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的重要基础

2010-02-16 07:28于小英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民主人士新民主主义政治协商

于小英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1)

1949年 9月 21日至 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它确立了新中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辉煌篇章,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崭新历程,在我国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以及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为中国指明了一条适合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针对中国农民占绝大多数、分散的小农经济和小生产广泛存在,又遭受西方列强侵略压迫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殊国情和时代条件,深刻分析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任务和动力,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理论,确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指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权形式应当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其具体实现形式是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由此,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探索了一条适合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

1939年 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新民主主义”这一全新的科学概念。1940年 1月,毛泽东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进一步阐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第一次提出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他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其国体是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其政体实行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作了进一步探索,明确指出,世界各国按其政权的阶级性来划分有三种类型,即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只能采取过渡的国家形式——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即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式。这一理论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革命的理论,形成了完整系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学说。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进一步阐述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理论和建立联合政府的政治纲领,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是“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抗战胜利后的和平民主建国问题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这一政治主张,得到了全国人民、各民主党派、各界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针对国民党撕毁政协决议、全面发动内战、镇压爱国民主运动的倒行逆施,在 1947年党的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当人民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条件已经成熟之际,中国共产党发布了“五一口号”,提出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建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号召,立即得到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和海外华侨的积极响应。

因此,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理论以及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的提出,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找到了一条正确道路,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五一口号”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具体运用和伟大实践;新政协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理论、路线和纲领的集中体现;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政治主张的最终实现。

二、中国共产党创立的多党合作理论与实践,为新中国建立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为特征的国家政权模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把统一战线作为中国革命克敌制胜的三大法宝之一。在抗日反蒋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团结合作,正确处理在中国革命中我党与各革命阶级以及民主党派的关系问题,探索了一条适合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并创立了中国共产党多党合作理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即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而取得的。

抗战初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方针,在政治上团结各阶级阶层,争取中间力量,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与民主党派合作的问题上,进一步提出:“我们共产党对于一切革命的人们,是决不排斥的,我们将和所有愿意抗战到底的阶级、政党、政团以及个人,坚持统一战线,实行长期合作。”[1]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2]。

毛泽东第一次把党派关系与政权建设联系起来考虑,提出:“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这即是统一战线的政权。”[3]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进一步把政党制度同国家政权制度联系起来,提出了中国革命胜利后的政党制度和政权构成模式是:“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4]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明确了革命胜利后继续巩固和加强同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我党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我们必须把党外大多数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样,同他们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和解决那些必须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给他们工作做,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有职有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来。”明确提出:“每一个大城市和每一个中等城市,每一个战略性区域和每一个省,都应当培养一批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有威信的党外民主人士。”[5]

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多党合作理论的创立,极大地推动了我党统一战线的具体实践。这一时期,是我党统一战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和蓬勃发展的重要时期。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在各根据地建立的“三三制”民主政权的实践,开创了中国共产党与各阶级、各党派合作的先例,并在政权的组织形式、组织原则、政治基础与性质问题上,解决了在抗日统一战线政权中如何实现一个核心党的领导与多党派共同参与的现实问题。例如,在处理共产党与政权的关系上,提出要靠政策和真理争取优势并掌握领导权,提出要贯彻民主政治的精神与方法,通过指导和监督政策的实施来实现党的领导,并发挥参政的中共党团员的模范作用等;在处理共产党员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上,把民主集中制确定为处理党际关系的原则,强调党内外人士“在政府工作中都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应互相勉励、互相尊重、风雨同舟、和衷共济,体现了多党合作的精神;明确了在“三三制”政权中,共产党实行原则、政策和大政方针的政治领导,使参与政权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职有权,不包办代替干涉。因此,中国共产党的这种自我约束与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推动了与各党派的团结合作,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雏形。

对于“三三制”,毛泽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指出:“各根据地的模型推广到全国,那时全国就成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6]。周恩来也指出:“中国的事情,一定要经过各党派协商,这也就是实行了毛泽东同志的‘三三制’思想”[7]。中国共产党多党合作理论和“三三制”政权的实践,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进一步发展并最终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理论、组织和实践基础,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政权组织模式。1949年 9月新政协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以合作、协商替代对立、竞争,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世界政党制度发展的重要贡献,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的民主革命历来具有派别众多的政治现状,整合并消解派别政治,减少政治成本尤为重要。民国初年无序发展的政党政治表明,盲目移植西方的多党制、议会制超越了中国社会的实际而诱发社会混乱、政治动荡,国民党实行一党独裁逆历史潮流而失去民心。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建立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创造了一种工农主导、多阶级阶层参与的政治模式,适应了中国党派和解、政治宽容、民族团结的历史需求,其独具特色的“一体多元”结构与我国国体相适应,解决了在中国多人口、多民族、多宗教、多阶级阶层的超大型社会中实现政治结构稳定和现代化问题。

三、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以政治协商解决国事问题的方式和民主精神,成为多党合作的重要原则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通过政治协商的方式来寻求一条化内战为和平,变独裁为民主,使中国走上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道路,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抗日战争后期,国际反法西斯战争即将胜利,国内反对专制独裁的民主运动蓬勃发展。在两种命运、两个前途的斗争中,1944年 9月,由林伯渠代表中国共产党在三届三次国民参议会上,提出了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召开各党派紧急国是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这一主张,迅速得到了国际国内的强烈反响和热烈拥护。1945年 4月,党的七大进一步提出了召开党派会议的步骤和办法,即用和平、民主、团结、协商的办法解决国家的根本问题。抗战胜利以后,1945年 8月 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对目前时局的宣言》,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争取和平民主、反对内战独裁的方针,提出了“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作为和平建国时期实现全国和平的基础;同时,中国共产党针对蒋介石的内战阴谋及“和谈”骗局,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清醒的估计,在不放松武装自卫的条件下,顺应了战后世界民主潮流和全国人民希望和平民主的强烈要求,于 1945年 8月 28日接受蒋介石的邀请,派毛泽东、周恩来、王若飞到重庆与国民党谈判。经过 43天的激烈斗争,国共两党签订了有利于和平的《双十协定》,协定规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请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1946年 1月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 (简称“旧政协”),就是由中国共产党提议,并团结各民主党派以及各界民主人士奋斗力争的结果。

