“形式与内容是不能分离的。我认为形式是一种线条、体积、表面、质地与情感顶点相互作用的严格组合,在这个组合中,我的概念,我的组合只是发展了的直觉。”[3]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艺术美在新闻摄影作品中的重要性。

以往的观点过于强调新闻摄影真实性,而忽略了新闻摄影的艺术美,片面强调真实性,认为只有具备了真实性,就是新闻摄影作品,可以不考虑艺术美。这种观念是偏颇的,这样的图片充其量只能称之为“照片”,而不能称之为“作品”。新闻摄影作为摄影艺术的一个分支,具备摄影的基本审美特征,这和新闻的真实性是不矛盾的。新闻摄影首先具备的是形象特征,图片所传达的本身就是一种视觉形象,既然是一种视觉形象就必然要符合视觉审美要求。其次,新闻摄影是反映社会生活的,从构图到用光等都离不开具体的可视化形象,在拍摄时必须选取具有新闻价值的典型性的形象来表现,这种可视化的选取过程就必须符合视觉审美的规律。因此,新闻摄影的审美中的真实美是不能脱离艺术美而独立存在的,否则是违背美学基本规律的,也就谈不上了“美”了。

艺术美是建立在真实美基础之上的。新闻摄影的形象性,传递的是强烈的现场气氛、身临其境的感受,让受众得到眼见为实的感受。这种感受的获得必须是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之上的,脱离了真实美,就没有了新闻摄影这种独特的艺术美,或者根本就谈不上是新闻摄影作品了。新闻摄影的纪实性要求新闻摄影审美的客体必须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反映的是客观事实的本质真实,而采用的表现手法和态度也必须是客观公正的。

因此,从美学的层面来看,新闻摄影的审美包含了真实美和艺术美两个方面,而两者辨证统一结合在一起,真实美是艺术美的存在基础,艺术美是表现真实美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割裂。

三、数字时代新闻摄影审美的基本规律

数字时代给新闻摄影的审美带来了主体和客体的多元化趋势,但对新闻摄影本体而言其审美也是必须符合美学的基本规律的。

(一)数字时代新闻摄影审美必须坚持真实美

数字技术对新闻摄影审美中真实美的影响是前所未有的。在传统的胶片时代,也存在摄影特技作假,新闻照片失真的现象,但因为制作方法往往比较复杂,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才能够完成。而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很多普通人都已掌握图片后期处理技术,可以利用 photoshop之类的图像处理软件对摄影图片进行后期处理,能够做到改头换面、无中生有的效果。这种便捷性,对新闻摄影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而言,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这也是近几年频频出现新闻摄影作假现象的重要原因。从2003年《洛杉矶时报》的布莱恩·瓦尔斯基的海湾战争图片作假事件到2008年披露的曾获首届“华赛”金奖的照片“广场鸽接种禽流感疫苗”被曝涉嫌造假事件。这些假照片事件的频繁出现正说明了新闻摄影的真实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但是新闻照片的真实性问题的关键还是摄影记者职业道德,而不是用器材技术的问题,数字技术只是为新闻摄影作品造假提供了一个技术手段而已。数字时代更应进一步加强提高新闻摄影记者的职业道德规范,如果新闻摄影记者的职业道德规范提高了,自然就不会出现数字技术对新闻摄影真实性的影响。

无论在什么时代,真实性都是新闻摄影的生命,真实美必须符合新闻摄影审美客观规律。因此,数字时代新闻摄影审美必须坚持真实美。

(二)数字时代新闻摄影审美必须坚持艺术美

摄影设备的普及使得新闻摄影的审美主体出现了大众化和多元化的趋势,几乎人人都可以成为摄影记者。数字时代,在突发新闻现场的任何人都可以抢拍、抓拍到现场新闻照片,并可以及时通过网络发布。媒体面对的是庞大的、无处不在的、非专业化的、业余摄影队伍,很多媒体已经开始尝试把这些图片纳入到主流媒体传播渠道中。2005年 7月9日,世界两家重要报纸《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在头版采用了业余爱好者使用手机在“伦敦地铁爆炸案”现场所拍摄的影像。而国内《京青年报》《京华时报》《羊城晚报》等也已经开始使用手机拍摄的新闻照片。[4]

但这并不等于所有的图片都可以成为新闻摄影作品,新闻摄影作品除了真实美还必须具备艺术美。这种艺术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画面的结构必须符合摄影审美中艺术美的要求,景别的选取、主体与客体的安排,拍摄角度与高度的选择,光线的使用,影调的运用等,都要为主体的表现服务,都要符合审美规律;二是摄影语言必须符合新闻摄影审美的客观规律,包括线条、透视、光影、色彩、质感等。这种艺术美的表现,有时并不是依赖技术的,用手机也能拍出具备艺术美的新闻摄影作品。[5]

总之,数字技术带给新闻摄影技术方面的便捷,提高了新闻摄影的工作效率,使得新闻摄影审美主体和客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但数字技术并没有改变新闻摄影的审美基本规律。无论是在胶片时代,还是数字时代,新闻摄影的审美都必须坚持真实美和艺术美的辩证统一。

[1]张素青.数字时代新闻摄影的发展和面临的问题[J].新闻摄影,2009(2):46-47.

[2]陈恒.浅谈新闻摄影的艺术性[J].法制与社会,2009(17):245.

[3]龙熹祖.卡蒂埃·布勒松 [M].成都:四川美术出版社,1987.

[4]李静.浅谈数码技术对新闻摄影的影响[J].影视与传媒,2010(3):167-168.

[5]张立倩.论新闻摄影的艺术性[J].现代视听,2009(S2):72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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