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达拳下的郑屠和法庭上的王三

2010-02-11 10:41十年砍柴
杂文选刊 2010年2期
关键词:关西侠客父女

十年砍柴

郑屠何许人也?《水浒传》中虚构的人物,绰号“镇关西”,生活在北宋末年。

王三何许人也?当下重庆人氏,真名王天伦,在重庆轰轰烈烈的“打黑”中被捕,已开庭审理,就待法庭判决发落。

这一古一今、一虚一实两人,有颇多共同处:他们都起于草根层,以屠宰为业,而且都是“肉霸”。最后的结局也如大多平民百姓所希望的那样,下场很惨。

郑屠当然是个坏蛋、恶人,他欺负金翠莲父女的情节确实令人发指。由此激起了侠士鲁提辖的怒火,决意为这位弱女子讨个公道。于是就有了多数中国人读过的那一幕“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年少时读这段故事,我和多数孩子感觉一樣,觉得鲁提辖这种快意恩仇的做法好过瘾,对坏蛋,就得这样惩罚。等到年岁渐长,见识较多,理性精神略多一些后,觉得鲁提辖这种做法实在是不妥。

首先是鲁达听金翠莲一面之词,没有经过认真核实,就前去问罪,且不容郑屠争辩,钵子大的拳头就打将过去。

其次,金翠莲父女和郑屠之间只是一种民事纠纷,谁是谁非需要认真调查,而且需要公权力部门来调查裁决。而鲁达这种江湖好汉自己充当了法官,且这法官当得也并不合格,既没有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又不去调查,就对郑屠施以私刑,直至毙命。

撇开金翠莲父女的一面之词,从《水浒传》中的描写来看,郑屠算是个很和气的买卖人,甚至可以说勤劳。对鲁达这样一位低级别的官家人,也相当的谦卑。只是鲁达故意找茬挑衅,惹怒了他。鲁达对郑屠的恨意,除了相信金翠莲所述的为富不仁的情节外,更重要的原因是郑屠这种出身卑微的富人,其社会地位的上升对鲁达这类下级军官的尊严构成挑战。在打郑屠之前,也历数了郑屠这种“僭越”的罪过:“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夫,狗一般的人,也叫镇关西!”——鲁达的这番话,隐含着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商业和商人的看法。

笔者此说,当然不是为郑屠辩护,而是想分析一下一种传统的社会情绪:为什么对侠客之类的人士动用私刑惩罚财主,大多数人会有一种快意。至于这个财主究竟犯了哪些法,是不是真的“为富不仁”,没多少人去深究。我当然不是说“仇富”是中国的传统,这种社会情绪的根源是:几千年来老百姓对官府维护社会公正没有信心,在目睹种种不公后,除了忍受,就是企盼“清官”和“侠客”的出现。盼“清官”则是对庙堂的一点希望,希望京城派来一个手持尚方宝剑、清正廉明的大官,但多数还是失望;盼“侠客”则是对江湖寄予希望,希望出现一位杀富济贫、惩恶扬善的好汉,但“侠客”维护正义和伤害无辜的界限是模糊的。官府的普遍不作为甚至公然为恶催发了这种民间情绪。

再以拳打镇关西为例。如果在一个现代法治社会里,金翠莲父女和郑屠的债务纠纷,完全可以诉至法院,通过原、被告举证和辩论,法院作出公正判决。这当然只是假想,在北宋时期的渭州城,当官的欺负百姓,富人欺负穷人,弱者没有救济渠道是常态。中国的社会结构没有根本的改变,千百年来的看客便忍不住为鲁达的“私刑”拍手叫好。

我们再把话题回到重庆的王三身上。不是由鲁达去暴揍王三而是以公权力的名义,对其提起刑事诉讼,从形式上说,当然是进步。但既然王三站在法庭上,这样的案子就应该严格地依照法定程序来审判,而不是在“人治”的外面罩一层“法治”的皮。对此,我并不乐观。庭审时公诉人历数王三的恶行,其中包括他采取暴力手段垄断市场,将不就范的商人打死打残。这种案子发生好几年了,苦主为什么不能寻求到救济,一定要到运动式的“打黑”到来,才老账新账一起算?难道仅仅因为以前重庆的官场没有“大清官”和“大侠客”?而今有了“大清官”和“大侠客”?如果是这样,“打黑”也很难打出真正的公平正义。

看到为另一个涉黑的民营企业主黎强的辩护律师,被满腔正义感的为官者痛骂的情形,我不得不承认,赞美鲁达对郑屠的私刑,当下还很有群众基础。原因无他,东京和北京,渭州和重庆,千年来似乎没啥本质的变化。

【选自《凯迪网络》】

题图 / 乐事 / 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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