以政治协商的方式解决国事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造。旧政协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以政治协商解决国事问题的民主精神和方式,得到了全国人民、各民主党派和各界民主人士的响应和认同,从根本上否定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由此开创了中国各个党派、各界民主人士共商国是的民主传统,并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奠定了政治基础。周恩来曾经指出:“旧政协为中国政治开辟了一条民主建国的康庄大道,而这种解决方式,也是替民主政治树立了楷模。”[8]

以政治协商方式解决中国的政治问题,是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协商达成政治共识和国家统一问题的伟大尝试和有效途径,符合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尽管旧政协通过的五项决议被国民党顽固派撕毁,但是,以政治协商解决政治问题的方式和民主精神却深入人心,由此引导了中国民主政治的走向。当人民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简称“新政协”)胜利召开,开创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纪元。新政协担负了协商建国的历史使命,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它制定的《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础;它选举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带领中国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作为政治领导核心,其地位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的承认和衷心拥护,具有深厚的政治合法性基础。1954年 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继续存在。政治协商,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成为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中国共产党创立的协商民主作为我国重要的民主形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选举民主有机结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渠道,在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和纲领,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作出的郑重历史选择

我国民主党派产生于反对蒋介石国民党背叛孙中山先生“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和革命三民主义的斗争,并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爱国主义和民主主义始终是民主党派产生发展的巨大动力。为了追求中国的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民主科学,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坚持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三民主义,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长期探索过多种政治发展道路,以期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在中国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一理想却无法实现。蒋介石以统一为名拒绝攘外,以训政为名在国内极力排斥打压民主力量而拒绝实行宪政。抗战胜利后,蒋介石不顾全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的迫切愿望,坚持独裁内战政策,撕毁政协决议,先后制造了震惊中外的较场口惨案、下关惨案、李闻惨案,宣布民盟非法,迫使其解散,各民主党派被迫转入地下。中国社会陷入了政治腐败、经济崩溃、民生凋敝、军事残败的境地。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在目睹了致力追求的和平合法的改良道路破灭以后,“逐步在国民党与共产党两个大党的对立斗争中选择了共产党”[9],毅然抛弃了对国民党的幻想以及在国共之间调和的中间立场,坚定地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新中国而共同斗争。

1948年 4月 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 2日,在香港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经过两天讨论,一致认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是“政治上必须的途径”。5月 5日,民主党派领导人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章伯钧、马叙伦、王绍鏊、陈其尤、彭泽民、李章达、蔡廷锴、谭平山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郭沫若等 12人联名致电中共中央毛泽东,公开宣告站在人民革命一边,称赞“五一口号”“密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号召“国内各界暨海外侨胞共同策进,完成大业”[10]。之后,各民主党派分别发表宣言或声明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并应中共中央邀请分批到达解放区,参加筹备新政协。

1949年元旦,针对美蒋的和平阴谋,毛泽东发出了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号召,各民主党派公开批判资产阶级右翼再次出现的中间路线论调。1949年 1月 22日,到达东北和华北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 55人联名发表《对于时局的意见》,明确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贯彻始终,以冀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指出:“革命必须贯彻到底,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绝无妥协与调和可能……人民民主阵线之内,绝无反动派立足之余地,亦绝对不允许有所谓中间路线之存在。”这表明,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在政治上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了从旧民主主义向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并为逐步向社会主义转变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标志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接受并拥护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和纲领,公开宣言抛弃中间路线,拥护新民主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拥护以中共为首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形成了一面倒的形势;标志着中国各种政治理想和奋斗目标最终与新民主主义汇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地位已全面确立。这是多党合作历史发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1949年 9月,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与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和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庄严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是建立在深厚的政治基础上的。各民主党派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以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反对者和中国共产党的同盟者的姿态出现的,这是形成各党派长期合作的重要政治基础。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牢固的政治基础,因此,才能够长期团结合作并为共同目标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把反帝反封建、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作为政治合作的基础。建国初期,又以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共同纲领》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基础。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政协章程的总纲成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基础,各民主党派采取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路线,逐步从新民主主义道路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以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世纪新阶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信念、共同理想和长期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民主党派的历史发展表明,民主党派要为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贡献,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和确立,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11]。历史已经证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的必然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努力探索的适合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的政治发展道路。毛泽东在 1949年 6月 30日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总结了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基本经验,指出:“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要不断增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政治信念、高尚风范以及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革命传统薪火相传,发扬光大;就是要不断推动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发展,共同谱写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光辉篇章,共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未来。

[1][3][6]毛泽东选集 (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83,760,785.

[2][4]毛泽东选集 (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09,1062.

[5] 毛泽东选集 (第 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7.

[7] 周恩来选集 (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53.

[8] 周恩来在政协的闭幕词[N].新华日报.1946-02-01.

[9] 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48.

[10] 各民主党派暨民主人士响应“五一”号召致中共中央毛主席电[N].华商报,1948-05-06.

[11]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 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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